中商情报网讯: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推进,信息化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数字福建经过20年的建设,已经深度融入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正步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融合发展新阶段。编制实施《福建省“十四五”数字福建专项规划》,对于深化新时代数字福建建设,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具有重要意义。
本规划以《新时代数字福建发展纲要》和《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为依据,全面贯彻党中央战略部署,落实省委和省政府工作要求,明确“十四五”时期数字福建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任务等,是“十四五”时期全省各地各部门数字化工作的重要指南,是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安排项目建设与政府投资的基本依据。
本规划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由省发改委、数字办牵头组织编制。
第一章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数字福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我省连续成功举办三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信息化水平和数字化能力保持全国前列,为数字中国建设贡献了大量福建经验、福建案例、福建技术和福建产品,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第一节发展现状
——新型基础设施加速夯实。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水平适度超前,光网和4G全面覆盖城乡,县级以上区域(含重点乡镇)实现5G覆盖。开通海峡两岸直通光缆和福州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全省IPv6活跃用户数超过4200万户。建成NB-IoT基站3.6万个,全省物联网连接数突破3500万户。云计算基础设施建设统筹部署,空间信息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教育、卫生、社保、交通等领域智慧化改造深入实施。
——政务数据资源广泛共享应用。全面建成省市两级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形成了“统一汇聚、按需共享”新模式。省汇聚共享平台汇集73个省级单位政务数据,面向全省各级政务部门提供数据批量交换服务,日均交换记录数2500多万条;累计发布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婚姻等250多个常用数据服务接口和50多个部门定制接口,日均在线提供查询/核验超过80万次。
——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全省数字经济规模达2.01万亿元,占全省GDP比重45.7%。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规模不断壮大,产业数字化深度推进,新业态新模式新产品不断涌现,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福建)建设扎实推进。7家互联网企业入选全国行业百强,涌现出一批独角兽、瞪羚等数字创新企业,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企业数量居全国第二位。
——数字政务服务更加便利快捷。建成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事项占比超过90%,办件平均申报材料和平均耗时分别压缩至“十三五”基期水平的1/4和1/10。全省一体化掌上服务平台“闽政通APP”基本实现高频便民事项“马上办、掌上办”,实名注册用户覆盖全省常住人口超过87%,累计服务超5亿人次,位居省级政务APP第一梯队。省政府门户网站绩效水平位居全国第二,数字政府服务能力评估位列优秀档次,政务服务由“一网通办”迈入“一网好办”新阶段。
——数字惠民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建成省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等平台,教育数字资源实现共建共享。建成五级公共数字图书馆网络服务体系和省级数字文旅综合服务平台,文化旅游数字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建设完善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公共信用平台等一批数字化治理平台,数字化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数字开放合作纵深发展。海丝文献资料和数字资源普查工作扎实推进,首家“中国・福建文化海外驿站”落户马来西亚。建成中国(福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4.0,服务企业6万多家,“出口信保”“两证合一”等特色功能和先行项目先后推广到全国。建成大陆首个“数字e两岸”信息服务平台。福州、厦门等六地市成功获批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强化。高端芯片、国产数据库等领域技术和产品的研发生产加快推进,自主可控能力和水平得到加强和提升。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点新闻网站的网络安全监测与保护不断强化,网络与信息安全运行及网络空间治理成效显著。
——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秩序恢复。精准防控体系逐步构建,率先上线全国首个省级健康码,实现全省“一码通行”。复工复产与经济运行大数据监测分析、金融科技服务、就业大数据分析等数字技术应用精准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存在短板弱项主要是: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政务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仍存差距;整体创新能力处于全国中游,科技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行业龙头企业偏小偏少,产业带动性不强;中小企业存在“不会转、不能转、不敢转”困境,产业数字化转型较为缓慢;政务数据资源尚未实现“应汇尽汇”,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和数据价值化亟待破局。
第二节发展形势
数字技术正以新理念、新业态、新模式全面融入人类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各领域和全过程,给人类社会带来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当前,世界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叠加,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加速创新,数字技术、数字经济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发展数字技术、数字经济,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和智慧社会,我国数字化建设已步入全方位、多层次推进的新阶段,数字技术加速跨行业、跨领域融合创新,以数字经济为代表的新动能加速孕育形成。
当前,我省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为数字福建进一步发展提供难得机遇。中央明确支持福建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要求福建加快建设数字丝绸之路、创新丝绸之路;国家支持福建建设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大力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省委明确把数字福建建设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工程,大力加快数字福建建设,成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的战略支撑。与此同时,发展形势依然迫切,在建设数字中国的大潮中,兄弟省份发挥各自区位、资金、政策、人才、机构、机制等优势,你追我赶争做新时代数字中国建设新标杆,数字福建建设前有标兵、后有追兵,面临不进则退、慢进亦退的迫切形势。
面对新形势、新机遇,充分发挥数字福建建设20年来的发展基础和先发优势,站在新起点、面向新征程,坚持自立自强、创新引领,善于在危机中育先机、变局中开新局,高标准高质量深化数字福建建设,为奋进新征程培育新优势、提供新动能,不断实现新时代数字福建建设新发展。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和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快数字化发展,把数字福建建设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工程,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充分释放数字化发展的放大、叠加、倍增效应,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开启新时代数字福建建设新征程,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提供强有力支撑。
第二节基本原则
——系统谋划。始终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确立的数字福建总体框架和推进机制,加强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牢固树立全省一盘棋理念,健全规划、项目、资金、数据、评价一体化管理机制,统筹推进数字福建高质量发展。
——创新融合。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坚持自立自强,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推动技术创新、业态创新、模式创新。加快构建以数据驱动为关键特征的新经济形态。推动数字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深度融合,提升数字化生产力,增强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
——开放合作。围绕“海丝”核心区建设,加强数字经济、信息基础设施等领域区域合作,以侨架桥,发挥侨胞桥梁纽带作用,支持更多数字经济优势企业走出去引进来,加快建设数字丝绸之路核心区,推动多元主体参与数字福建建设的数字生态体系构建。
——惠民便民。推动数字技术在民生服务领域的广泛深度应用,有效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增强公共服务供给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缩小数字鸿沟,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提升全民数字技能,让全省人民在共享数字化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
——安全可控。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提升安全保障能力,保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增强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发展能力,强化数据要素市场配置可管可控可用,推动网络信息安全与数字经济协调发展。
第三节发展目标
到2025年,新时代数字福建建设基本实现“数字政府智治化、数字经济高端化、数字社会智慧化、数据要素价值化”,成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强大引擎,成为数字中国建设样板区。
高标准打造协同高效的数字政府,建成数字政府改革先行省。实现政务数据纵横全贯通,业务事项各方全协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集成,依申请服务事项一网全通办,无纸化移动办公全覆盖,政务服务全面实现“一网好办”。
高质量发展融合创新的数字经济,建成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示范省。科技创新对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更加突显,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数字技术对经济发展的放大、叠加和倍增效应持续释放,数字丝路开放合作水平显著提升,打造形成数字经济发展新高地。
高品质建设共治共享的数字社会,基本建成共同富裕美好生活首善省。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智慧城市、数字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友好包容的数字化服务全面覆盖高频民生事项,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高水平构建赋智赋能的数据体系,基本建成数据强省。政务数据资源实现全面汇聚、深度共享、创新应用,公共数据开放开发效能持续提升,高效有序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初步形成。
到2035年,形成现代化数字政府、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融合发展体系,基本建成现代化数字强省。
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和“关键业务环节全面数字化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比例”2020年数据暂未公布。
第三章打造协同高效的数字政府
坚持创新引领、服务高效理念,充分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全面整合优化政务网络和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平台的支撑能力,推进数字技术与政府履职全面深度融合,打造整体协同、高效运行的数字政府,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一网好办”,大力提升政府治理的现代化便利化水平。
第一节优化升级数字政府基础设施
整合优化政务网络和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优化升级政务信息网、政务外网、无线政务专网、政务内网,整合成为全省上下贯通、横向到边的政务外网和政务内网“两张网”,实现“一网承载、一网通达、一体管理、一体安全”,构建政务网络统筹应用新模式。扩容提升数字福建电子政务外网网络性能和网络带宽,全省产业园区骨干网络完成直连,提升数字福建政务网络快速通达能力。实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优化提升工程,构建“一个门户、一个平台、一组标准、一套规则、一库共享、一网通办”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新体系。
持续增强政务云服务能力。推进数字福建云计算中心的集约化、规模化、绿色化升级改造和信创云建设。推进计算、存储等资源扩容,加强省级政务云PaaS服务能力,提供“按需分配、弹性伸缩”的基础软硬件云服务,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率。深化省市两级政务云平台统建共享、互联互通,构建数字福建政务云计算体系,推动全省政务云资源统一管理、灵活管控。集成调度数据开发利用、数据灾难备份等公共算力资源,实现云边协同服务,形成定制化、自适应、高可靠的数字政府智能服务支撑能力。
第二节强化提升数字政府公共服务
提升公共平台支撑能力。推进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省电子证照共享平台、电子印章服务平台的支撑应用,深入拓展自然人、法人、电子证照的认证服务。深化“政务服务总线”应用,建成统一业务协同平台,实现跨系统、跨层级信息共享和流程协同。完善省级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推进集约共享、个性化服务和大数据应用。优化统一物流快递平台,对接12345便民服务平台,推进建立统一客服体系,推动服务事项实现“一趟不用跑”。
强化公共平台服务能力。升级拓展省网上办事大厅功能,全面推进政务服务“马上就办”网上办。提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能力,建设统一政务服务APP开放式应用平台,拓展政务小程序生态。加强个人和企业电子证照汇聚,通过各类授权拓展亮证、用证应用场景,实现办事、出行“一码通行”。规范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推动数字档案室建设。建设全省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为各部门提供协同办公应用的统一服务入口、统一办公门户、统一档案管理和电脑端、移动端协同办公服务。
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便利化。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实施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五级十五同”目录清单管理,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建立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和统一服务事项数据库,实施“链上政务”工程,推进服务事项的权限管理和有序管理。深化全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应用,构建政务服务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增强用户场景式体验感和友好度。
全面推进监管数据汇聚,开展信用监管、联合监管、风险预警、移动现场监管、远程非接触式监管等创新应用。强化监管合力,支撑“一网通管”,实现政府监管领域全覆盖,助力构建新型监管机制,提升执法监管效率和预警防控能力。
开展特色监管应用:利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基础支撑能力,全面推进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的梳理工作,实现监管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整合全省各行业特色监管应用,重点推动食品药品、交通运输、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城市管理等行业特色监管应用和风险预警模型建设,逐步构建全省一体化“互联网+监管”体系。
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能:优化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实现与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组织机构、用户、监管对象库及执法人员库的统一建设。
第三节创新数字政府应用服务
打造“24小时政务自助服务”。推广“全程网办”服务,推进办事资料“一次生成、多方复用,一库管理、互认共享”,围绕医、学、住、行、生、老、病、养等领域,推动与群众和企业密切相关的政务办理“应上尽上、上必能办、办就办好、一趟不跑”。深化“一网好办”应用,推进“综合窗口”改革,推进政务服务大厅智能化升级改造,提高老年人、残障人员等弱势群体办事的友好度和便捷性,便利老年人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办事。推进“不打烊”政务服务,整合各地各部门政务服务移动端,拓展多终端服务,实现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在企业聚集区和群众密集区全覆盖。
推进跨域通办服务。全面整合线上线下政务服务,开发建设省“异地通办”审批系统,省“E政务”自助机通办平台,打破办事地点限制,推动一批重点领域政务服务高频事项就近办、异地办、随时办。梳理与企业发展、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异地办事高频服务事项,对接国家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跨省办事一键直达。推进涉台内地一站式办事服务,完善涉台相关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专题事项清单,开创跨域通办新服务。
创新政务服务智能化应用。实施“网上办理智能审批工程”,推动语音识别、自然语言理解、机器人等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提供智能搜索、秒办秒批、刷脸审批等智能化服务,快速满足业务场景需要。提升“福建码”功能,推广“码上服务”,创新政务服务供给模式,提供智能化、精准化和个性化政务服务。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智能化应用,推动全程网办,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全程智控。
迭代优化“一件事”套餐服务。围绕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高频事项,加强数据共享,再造政务服务流程,推动场景化多业务协同,推广“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形成“一件事一次办”,实现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深度整合关、港、贸、税、金全链条信息,形成全流程数据透明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
第四章发展融合创新的数字经济
深化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福建)建设,以数字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力,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数字丝路开放合作层次,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形成数字经济发展新高地。
第一节强化关键数字技术创新应用
加强核心数字技术攻关。组织实施一批数字经济领域科技重大专项,提高数字技术基础研发能力,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支持行业龙头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联合开展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卫星导航、新型显示、高性能计算、人工智能、5G、物联网、量子信息等关键技术研发,推进核心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实现技术自主可控,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围绕产业链部署技术创新链,聚焦产业集群的技术短板和创新需求,增强产业链关键环节竞争力,优化完善交叉学科布局,推动信息技术基础理论与应用学科协调发展。推动福厦泉数字经济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打造数字技术创新高地。
打造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立一批产学研用数字技术协同创新集群、数字技术转移机构和数字化转型创新基地,强化创新链整合协同、产业链协调互动和价值链高效衔接。鼓励发展新型研发机构、企业联合创新体等新型创新主体。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专业科技园区”全链条企业服务体系,发挥龙头企业优势,带动中小企业发展,增强上游技术研发与下游推广应用的协同互动效应。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依托“知创福建”“知创中国”双平台、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等推动数字经济产业高价值专利培育和转化。
打造“数字应用第一省”。强化数字技术在产业发展、城乡建设、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创新应用,建设完善数字应用场景滚动推进省级项目库,建立健全数字技术应用场景对接落地机制,促进数字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应用和迭代,推动经济社会各领域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深入推动5G技术在工业互联网、无人驾驶、智慧港口、在线教育、远程医疗、超高清视频、线上展览展示等领域的应用,普及推广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融合应用,形成一批数字创新应用示范和标杆企业。
集成电路产品。推进3D封装、TSV(硅通孔)等第四代先进封装技术研发。
突破新型显示关键技术:加大AMOLED、MicroLED、3D等新型显示技术创新攻关,强化基板玻璃、光学膜、偏光片、驱动IC、整机生产等环节增链强链。
加强5G通信技术研发: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联合开展新型网络架构、适应宽/窄频带融合场景下的波形设计、编译码、高效传输、射频芯片和模组、微波器件和天线等5G关键技术研发,前瞻布局6G网络技术储备,加大6G技术研发支持。
搭建数字技术创新平台:围绕数字经济核心技术,高标准推进省创新研究院和省光电信息创新实验室建设,统筹布局建设120个以上省级高水平创新平台。持续引进国家科研机构和重点实验室在省内设立分支机构,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联合设立区域数字技术创新中心,推动福州物联网开放实验室建设。
推进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适配测试:依托信创生态适配测试中心,推进CPU、AI芯片、SoC、操作系统、数据库、软件平台、关键数字技术研发和产品适配测试,系统化构建自主计算产业框架。分阶段推动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和产品推广,实现产业化和应用生态繁荣。
第二节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化
持续增强优势数字产业竞争力。做大做强物联网、大数据、卫星应用等特色优势产业,加大高性能传感器产业链协同创新攻关,发展MEMS智能传感器等产品体系,构建物联网公共服务体系。统筹打造一批高性能计算设施、人工智能超算设施和大数据处理能力支撑体系,增强大数据服务能力。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利用,以场景应用带动大数据产业创新突破。统筹部署并鼓励企业等多元主体建设一批海丝卫星综合服务平台,增强卫星应用赋能和产业优势能力。组织实施“卫星+”示范应用工程。开展卫星应用标准体系研究,参与国际卫星标准和计量检测体系建设。推进电竞产业发展,打造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电竞产业发展高地。
积极培育未来产业新赛道。推动人工智能、区块链、超高清视频等产业发展。优化人工智能产业整体布局,支持龙头企业搭建人工智能融合创新平台和算力枢纽,分级分类开放人工智能场景和公共数据集,加速人工智能企业集聚,创建国家级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实施区块链技术创新和产业培育专项行动,壮大区块链技术产业,引导加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区块链底层技术研发,开展产教融合区块链和产研孵化区块链建设,培育一批“链上民生”“链上金融”等区块链特色应用和标杆产品。推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融合发展、无人驾驶测试基地和实验室建设,深入实施一批5G车路协同示范应用项目,搭建智能网联汽车交流合作和产业协同平台。培育潜力新兴产业新赛道,争取开展区域量子信息通信测试和商用试点。推进中国·福建VR产业基地建设,培育内容生产和分发平台,推动VR/AR技术设备研发和产业化。
实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融合创新行动:依托省内汽车产业链龙头企业推动车联网应用融合创新,支持开展自动驾驶公交、共享出租车、景区游览车、环卫作业车、物流车、摆渡接驳、无人配送等智能网联汽车商业示范应用。
推动基础数字产业价值链提升。完善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基础数字产业链,加速产品和服务迭代。优化“一带、双核、多园”集成电路产业布局,支持龙头企业加快集成电路产品规模化生产和先进特色工艺产业化,推动投产12英寸晶圆生产线、第三代化合物半导体、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多场景智能终端等一批重大项目。重点突破关键软件,推动软件产业做大做强,提升关键软件技术创新和供给能力。持续增强福州、厦门两大软件园产业聚合效应,推动多层次数据库、中间件、开发工具等自主研发,发展壮大软件微服务资源池和PaaS平台。引导搭建一批共性工业软件平台,争取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在省内设立分院和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分中心。推进汽车电子等重点行业工业技术软件化,发展一批优秀工业软件。
做强做优市场主体。绘制数字经济产业图谱,动态更新发布重点数字经济产业招商目录。吸引国内外龙头骨干企业落户福建,支持各类数字经济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实施优质创新企业培育行动,完善数字科技企业梯次培育机制,培育5000家以上数字经济领域科技小巨人、单项冠军、瞪羚、“专精特新”等创新企业。开展“以商招商”“以智引智”,增强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性,实施互联网返乡工程。
做大做强平台经济。通过重组提升一批、扶持壮大一批、“一企一策”引进一批、研究策划一批,打造一批具有国内外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电子商务、物流服务、产业互联网等生产服务型平台以及健康医疗、教育办公、文化旅游等生活服务型平台,加快发展平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厦门、福州、莆田建设平台经济示范区。推动平台经济为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服务,加速用工业互联网平台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先进制造业,支持消费领域平台企业挖掘市场潜力,增加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加强平台各市场主体权益保护,督促平台企业承担商品质量、食品安全保障等责任,维护好用户数据权益及隐私权,明确平台企业主体责任和义务,建设行业自律机制。
推动数字经济集聚发展。实施数字经济园区提升行动,优化提升数字福建(长乐、安溪)产业园、福州软件园、福州马尾物联网产业基地、厦门软件园、泉州软件园、泉州芯谷、漳州招商局·芯云谷、武夷智谷、三明“中国红谷”、龙岩龙雁组团未来城等重点园区能级,力争培育出5个以上规模超千亿的数字产业集群。推进三明中关村科技园建设,支持漳州华晴卫星应用产业园建设。推动福州创建国家区块链发展先行示范区,泉州、三明、南平、龙岩等地打造区块链产业集聚区。加快培育数字化新业态,利用互联网整合线上线下资源,支持共享经济、众包众创、个性化定制等新业态新模式。
第三节加速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发展特色高效数字农业。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普及农业智能化生产、网络化运营模式,依托互联网促进农产品出村进城,提升农业数字化水平和乡村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围绕茶叶、水产、花卉等特色优势产业,支持建设农业物联网示范基地、智慧农场,打造一批智慧农场示范园和智慧农业示范区。完善农畜产品溯源体系,推进种子供应链溯源,推动安全追溯管理精细化。加强电子商务培训,促进农产品网络销售,助力产销对接,争创一批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
推进智能制造升级。大力发展智能制造,应用数字技术全方位、全链条赋能传统产业,推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服务等全生命周期数字化转型。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布局工业互联网体系,打造多层次工业互联网平台,提升省级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综合服务能力。实施“5G+工业互联网”创新行动,培育5G典型应用场景,推动5G技术在工业生产、矿区作业等方面应用。深入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推广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推进智慧供应链网络、智能车间、智能工厂等建设,培育个性化定制、柔性化制造等新业态新模式。
发展服务型制造。引导制造企业应用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信息技术,发展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全生命周期管理和共享制造等服务型制造新模式。强化示范引领,开展服务型制造示范项目(企业、平台、城市)省级遴选和国家级推荐工作,深入开展服务型制造“八闽行”活动,持续引导制造业企业发展服务型制造创新。
推进服务业数字化转型。推进金融、物流、零售、旅游等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数字化进程。推动龙头电商平台差异化发展,打造福建电商特色品牌集群。开展智慧物流链条化集成应用,大力发展“互联网+”高效物流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发展网络视听产业,推进“智慧广电·高清福建”建设,培育5G高新视频新业态。强化金融服务数据支撑,促进科技金融产品创新,提升金融服务、行业监管和风险防控数字化水平。聚焦内需市场拓展“云消费”新场景,推广“无人化服务”等模式,培育一批平台经济潜力企业,提升平台经济监管数字化水平。支持沙县小吃、武夷岩茶等特色富民产业数字化应用。
推进智慧海洋建设。推进海洋信息通信“一网一中心”建设行动,打造覆盖台湾海峡的“空天地海”立体观测体系,建设省智慧海洋大数据中心,培育海洋信息服务业。推进海丝卫星应用技术服务中心等一批智慧海洋项目建设,培育发展海洋卫星应用产业,拓展海洋智慧旅游、智能养殖、智能船舶等设备制造和应用服务项目,打造“数字海洋产业”福建示范区。完善水产品追溯系统,构建从海洋到餐桌的全程追溯链条。
第四节深化闽台数字融合发展
加强重点产业对接合作。健全完善闽台产业合作交流机制,持续发挥海峡两岸信息产业和技术标准论坛等平台作用,深化闽台电子信息和数字产业、先进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对接合作,促进闽台企业共同研发、共建标准、共创品牌、共拓市场。鼓励在数字领域具有发展优势的台湾百大企业、制造业百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来闽发展,扩大并深化两岸数字领域关键技术、龙头项目和高端人才等领域合作。
提升闽台数字合作平台。建设对台数字“第一家园”一体化服务平台,支撑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支持泉州等地建设海峡两岸集成电路产业合作试验区,发展闽台精密机械产业园,支持高标准高水平建设台商投资区、闽台融合发展产业园。加强两岸数字经济行业协同对接,持续办好两岸物联网应用创新创业大赛、海峡两岸信息服务创新大赛、“创响福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
第五节深化数字丝路合作
深化跨境电子商务国际合作。建设丝路智慧口岸,升级中国(福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拓展通关签证、物流、贸易服务等领域的智能应用协同创新和服务功能。发挥区位及台港澳侨资源优势,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跨境电商合作空间,打造“丝路电商”核心区。扎实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在福州、厦门、泉州等地布局一批特色“丝路电商”产业园区。
强化物流信息、信用服务平台的区域对接,逐步接入中欧班列、长江黄金水道等实时数据,促进物流、信用数据互通互认,拓展“丝路电商”物流通道,做大海上快件规模。优化海外仓布局,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拓展国际海空货运专线。
建立数字贸易服务体系。建设“丝路海运”信息化平台,促进港口、航商、物流企业与口岸单位信息资源融合,为“丝路海运”联盟成员提供高质量商业数据服务。推进服务出口数字化转型,推动数字服务行业扩大对外开放,依托福建自贸试验区等平台载体,构建数字贸易交易支撑体系。发展面向台港澳及东南亚地区的数字贸易中介超市,提供数字贸易知识产权维权、法律咨询等增值服务。探索设立福建省数字贸易创新发展基金,对接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对数字贸易领域本地企业给予多元化融资支持。建设厦门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打造数字贸易载体和集聚区。
加强人文科技交流。利用数字化技术,发展电子竞技、微交易、视频点播、订阅式音乐流等,推动面向“一带一路”的人文交流。推动数字龙头企业共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建设数字教育平台,促进教育合作。加强闽文化资讯国际输出,推出一批有福建印记的优质文化产品,推广基于瓷茶文化、妈祖文化、红色文化等福建地方特色文化的多媒体信息服务。推动“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科技合作联络站”“国际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强化数字产业产能和应用服务合作。
第五章建设共治共享的数字社会
聚焦便民、惠民、利民,推进城市、乡村、文化、民生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更加包容、友好、和谐、智慧的数字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第一节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构建多元动态的城市感知网络。实施物联、数联、智联三位一体的城市感知网络建设工程,构建泛在互联、多元动态的“城市神经网络系统”,强化“城市神经元”节点的人工智能和边缘计算能力,实现对路桥、管网等公共设施和生态环境等城市信息的实时采集。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推动交通、物流、能源、市政等基础设施智慧化改造。
建设虚实交融的“数字孪生城市”。构建全要素城市信息模型(CIM),建设精准映射、虚实交融的“数字孪生系统”,实现动态模拟城市经济运行、生命线运行、人口流动、资源利用、环境变化、事件演化等城市体征的“数字驾驶舱”。支持福州市开展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工作。
打造数据驱动的“数字城市大脑”。集成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全面汇集城市感知、运行、管理等海量数据,打造大数据、强算力、优算法、高智能的“城市数字中枢系统”。
建设科技赋能的“美好生活社区”。推进互联网与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推动基层党建、基层治理、政务服务、文化教育、健康养老、低碳生活、家政物业、防疫抗疫等数字化、智慧化场景应用,推动智慧社区建设,健全社区信息化服务载体和治理平台,打造舒适、宜居、安全、现代的“美好生活社区”。
推行“一网统管”的城市管理模式。统筹规划、建设城市管理网格,加强综治、城管、市政、环保、绿化、交通、应急等领域各类城市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和联勤联动,构建城市“一网统管”的“城市操作系统”,实现“高效处置一件事”,提高城市公共资源配置优化能力,促进城市治理体系创新。
第二节加快数字乡村建设
完善乡村数字化服务体系。持续推进农村宽带通信网、移动互联网、数字广播电视网发展。实施“农业云131”信息工程,发展乡村5G典型创新应用,持续深化信息进村入户建设。推动农村地区水利、公路、电力、冷链物流、电商、农业生产加工等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建设“智慧乡村”。完善面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孤寡和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残障人士等特殊人群的信息服务体系。推进优秀乡村文化资源数字化展示和网络展览。统筹推进智慧广电乡村工程建设,创作和传播“三农”题材网络文化精品。
推进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基层“互联网+党建”平台建设,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实施农村“雪亮工程”,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推进省、市、县、乡、村五级数据互通,强化网上审批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农民群众“办事不出村”“零跑腿”。大力推动乡村建设和规划管理信息化,提高村级综合服务信息化水平。开展对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农村污染物、污染源在线监测,强化对较大规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畜禽水产养殖场的污染监管,助力乡村振兴。
深化信息惠农服务。深入推动网络扶贫行动向纵深发展,引导全省网络社会组织和互联网企业参与网络扶贫,运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开展对脱贫人员的跟踪及分析,继续开展网络扶志和扶智,持续巩固脱贫成果。推进益农信息社建设。推进全面覆盖乡村的“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健康”以及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系统建设,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社会保险关系网上转移接续。
统筹推动城乡信息化融合发展。强化数字乡村与智慧城市的一体设计、同步实施、协同并进、融合创新,促进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形成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各具特色、交相辉映的数字城乡融合发展格局。
第三节加强数字文化建设
推进公共文化资源数字化和创意产品开发。推进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福建)建设。完善和补强基层公共文化传播网络设施。统筹推进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持续优化县级融媒体中心省级平台,实施全媒体传播工程。推广文化遗产的数字化、可视化保存,建立文化遗产(地)保护监测信息系统。打造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库群,提高以数字内容为核心的文化共享服务能力。加强数字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和展示、推广,增加数字化公共文化供给。
全面提升全域旅游智慧化水平。升级完善数字文旅综合服务平台,拓展信息共享、定制服务、精准营销等多领域集成服务,增强文旅线上经济活力。完善智慧旅游标准体系,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引导智慧旅游行业规范发展。
推动文化旅游数字化融合发展。以红色文化、海丝文化、朱子文化、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妈祖文化、闽都文化、闽台文化等区域特色文化专题、重点文化旅游景区、主要文化场馆为重点,提升文化旅游网络体验与服务能力。打造全省红色文旅数据库,汇聚全省红色文化、旅游和革命博物馆等资源,扩大福建红色文化旅游资源影响力,支持龙岩、三明建设红色基因数字化传承基地。
第四节深化数字惠民服务
提升智慧健康服务水平。推进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建设,建立完善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核心的健康基础数据库,促进医疗健康信息互通共享。加强全省公共卫生体系信息化建设,推进智慧医院建设,促进新兴信息技术与医疗健康融合应用。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应用,普遍实现跨省门诊和住院医保直接结算,提升智慧医保服务水平。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不断提升群众就医获得感。
提升智慧教育服务水平。促进信息技术与高质量教育融合创新发展,全面实现教学应用覆盖全体教师、学习应用覆盖全体适龄学生、数字校园建设覆盖全体学校。推进网络条件下的精准扶智,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革命老区、欠发达地区覆盖,促进教育公平和城乡教育质量均衡发展。
提升智慧就业服务水平。建立与新就业形态、多层次社会保障相适应的数字化就业服务体系。推动“参保、缴费、查询、领取待遇、生存认证”等场景在线应用。提升就业供需匹配、就业结构优化、就业培训服务、失业监测预警、社会救助精准的大数据支撑能力。
提升智慧交通服务水平。促进交通大数据应用,鼓励互联网平台等各类市场主体整合多种交通运输大数据,倡导“出行即服务(MaaS)”理念,为公众提供交通引导、智能出行、智慧停车等交通信息服务。加强对网约车、出租车、公交车的数字化监管,保障交通安全。
提升民生服务数字包容性。推动老年人、低收入人群、残障人士等弱势群体可负担的互联网接入、网站无障碍服务和数字技能培训。坚持线上服务与线下渠道相结合,围绕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高频事项和应对突发事件等服务场景,打造普遍适用的数字化民生服务。
提升智慧民政服务水平。推进“互联网+社会救助”服务改革,升级省社会救助服务平台,提升智慧救助服务水平。开展殡葬服务设施智能化改造,提升智慧殡葬服务水平。升级省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健全老年人服务和补贴远程申报审核机制,提升智慧养老服务水平。开发智慧健康养老应用,开展智慧养老院试点示范。推进退役军人事务信息化建设,提升退役军人智慧服务保障水平。
第五节增强数字治理能力
提升数字化抗疫能力。建立公共卫生、公共安全、通信管理、大数据主管部门“三公(工)一大”联网协同工作机制,加强赋码管控能力。动态汇聚各类疫情防控数据,建设全省疫情防控数据库及信息平台,强化重点人群管控,加强疫情防控数据共享应用,提供多部门高效协同防控和跨区域精准防疫支撑。加强大规模核酸检测、流行病学调查溯源、传染病多点触发预警监测分析、远程会诊等信息化建设,加快补齐疫情防控信息化短板,优化提升福建健康码疫情防控能力。
加强市场监管协同共治。加快全省一体化市场监管数字化能力建设,实现市场准入事项全部网上运行。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与重点监管系统的对接应用,支撑多部门综合监管业务统一运作,推动实现精准监管,提高多部门协同监管能力。提升覆盖食品药品生产加工、市场准入和流通等全链条的智慧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增强食品药品安全可控、源头可溯、风险可防的智慧化监管水平。
提升数字生态管理能力。建成空天地一体、全面协同、智能开放的生态环境数字化监测体系,完善省生态环境大数据云平台,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监管、服务再提升。推进“河湖长制”和“林长制”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支撑体系建设。
提升智慧水利监管服务水平。推进数字水利建设,完善天空地一体化水利感知网。建设水利监管平台,完善水利数据中心、水利一张图等数字水利基础支撑,提升水利综合监管能力。拓展协同融合的水利综合服务,强化信息技术与水利业务深度融合。
加强智慧化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继续深化“智慧应急”体系建设。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围绕应急管理全链条,编织全域覆盖的事件感知“一张网”和预测预警预报综合防控“一张图”,构建快速响应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数字化应急体系。提升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对数字化支撑能力。建设数字粮库,推进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形成全省粮食储备信息化“一张网”。
提升智慧化社会治理能力。深化政法智能化建设,深入推进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国安和信访系统的数字化建设,建立政法数据资源分中心,建设智慧政法一体化平台,推动政法系统业务协同推进,提升政法部门智慧化水平。健全立体化信息化治安防控体系,增强公共安全管理和社会治理的预警预测、分析决策能力,提高对涉法涉诉信访人群、特殊人群、重点人群等的自动化、智能化管理能力。推动政法公众服务应用标准化、多样化、人性化,持续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的数字化水平,推进社会治理智治化。提升军民融合信息化发展水平,更好服务国防动员、军地军民团结。
第六章构建赋智赋能的数据体系
发挥数据关键生产要素作用,建立健全全省一体化数据资源管理应用体系,深化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进数据资源市场化,促进数据要素高效流通,培育壮大数据要素市场。
第一节加强公共数据资源汇聚治理
整合构建全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加强公共数据基础库和主题库建设,完善基础数据资源库,分期分批建设行业(主题)数据库。通过统筹管理、统一汇聚、按需共享、创新应用等,构建标准统一、布局合理、管理协同、安全可靠的全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实现海量政务数据合理分布、安全存储、有序调度,统筹数据备份,提升数据治理水平和管理应用能力,有力保障全省一体化政务数据共享服务体系高效运转。
建立全省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制定实施公共数据资源目录编制规范,优化完善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编制公共企事业单位数据资源目录,形成全省一体、省市两级的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完善提升公共数据资源目录管理系统,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动态调整更新机制。
全面推进数据汇聚共享。完善数据资源采集汇聚规则和技术规范。健全政务数据汇聚保障机制,强化对部门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应用的审查。系统全面地采集、汇聚、整合、存储数据资源,统筹推进政务数据跨部门、多层级汇聚共享和“一源多用”,把“数据池塘”汇聚成“数据海洋”。推进公共数据资源汇聚更新、有序共享、创新应用。
提升公共数据资源治理水平。健全统一规范的数据管理制度,完善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管理,促进数据的确权、流通、交易和保护。建立数据治理标准体系,加强数据质量管控,健全问题数据全流程网上处理纠错机制,规范数据治理工作流程。丰富公共数据应用场景,优化数据供给,以数据应用倒逼数据质量提升,不断提高数据质量管理能力。
第二节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开发
健全公共数据开放开发机制。加强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开发系统设计,完善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分类规则,更新发布开放目录清单,拓展公共数据开放维度。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分级开发,探索建立数据资源统筹管理、授权许可、收益分配、应用创新和安全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资源使用监管制度。
推进数据资源场景式开发。推进全省公共数据资源一级开发和授权开放。依托省公共数据资源统一开放平台,全面开放重点领域公共数据资源,建设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服务平台,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场景式开发,创新推出一批便民利企数据产品和数据服务。建立公共数据“网上超市”,探索数据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分离模式,促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增强开发利用技术支撑能力。建立健全公共数据开发技术标准体系,利用区块链、云计算、人工智能、多方安全计算等技术手段,提高数据访问、流向控制、数据溯源、数据销毁等关键环节技术支撑能力,确保数据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行为留痕、责任可究。提升数据关联分析、可视化应用、行业大数据分析建模能力,实现业务需求与数据资源深度对接、相互赋能。运用大数据更好感知社会态势、辅助决策施政。
第三节培育壮大数据要素市场
构建市场化公共数据资源管理服务体系。支持福州、厦门、泉州、莆田等地建设综合性大数据管理服务平台,面向社会提供数据服务。建立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发布机制和数据供给服务保障机制,支持开展数据资产管理、数据交易、结算交付等业务,提高数据要素的配置能力,逐步建立全链条数据要素对接市场,推动公共数据与企业数据深度对接,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
推动数据资源交易流通。建立统一有序的数据交易机制,围绕数据权属、定价和交易,探索建立相应的行业规范和数据流通交易规则,营造数据要素流通良好生态。适时设立东南大数据交易中心,推进数据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健全数据要素交易信息披露制度,鼓励数据资源合规交易、有序流通、高效利用。
健全数据要素市场规则。探索建立更具弹性的数据要素发展监管制度,构建多元共治的数据要素市场治理体系。完善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行业管理、安全管理等数据要素市场监管体系,规范各类市场主体行为。
第七章布局集约智能的新型基础设施
利用数字技术赋能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加快建设高速泛在、天地一体、云网融合、智能敏捷、绿色低碳、安全可控的智能化综合性数字信息基础设施,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强大基础支撑,推进全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发展水平、创新能级迈向全国先进行列。
第一节加强建设信息基础设施
高质量建设“5G+宽带”双千兆网络。高水平推进5G网络建设,优先推动中心城区、交通枢纽、重点园区等核心区域5G网络建设,逐步实现全省5G网络全覆盖。鼓励5G独立组网(SA)建设,推动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商业化规模化应用。纵深推进新时代“数字福建·宽带工程”,建设新一代超大容量、智能调度的光传输网,加速千兆光网提速改造升级,推进“千兆城市”建设。探索建设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推动互联网骨干网和城域网协同扩容。发展泛在协同的物联网。
推进IPv6规模化部署和应用。强化IPv6网络承载能力,提升网络性能和服务水平,增强互联互通能力,推进单栈网络部署,加快广电网络IPv6改造。优化IPv6应用服务性能,强化应用基础设施业务承载能力,推动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基础设施全面支持IPv6。提升IPv6终端支持能力,补齐家庭网络终端接入短板,完善智慧家庭产业生态,强化物联网终端部署应用。加快电子政务公共平台、政府网站IPv6改造。推动各行业IPv6融合应用。深化IPv6商业应用部署,推进商业平台全面深度改造。
发展空天地一体化卫星互联网。推进“151”卫星应用创新示范工程建设,打造海天丝路空间信息保障与服务能力,构筑立体化、三位一体的战略信息保障体系。建设卫星通信、导航、遥感等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完善北斗定位基准站网,建设全球商业遥感卫星地面接收站网,打造空天地海一体化信息网络。争取国家“一带一路”空间信息走廊、空天地海一体化信息网络、卫星互联网、北斗三号等重大工程项目核心节点落户福建。
第二节优化布局算力基础设施
统筹布局云计算大数据中心。争取建设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国家节点,探索推进国家离岸数据中心(平潭)、中国海丝大数据中心等一批数据枢纽。依托数字福建(安溪)产业园、龙岩文秀数字产业园优先布局大型和超大型数据中心、容灾备份中心,推进存量数据中心集约化、规模化、绿色化改造,开展容器、微服务等云原生技术的创新应用,提升单位能耗下的云资源应用水平。合理部署边缘计算中心,推动“云—边—超”设施协同有序发展。
建设人工智能计算中心。面向智慧城市、智能制造、智慧医疗、智慧安防等多样化场景,支持建设CPU、NPU、GPU、FPGA、ASIC等多类芯片协同的多元异构智能计算平台,推进建设一批技术自主可控、提供普惠算力、促进创新孵化的人工智能计算中心。
建设新一代高性能计算设施。推动省超算中心(二期)建设,布局建设智能计算中心,提供超高速算力资源。推进厦门鲲鹏超算中心扩展升级,提供大数据集群、云搜索等多样化的新型超算服务。支持泉州建设先进计算中心,开展先进计算科技服务和数据服务。
第三节稳步发展融合基础设施
建设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省交通大数据中心,推动大数据与综合交通运输深度融合。推进“5G+车联网”建设,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全要素、全周期数字化水平。推进“丝路海运”现代国际物流供应链体系建设,打造智慧公路、智慧港口、智慧机场等,构建全方位智能化综合立体交通网,打造交通强国先行区。
建设智慧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东南能源大数据中心,探索开展能源大数据在经济、环保等领域的创新应用。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智慧能源系统,推进智慧油气设施建设和管道数字化改造。建设覆盖主城区的一体化“互联网+”充电设施,强化充电设施的高效使用。推进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提高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智能调节能力,打造绿色、智慧、安全的现代化电网。
建设智慧民生基础设施。推进在线教育、智慧广电、远程医疗、智慧养老、智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拓展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支持智慧校园、智慧课堂建设。改造升级有线电视网络,建设新一代广播电视基础网络。建设省统筹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动“多码融合”应用。实施智慧社区示范工程,支持智慧应急、智慧安防、智慧消防、智慧养老等应用和平台建设。
建设智慧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推进智慧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全省统一、海陆统筹、天地一体全要素生态环境监测物联网,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推进污水、垃圾、固废、危废、医废处理处置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加强智能化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第八章筑牢可信可靠的网络安全屏障
统筹发展与安全,完善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建设,强化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管理机制、手段、平台等体系设计和建设,全面提升网络安全保障水平和能力,积极发展网络安全产业。
第一节加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
构建网络安全统一运维体系。完善“纵向监督、横向联动”的网络安全工作机制,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系统安全等层面建立全省统一、协同联动的安全运维机制,打造平台、人员、流程三位一体的安全运维体系。提升日常监测能力,健全集智能监测、威胁预测和态势感知于一体的安全态势分析机制,推进与国家平台对接,实现情报共享和应急联动。构建网络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定期对相关软硬件平台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管控演练,增强网络安全态势分析与预测能力。建立网络安全态势预警与配套管理制度体系。
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建设“闽盾工程”,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制度,细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标准,明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的要求和保护范围。落实信创产品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中的强制应用制度。组织举办工控系统网络安全攻
防大赛,推动技术应用和人才培养。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的主体责任,加强与网络安全相关监管部门的协同,共同做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防控工作。
提高网络安全新技术应用水平。大力推动5G、云计算、IPv6+、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安全领域的应用创新,加强政务云、网、平台、数据、系统等关键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提升公共网络的云网端一体化网络安全技术水平。创新网络安全服务模式,提升网络安全专业化服务能力。
协同发展网络安全产业。健全网络安全人才培养体系,鼓励构建多方参与、优势互补、融合发展的自主可控网络安全领域科技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生态、产业发展生态。推动产融合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网络信息安全产业的发展。到2025年,网络安全行业市场规模力争达到80亿元。加强与“海丝”沿线国家等在网络安全方面的合作与交流,提升网络安全产业国际竞争力。
第二节完善网络安全监管体系
强化网络运营主体监管体系建设。加强企业网络安全主体信息的监测管理,建立网络运营主体信用体系,完善网络空间违法、违规经营记录纳入网络运营主体法人的信用记录机制,力争从网络生态源头强化监管。严格网站备案审核,配合网络内容监管,清理空壳网站,整改违规网站,推进网站备案人证动态识别在线核验工作,落实网站建设与运营主体责任人的真实性核验。
强化网络安全主动监管与自主可控。持续更新和优化监管手段,提升内容态势感知和风险评估能力。健全网络生态治理方法体系,提升针对国家、地方重大公共事件的网络内容的主动监管、应急响应处置能力。全面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国家标准,坚持“自主可控”原则,完善密码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密码应用安全评估机制。
强化网络安全技术监管。建设“数字福建安全大脑”,实施一体化网络安全监管工程。建设网络安全技术检查平台、网信军民融合研究院等,建成攻防演练靶场和网上渗透实验室,实现技术检查的全程安全可控。定期对党政机关网站、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等开展安全可控的远程技术渗透测评,提高信息系统的抗攻击能力。
第三节构筑数据安全防护体系
完善数据资源分类分级和授权使用制度。结合各行业各领域数据资源属性特点,制定和完善数据分类分级标准,实行分业施策。明确参与数据要素市场各方主体的权益及安全保障主体责任,落实数据共享和开放维度以及授权使用制度。
健全个人隐私数据和企业非公开数据的保障制度。构建个人隐私数据和企业非公开数据安全保障制度体系,科学评估数据开发利用对个人和企业造成的风险影响,规范个体数据和企业非公开数据安全、合法、合规使用。加强对个人隐私数据和企业非公开数据违规采集、使用的检查和执法力度。
提升数据要素的安全监控和保障能力。构建涵盖分类分级、合规检测、安全管控、数据鉴权、数据脱敏等业务模块的数据安全防护体系,做到“用必有据,全程留痕”。建设一体化数据安全监测与管理平台,提升数据安全的全面监测、自动化预警和快速处置能力。推动区块链、差分隐私保护、人工智能和多方计算等新技术在数据要素全生命周期中的应用。加强大数据环境下防攻击、防泄露、防窃取的监测、预警、控制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强化数据安全保护。
第九章保障措施
第一节强化组织协调
在省委的领导下,强化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对全省信息化的统筹协调,完善集中统一、协调推进的运行体制。建立健全数字福建重大规划衔接、重大项目论证、重大协议(合约)审查、公共数据资源管控、网络信息安全保障的工作机制,强化对各地区的信息化规划和重大项目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打破制约数字福建发展的体制和政策障碍。省发改委、数字办要发挥统筹作用,协调各地各部门建立纵向衔接、横向协同、共建共享机制;指导各地各部门落实数字福建各项建设任务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充分发挥数字福建专家委员会等智库作用,完善决策咨询制度,强化规划编制、政策研究、项目评估等智力支持。
第二节强化政策保障
加快推动福建省大数据发展条例立法进程,为统筹推动数据资源管理应用和大数据产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优化制定、完善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对数字经济优势产业培育对象的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大在创新创业、产业转型、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力度。优化关键数字技术协同创新发展环境,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协同创新体系。加强数字经济产业用地、用能、环境容量、创新等要素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重点保障。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各地各有关部门可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给予精准扶持。探索开展“股权+债权”的投贷联动模式,积极开发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及其保证保险、科技保险、专利保险等金融产品,推动“保险助融”“协商估值”等质押模式落地。完善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和民主监督机制,组织开展规划中期实施情况检查与绩效评估,按照职责分工逐级落实,将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各地区、各部门重要议事日程。
第三节强化人才支撑
组织实施数字福建人才发展工程,探索制定个性化、差异化、多样化的高精尖数字人才引进政策,在人才落户、子女教育、就医看病、交通出行等方面建立阶梯式支持机制,鼓励和支持国际、国内高端人才来闽参与数字福建建设和数字经济创业创新。加大政策激励,吸引更多的优秀闽籍企业家返乡“二次创业”以及海外华人华侨新生代来闽投资创业。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在福建设立创新研究院、联合实验室、专家工作站、实训基地,鼓励高校与企业、园区采取多元化形式合作培养数字技术应用型、技能型、复合型人才。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将信息化知识作为重要培训内容,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数字思维能力和专业素质,增强发展数字经济本领,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全民全社会数字素养和技能,加强数字技能普及培训。制定数字人才评测标准,支持福州、厦门开展大数据专业职称改革试点。
第四节强化典型引路
持续办好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打造国家信息化和数字经济政策发布、高端对话、交流合作、成果展示的顶级平台。加强省市上下联动,挖掘数字政府领域创新服务做法、数字经济领域典型应用场景以及数字社会领域成功案例的申报、推荐和征集工作,加强试验典型和示范标杆的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总结形成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做法和成功经验,努力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第五节强化风险防范
推进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基础制度建设,完善数据资源分级分类保护制度。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强化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安全保护,强化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市场监管和行业自律,建立数字经济领域风险监测和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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