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情报网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动政府治理流程再造和模式优化,不断提高决策科学性和服务效率。数字政府建设是党和国家顺应数字时代发展态势,着眼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做好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一、建设背景
(一)重大意义。
1.全面推进黑龙江省数字政府建设,是贯彻落实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数字龙江建设的基础性工程。以数字政府建设驱动政府全域改革与集成创新,全面提升数字化技术运用能力与数字素养,增强全省数字化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2.全面推进黑龙江省数字政府建设,是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引擎。以“制度创新+技术创新”推进数字政府建设,重塑政务信息化管理架构、业务架构、技术架构,建设共享大平台、慧治大数据、共治大系统,通过构建大数据驱动的政务新机制、新平台、新渠道,全面提升政府履职能力。
3.全面推进黑龙江省数字政府建设,是推动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深化政府数字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建设数字政府引领全领域数字化改革,深刻认识当前黑龙江省面临的人才与资源流失、区域吸引力不强、发展不平衡等方面的挑战,全面强化以政府数字化发展撬动经济社会全领域数字化改革的引擎作用,为谱写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绚丽篇章提供重要支撑。
(二)建设现状。
“十三五”以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政府效能,开展一系列实践探索。
1.基础支撑体系初具规模。建成了省级电子政务云平台,提供包括计算、存储、网络、安全、数据库、应用软件等6大类134项服务;建设了政务云监管平台,实现政务云资源“按需分配、按实结算”;发布《黑龙江省省级政务云管理暂行办法》,开展省级政务信息系统“上云迁移”工作,加快政务信息系统整合。编制《黑龙江省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建设方案》,稳步推进电子政务外网升级。
2.政务数据共享有序推进。统筹开展政务数据共享体系建设,建成省市两级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发布了三批省直部门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共包含48个部门的722项数据目录。建设了省级政务大数据资源中心,以需求为重点,开展政务数据的归集,累计汇聚数据3.2亿条。
3.政务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建成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完成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网上统一受理平台、统一电子印章系统、统一电子证照系统、政务服务地图等系统建设。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办好一件事”改革,围绕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和减时限,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实现与吉林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海南省的“跨省通办”。
4.重点业务领域纵深创新。各业务领域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支撑能力逐步提升,率先在全国提出建设省级“生态银行”,智慧农业、智慧旅游等大数据应用创新能力加快提升,智慧应急、“区块链+法治”国家级试点建设稳步推进,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医疗健康、“互联网+人社”、数智警务、智慧交通领域创新引领作用凸显。
5.体制机制逐步理顺。成立了“数字龙江”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数字龙江”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成立了省政府推进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政务服务“好差评”)建设领导小组,高位推动网上政务服务工作。组建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以下简称省营商环境局),负责统筹推进、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省电子政务、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系统及全省政务大数据建设等工作,成立省政务大数据中心,为推进政务数据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汇聚融合和深度利用提供技术支撑。
(三)存在问题。
总体来看,黑龙江省数字政府建设正从粗放式、碎片化阶段向集约统筹、共享共用阶段过渡,数字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绩,但与先进地区和省份相比,全省数字政府建设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1.全省统筹协同机制亟需优化。缺乏统一的规划布局,重复建设、多头建设、低水平建设和重建设轻管理等问题仍然突出,一体化管理运行保障体系尚未形成,部门间、市地间信息化发展不均衡情况仍然严重,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黑龙江省数字政府建设的整体发展进度。
2.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有待强化。政务云服务目录有待拓展,电子政务外网带宽与覆盖面不够,导致各业务系统整合、迁云迁网进程不快。云网资源合理化配置效率与管控能力有待提升,可视化、可监管、可管控、可调度云网资源一体化管理模式尚未建成。
3.数据共享利用程度尚需升级。政务数据资源底数不清,数据采集、更新责任机制尚不健全,仍存在数据来源不清、质量不高、完整性不足等问题。政务数据共享平台有待升级,数据治理、高速共享、安全脱敏等支撑能力不足。公共数据资源的有序开放和要素化、市场化应用起步艰难。
4.便民惠企服务能力仍需加强。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支撑能力有待提升,统一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等应用拓展支撑能力不足,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场景化水平不高,线上线下办事渠道融合不深,企业和群众对“就近办、移动办、一次办、全程网办、跨省通办”获得感不高。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服务体系仍需进一步健全。
5.业务创新应用水平有待提升。各业务领域数字化、平台化、移动化应用支撑能力还需进一步强化,政府运行、公共服务、智慧监管、生态治理、社会治理等一体化协同化推进步伐还需加快,跨部门、跨区域的应用协同和大系统、大平台建设比较薄弱,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创新应用与智能辅助决策不够。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黑龙江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以数据要素为核心多元驱动政府数字化改革,深化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推进政府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为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推黑龙江省全面振兴注入新动能、提供新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数字社会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关于健全优化政府职能体系,加快推进“数字政府”“透明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推动共同富裕作为奋斗目标,强化服务渠道整合与业务流程优化再造,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坚持整体统筹、协同推进。强化系统观念,按照“全省一盘棋”的思路,坚持统筹协同、适度超前、集约高效、利旧建新,构建一个数字政府平台体系,促进省级和市(地)、县(市、区)上下联动,强化业务部门之间协作配合。
坚持数据驱动、创新引领。建立健全数字政府相关标准规范,加快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关键技术应用,建设共享大平台与共治大系统,破除信息孤岛,持续开展数据治理,实现数据按需有序共享,提升业务协同效率。
坚持安全可控、开放包容。树立网络安全底线思维,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密码保障体系,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平台、网络、应用和数据的安全。推动公共数据资源依法有序开放利用,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协同共治作用。
(三)建设思路。
以“146N”思路引领黑龙江省数字政府建设发展,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黑龙江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数字化基础。
一个数字政府平台。构建覆盖全省四级政府的一体化数字政府平台,破除部门、层级业务壁垒,促进技术融合、数据融合与业务融合,实现“一网通办”“一网通管”“一体协同”与“一屏统览”。
四大数字基础支撑底座。以构建一体化云网基础设施支撑体系、一体化的政务数据体系、一体化的公共支撑体系、一体化的安全防护体系为基础全面支撑黑龙江省一体化数字政府建设。
六大专题领域。聚焦政府运行、公共服务、智慧监管、生态银行、社会治理和龙江特色,以数字化技术全面驱动政府服务、监管、治理方式变革。
N个场景化应用。以六大专题领域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建设为核心,构建百花齐放的应用服务场景。
(四)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全省一体化数字政府,数字基础支撑能力大幅度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升,营商环境大幅改善,力争全省数字政府建设主要指标达到全国中上游水平。
——政府运行协同效能大幅提升。形成省市县一体、部门协同的发展格局,提升跨层级、跨部门、跨地区的协同管理与服务水平,政府运行效能及大数据辅助决策能力不断提升。
——移动化服务与办公模式全面普及。不断拓展“全省事”“龙政通”应用范围,将其打造成为企业群众掌上办事与政府公务人员掌上办公的首选渠道。
——基础底座集约共享能力全面升级。基本消除网络孤岛、机房孤岛与数据孤岛,建成覆盖全省的“一朵云”和“一张网”,依托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实现政数据全量归集、有效共享,公共数据资源有序开放与开发应用。
——企业群众服务获得感显著提升。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标准化、便利化水平和“一网通办”水平加快提升,全链条、全周期精准有效的惠企服务模式逐步形成,便民服务更智慧、更美好、更有温度。
——政府智慧治理能力加快升级。运用大数据全面推动市场监管、生态治理、社会治理等重点专题领域慧治创新,形成“用数据服务、用数据监管、用数据治理、用数据创新”的政府治理模式,全面提升政府治理水平。
到2035年,建成以数据要素驱动的现代化数字政府,数字化驱动政府深化改革成效凸显,建成全国营商环境最优、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最强的省份之一。
表1黑龙江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主要指标
序号 | 主要指标 | 指标说明 | 目标值 |
1 | 电子政务外网覆盖率 | 电子政务外网覆盖省市县乡数量比例 | 95% |
2 | 非涉密系统整合上云率 | 省直部门非涉密系统迁入到政务云平台的数量占省级非涉密系统总数的比例 | 90% |
3 | 政务数据共享率 | 部门确认的数据共享需求满足情况的数量占部门数据共享需求总量的比例 | 95% |
4 | 公共数据开放率 | 开放数据项占开放目录数据项的比例 | 70% |
5 | 电子证照用证率 | 可调用电子证照数量占电子证照总数的比例 | 90% |
6 | 网络安全事件及时整改率 | 及时整改的网络安全事件数量占网络安全事件总数的比例 | 95% |
7 | 政府网站集约化率 | 省直部门政府网站迁入集约化平台占省直政府部门政府网站总数的比例 | 95% |
8 | “龙政通”移动办公平台 覆盖率 | 省级政务部门接入“龙政通”平台的数量占省级政务部门总数的比例 | 95% |
9 | 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办件率 | 全省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通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受理的办件量占办件量总数的比例 | 90% |
10 | 监管事项覆盖率 | 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的监管行为事项占监管事项总数的比例 | 90% |
11 | “双随机、一公开” 覆盖率 | 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行政检查事项占行政检查事项的总数比例 | 70% |
12 | 自然资源资产登记率 | 全省在“生态银行”资产登记平台登记的自然资源数量占自然资源统计总数的比例 | 70% |
13 | 制定标准数量 | 参与和主导制定数字政府相关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数量 | 10个 |
三、构建一个数字政府平台
按照“数字政府即平台”的理念,围绕建设整体化、一体化数字政府目标,将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政府治理创新融合起来,以政府数字化转型驱动治理方式变革,以政务数据要素增强各领域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效能,全方位推动政府治理流程再造和模式优化,破除组织、层级、领域建设壁垒,助力实现政府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构建覆盖全省四级政府的一体化数字政府平台,包括全省统一的组织保障、两大移动服务入口、统一基础设施支撑、统一数据支撑、统一公共支撑、统一安全防护与多元业务应用,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
(一)全省统一组织保障。
按照“全省一盘棋”的总体思路,打造适应一体化数字政府建设要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全省数字政府建设发展提供保障。
建立统筹协同管理机制。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建立数字政府建设统筹协同联动机制,明确省营商环境局牵头统筹全省数字政府建设。省直各部门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数字政府建设工作专班,统筹行业政务信息化需求、业务创新、数据资源规划等工作。各市(地)、县(市、区)建立主要领导负责制,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协同指导、统筹规划,跨部门、跨层级协调和统一部署。探索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原则上要由负责政务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兼任,提高数据治理和数据运营能力。
优化管运分离运行机制。省、市(地)、县(市、区)营商环境局具体负责本级数字政府建设管理工作,牵头制定本级数字政府建设规划,发布年度工作要点。省、市(地)政务大数据中心负责数字政府公共基础设施和支撑平台的安全保障和运行维护。鼓励优秀骨干企业发挥运营服务优势,参与数字政府项目建设运营。
建立健全标准规范体系。完善标准规范工作机制,建立黑龙江省数字政府总体标准框架体系。完善政务数据采集汇聚、数据治理、共享开放、数据安全等系列标准文件。建立涵盖事项标准、平台管理、大厅建设管理、咨询投诉、好差评等政务服务标准体系。编制公共基础支撑、应用开发共性组件、应用系统平台接口、应用系统技术要求等应用支撑标准规范。健全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政务云平台、电子政务外网等基础设施相关标准规范。编制系统建设开发管理、项目管理、专家管理、运维管理、评估审核等项目管理标准规范。
建立智力决策支撑机制。完善高端智库,聘请政务信息化行业领域专家,组建省数字政府建设专家委员会,协同各领域专家资源,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和决策论证制度,完善政务信息化项目前瞻性、高水平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机制,保障数字政府建设管理决策与执行的科学性。
(二)两大移动服务入口。
以群众、企业、公务人员等用户需求为核心,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的思路,打造全省统一移动办事、全省统一移动办公入口,打造移动集成服务应用矩阵,引领数字政府改革创新。
全省统一移动服务入口。围绕企业群众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与惠企服务需求,打造“全省事”移动服务品牌,持续推进“一网办一次办”“办好一件事”“跨域通办”“跨省通办”,逐步实现企业群众“一部手机全省事”,突破地域、领域、时空限制,建成“掌上办事”之省。
全省统一移动办公入口。围绕公务人员协同办公执法等需求,打造“龙政通”移动办公品牌,持续推进“掌上办公”“掌上审批”“掌上执法”“掌上决策”等移动办公服务,逐步实现公务人员“一部手机政事通”,建成“掌上办公之省”。
(三)集约共享技术架构。
构建黑龙江省数字政府技术架构,横向为基础设施层、数据资源层、公共支撑层和业务应用层,纵向为组织保障体系和安全防护体系。
基础设施层。统筹建设云网基础支撑能力,打造全省统一的政务“一朵云”,建设覆盖全省电子政务外网“一张网”,推进“云网融合”。
数据资源层。建设全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推动政务数据的多源汇聚、深度融合、有效共享和有序开放,赋能数字政府建设。
公共支撑层。按照“共建共享共用”的思路,基于共性业务需求,统筹推进各类公共支撑平台建设,提供集约高效的应用支撑能力。
业务应用层。聚焦政府运行、公共服务、智慧监管、生态银行、社会治理与龙江特色六大领域,推动业务系统整合和行业数据汇聚,助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组织保障体系。建设数字政府组织保障体系,建立健全管理机制、运行机制、标准规范与智力决策支撑机制,提升数字政府科学建设运行保障能力。
安全防护体系。从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加强安全运营管理等方面构建一体化的安全防护体系,确保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公共支撑平台及业务系统安全运行。
四、夯实四大数字基础支撑底座
(一)构建全省一体化数字基础设施体系。
按照“云网一体”的思路,加快推动云网优化升级,优化云网资源配置,减少重复建设,提升数字基础设施集约化支撑能力。
1.提升全省政务网络支撑能力。
提升电子政务外网骨干网支撑能力。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相关要求,以构建“双链路、高带宽、负载均衡、安全可靠”的政务网络通道为核心目标,统筹推进省市县三级纵向骨干网升级,实现省市骨干线路带宽达到万兆,市县骨干线路带宽达到千兆。提升电子政务外网多业务承载能力。推动各级城域网升级改造,提升网络覆盖范围,实现省、市(地)、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政务部门全覆盖。增加网络带宽,实现数据、视频等多业务流量统一承载,满足不同单位不同业务个性化的网络服务需求。推进非涉密业务专网与电子政务外网整合对接。分阶段推进非涉密业务专网(含国家部委垂直部署业务专网的省以下部分)向电子政务外网迁移整合或融合互联。除极少数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再新建专网专线。
加快网络新型基础设施在电子政务外网中应用。依托5G和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补充增强现有政务网络资源,提升电子政务外网无线服务能力。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体系边界互联管理规范,推动物联网、移动网与电子政务外网的融合互联。有序推进省电子政务内网优化升级。按需拓展网络覆盖范围,建立电子政务内网和外网间的信息安全交换机制。强化电子政务网络安全管理与防护。充分利用密码技术,建立安全可信的网络传输通道和防篡改、可追溯的网络信任环境。探索应用量子通信、区块链网络等新技术。
专栏1 电子政务外网优化升级工程 |
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整合。有序推进政务外网骨干网和横向城域网带宽扩容,加快建设、升级运维管理平台和安全监测平台,推进非涉密专网与政务外网的融合,提升政务外网的整体服务能力。 |
2.打造全省电子政务“一朵云”。
构建省市两级政务云架构。建立完善政务云资源接入和一体化调度机制。在现有省市两级政务云资源基础上,按照“逻辑集中、物理分散、资源共享、安全可靠”的原则,搭建省市一体化政务云平台,提供“按需分配、按实结算”的基础软硬件服务,进一步提升资源利用率。持续增强省级政务云服务能力,推进计算、存储等服务资源扩容,增加安全密码防护服务。引入多云监管架构,推动全省政务云资源统一管理、灵活管控。持续推动政务信息系统上云迁移,推进部门实施“内部信息系统整合”,消除以处室和科室名义存在的独立政务信息系统,引导“一部门一系统”建设。各地各部门应充分利用政务云,除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文件明确规定的,不再新建独立的机房或数据中心。统筹政务云灾备服务。建立省级容灾备份中心,加快推动核心数据、核心业务的备份部署,引导各市(地)使用省级容灾备份中心,提升基础设施利用效能,保障政务应用安全稳定运行。
专栏2 省电子政务云平台优化升级工程 |
一体化政务云监管平台建设。依托省市两级政务云架构,建设一体化政务云监管平台,对政务云服务质量和资源使用率进行统一监管。 |
(二)构建全省一体化政务数据体系。
为充分发挥数据要素多元配置作用,以全省一体化政务数据体系建设为核心,提升政务大数据汇聚、管理、治理、共享、开放等数据服务和按需调用的基础支撑能力,满足各领域数字政府建设创新需求。
1.建立全生命周期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模式。
开展政务数据资源普查。面向全省各级政务部门开展政务数据资源普查,摸清全省现有政务信息系统和政务数据资源底数,形成全省统一的系统清单和数据清单,实现对政务数据资源产生、采集、存储、共享、使用、反馈等环节的全流程管理。完善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组织各地各部门梳理形成衔接一致、完整有效的政务数据资源目录,清晰界定各地各部门数据采集、治理、共享责任。建立供需对接清单。以满足业务需求为目标,编制全省政务数据供需对接清单,实现数据供需有效对接和共享应用。加强政务数据质量管理。明确政务数据采集、汇聚、存储、共享等各环节数据质量和职责要求,建立健全政务数据质量管理体系,实现一数一源、一源多用,一次采集、多方应用,保障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和可用性。构筑政务数据安全防线。明确政务数据分级分类、数据审批流程、数据传输、数据应用等重点环节的安全要求,厘清相关主体安全保障责任与义务。
专栏3 政务数据资源管理优化升级工程 |
政务数据资源普查管理平台建设。开展全省政务数据资源普查,形成全省统一的政务数据清单,实现政务数据资源产生、采集、存储、共享、使用、反馈等环节的全流程管理。 政务数据供需对接系统建设。以应用场景为基础,按照“需求向导”原则,实现政务数据资源供需动态化梳理与智能化管理。 |
2.持续推进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建设。
强化支撑能力建设。完善全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支撑能力,加强数据共享、数据治理、数据管理、数据分析等公共支撑能力建设,为各地各部门提供数据共享通道以及产品化、标准化的统一能力支撑。加强基础数据库建设。按照“共建共享共用”的原则,进一步整合优化相关数据资源,完善自然人、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电子证照、信用等基础数据库,建立数据更新联动运维机制,强化数据质量管理和融合应用,不断提升基础数据库建设应用水平。优化完善专题库、主题库建设。以多领域数据融合为手段,按照“依职能应采尽采”原则,依托省直部门现有业务系统及相关数据库,进一步建设完善各业务专题库、主题库建设,逐步解决部门内部数据资源碎片化问题。推动政务数据按需归集。按照“按需归集、应归尽归”的原则,推动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机构数据和医疗、教育、环保、城乡建设、水电气等行业数据归集与共享。依托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实现政务数据资源按地域授权管理。探索政府统一购买社会数据的模式。由各级政务数据管理部门按需统一采购具有高频共性需求的社会数据,各部门统一使用,促进政务数据和社会数据融合治理、融合应用。
专栏4 全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升级工程 |
加强基础数据库建设。加快完善人口基础数据库、法人基础数据库、电子证照数据库、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基础数据库、信用基础数据库建设,汇聚省级各业务部门相关数据项,建立与国家相关数据模型比对机制,确保数据的完整、准确、鲜活。 视频资源共享管理平台建设。推动公安、交通运输、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视频监控点位信息资源整合,实现省、市(地)、县(市、区)监控视频图像资源共享共用。 |
3.持续推进政务数据资源有效共享。
建立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强化全省政务数据共享统筹协调力度和服务管理水平,推进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有序共享。完善省市政务数据共享通道。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完善省市两级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并提升其作为数据共享通道的支撑保障能力。除特殊情况外,各部门都应使用省市政务数据共享平台进行数据共享。联通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与国家部委、其他省市之间的数据供需对接。强化政务数据实时在线对接共享。依托区块链技术,按需建设与省级部门、市(地)数据高速共享通道,实现数据分钟级共享,加强全链路数据质量监控,建成高保障、高可用的数据供应链体系。建立政务数据属地回流落地机制。积极推进国家数据和省级数据综合授权和属地返还,赋能基层治理,有序推进政务数据向各市(地)、县(市、区)进行属地返还。逐步扩大政务数据共享范围。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协调推进公共服务机构、相关企业及第三方平台数据等社会数据共享。开展政务数据共享绩效评价。制定政务数据共享评价办法,积极运用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评定、群众满意度评估等方式开展评估评价,确保政务数据有序共享。
专栏5 省政务数据共享平台优化升级工程 |
完善省级政务数据共享平台。打通数据共享通道,建成向上联通国家,向下对接市(地),横向连接省直部门的政务数据共享交换通道,推动政务数据按需申请共享。 |
4.有效发挥数据要素价值。
推动公共数据资源有序开放。梳理全省各级政务部门数据开放目录,明确开放范围和开放领域,构建公共数据分级分类开放动态更新机制。建设全省统一公共数据开放平台,通过开放数据集、提供数据接口、数据沙箱等多种方式,优先推动对于民生服务、社会治理和产业发展具有重要价值的政务数据向社会开放。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探索建立公共数据定向开放、授权开放管理制度,健全公共数据融合和对接的标准规范,支持政企双方数据联合校验和模型对接,鼓励第三方深化对公共数据的挖掘利用,安全有序推进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的融合创新,有效满足政府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和市场化增值服务需求。
专栏6 数据要素价值挖掘工程 |
建设全省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围绕推动公共交通、路政管理、卫生医疗、养老、供电等重点领域,建成全省公共数据开放平台,通过开放数据集、提供数据接口、数据沙箱等多种方式,优先推动对于民生服务、社会治理和产业发展具有重要价值的数据集向社会开放。 |
(三)构建全省一体化公共支撑体系。
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部署、统一运营的思路,加快建立完善全省公共支撑体系,提供统一服务与应用支撑平台,满足各地各部门共性业务创新应用需求。
1.深化服务支撑能力建设。
建设全省统一身份认证中心。以省政务服务网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为基础,构建全省统一身份认证中心,为各级政务部门提供统一身份认证服务。完善全省统一身份认证账户库,利用数字证书、生物特征识别等技术手段,提升自然人、法人、公职人员身份安全认证能力。各级政务信息系统按照统一标准规范接入省统一身份认证中心,实现自然人、法人、公务人员的统一注册、统一登录和实名认证。推进身份认证的无感化应用,丰富刷脸、扫码等应用场景,提高群众生产生活、办事出行等便捷体验。
建设统一电子印章系统。按照国家电子印章和电子签名标准规范,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全省统一电子印章系统,为各级政务部门提供制章、用章、验章等服务。加强电子印章一体化应用,各级政务部门按统一标准规范对接电子印章系统,为电子印章在电子证照、电子文书、电子公文等业务中的应用提供支撑。积极探索电子签名创新应用,推广电子签名在高频政务服务场景的应用,有效减少企业群众跑动次数,切实为基层减负。
建设电子证照管理应用平台。基于区块链技术,建设电子证照管理应用平台,提供电子证照制证、用证服务。优化电子证照制发证体系,将制发证作为业务办理的必要环节,实现事项办理系统与电子证照库无缝融合。加强电子证照信息互认共享,推动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全面应用,支持在线用证、线下用证、授权他人用证等多种用证形式,实现电子证照全应用政务服务事项、全关联办事材料清单、全接入各级政府办事窗口。
建设统一公共收缴平台。基于省财政厅统一收缴平台构建全省政务服务统一公共收缴平台,聚合各类支付渠道,为全省政务服务平台所涉及的所有服务事项提供缴费支撑服务,打通各地各部门业务办理平台,为企业群众提供在线缴费、缴费结果查询、退付办理、电子票据查验、电子票据下载等服务,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进一步规范网上缴费流程,达到政务服务与金融服务的深度融合及全省政务服务缴费信息实时共享,最大程度提高公众体验感和民众满意度。
2.优化应用支撑能力建设。
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持续拓展自然人、企业、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类信用主体信用信息归集。持续开发公共信用产品,重点推进信用报告、信用评价、信用档案等通用型信用产品开发与应用。
统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持续推动全省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整合各部门数据资源、应用支撑工具和应用场景,构建全省统一的地理信息服务体系。基于自然资源与地理空间一张图,推动基础地理信息与专题图层信息的集成和叠加,丰富地图产品应用,为业务应用、应急指挥、重大决策等提供统一、权威的地理空间信息。结合北斗卫星定位系统和航空航天遥感应用服务,为重点领域提供实时的定位、遥感等地理信息数据服务。
建设“数视龙江”可视化平台。依托省一体化监管中心,建设全省统一的“数视龙江”可视化平台。汇聚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和公共支撑平台的实时运行数据,挖掘分析重要运行指标,实现重点设施、平台运行情况的“一屏统管”。聚焦各地各部门数字政府建设热点专题和创新应用,实现黑龙江省数字化建设成果“一屏统览”。面向企业群众开展数字政府科普宣传,打造“数字龙江”特色品牌。逐步建成黑龙江省一体化的数字政府监管中心、指挥中心、展示中心。
构建新型业务中台。以运用新技术推动政府服务创新为目标,持续构建全省数字政府新型业务中台。建立以数据分析为基础的AI计算模型,提供人脸识别、文字识别、图像识别、视频识别、语音识别、自然语言理解等人工智能基础能力。积极部署区块链服务网络节点,构建场景化区块链应用体系,持续推动数字身份认证链、可信电子证照链、存证公正链、数据共享交换链等数字政府公共支撑链的建设。
专栏7 全省公共支撑能力优化升级工程 |
优化升级支撑平台功能。推进统一身份认证中心、电子印章系统、电子证照平台、公共收缴平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等已有平台系统升级改造。 自然资源与地理空间一张图优化升级。充分利用多维度、时空关联等技术,加快推动自然资源与地理空间一张图优化升级,丰富地图产品应用,持续推动全省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充分发挥时空地理信息支撑决策作用。 建设“数视龙江”可视化平台。依托省一体化监管中心,建设全省统一的“数视龙江”可视化平台,汇聚数字政府热点专题和创新应用,实现“一屏统管”与“一屏统览”。面向企业群众开展数字政府科普宣传,打造“数字龙江”特色品牌。 |
(四)构建全省一体化安全防护体系。
遵循国家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强重要领域数据资源、重要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建立健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体系,提升全省数字政府安全防护能力。
1.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强化基础设施安全防范能力。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关键基础设施网络安全保护要求,构建符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要求的安全防护体系,增强各级政务部门到政务云平台以及政务云平台的不同系统之间的安全防护能力,确保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和公共支撑平台符合等级保护要求。完善密码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信任服务体系,为资源安全利用和行为可信提供支撑。强化安全防护技术支撑能力。加强数字政府密码应用服务能力,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密码保障系统,推进政务信息化系统密码改造工作,并定期进行评估。完善应用安全体系,提高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运维服务、数据保护等安全防护能力,保障应用的全生命周期安全。构建国产化应用生态。规划建设国产化政务云,为各级政务部门应用系统开发部署提供高可靠、国产化的政务云服务。探索开展国产软件应用示范,优选国产化的政务信息化解决方案和产品,推进政务信息系统适配开发、改造与迁移。
2.加强安全运营管理。
推进一体化安全运营。强化网络安全认证、检测、风险评估等安全服务,推进安全检测、态势感知能力建设,加强网络安全信息的汇聚和研判,提高省市整体网络安全运行监测预警、态势感知及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制定网络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程序,定期开展网络安全应急演练,利用攻防实战演练检验各地各部门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促进各地各部门不断完善网络安全防御体系。强化个人数据隐私保护,制定落实数据安全制度规范,加强数据安全业务培训、技术防范和应急演练。
专栏8 一体化安全防护建设工程 |
建设统一安全运营支撑平台。以数字基础设施、公共支撑平台为重点,建设集安全大数据、攻防演练、态势感知于一体的安全运营支撑平台,提升内外部风险感知能力、攻击检测分析能力、违规行为发现能力、应急事件响应能力和态势感知预警能力。 推进密码资源应用。建设安全领先、整体合规的密码基础设施和密码服务体系,完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体系,推进已建网络和信息系统密码应用改造,加强国产浏览器、国产阅读器等软件在社会公众中的推广应用,实现密码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及以上政务信息系统、关键基础设施等重要网络和系统中全面应用。 |
五、深化六大专题领域数字化建设发展
(一)构建智能高效的政府运行体系。
围绕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协同办公、党政机关管理等业务应用,全面推进政府运行方式、业务流程和服务模式的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提升政府运行效率。
1.推进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
加快推进全省一体化政府网站集约化技术平台建设。按照国家关于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相关要求,以省政府门户网站现有技术平台为基础,采用“全省统筹部署平台、分级建设网站应用”的省、市(地)“统分结合”的建设模式,推进全省一体化政府网站集约化技术平台建设。深化信息发布、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为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提供支撑。全面推动省直部门政府网站向省级集约化平台迁移。以统一技术平台指导市(地)完成市级集约化平台的建设,并完成市(地)各部门以及县(市、区)向市级集约化平台的迁移。加快政府网站与各级政务服务平台深度融合。统一提供身份认证、事项管理、协同服务、咨询投诉等功能。加快推动全省政府网站问答知识库建设,与12345便民服务热线实现数据共享、问答统一。推进全省政府网站向移动终端、自助终端、政务新媒体等多渠道延伸。
专栏9 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工程 |
建设全省政府网站与新媒体集约化平台。统一建设全省集约化管理平台,提供政府网站建设、应用系统开发、在线应用开发和外延政务系统对接的功能;统筹建设全省统一信息资源库和内容发布系统、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省级政策文件库、省级平台政府网站问答知识库和省级平台政府网站统一智能搜索,为各市(地)级集约化平台提供技术标准指导,建设统一智能搜索、统一智能问答,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深化推动各级政务部门网站、政务服务门户、政务类移动客户端IPv6升级改造,加强对政府网站指导检查,确保IPv6支持要求落实到位。完成省直部门政府网站迁移工作。 |
2.推动全省政务办公协同化。
建设“龙政通”移动办公平台。建设全省统一的“龙政通”协同办公平台,打造移动政务门户,实现政府内部运行和管理的数字化、移动化、整体化。强化“龙政通”基础服务,围绕日常办公需求,提供OCR文字识别、语音识别、文字转译、在线文档、手写签批等通用服务,提升灵活定制和组件库能力,推动移动办公常态化、便利化,提高“指尖”办文、办会、办事水平。推动政府部门内部非涉密公文电子化流转,逐步减少纸质公文,形成线上闭环,助力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业务协同。拓展移动办公领域。推动“掌上审批”与“全省事”对接联动,实现政务服务与协同办公的深度融合,做到审批事项快速处理、审批结果指尖送达。推广“掌上执法”,为监管执法人员提供监管现场全景信息,支持移动取证和移动执法。
推动政府内部“一件事”。依托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快速搭建适应于跨部门、跨层级的业务流转与审批功能模块,能够快速组织相关政务部门与责任人,建立沟通群组、配置审批流程、组织视频会议,满足各地各部门阶段性或连续性的内部业务协同需求,并实现全过程留痕,信息可量化、可追溯。聚焦人事、资产、政府投资项目、部门间业务联动等领域,推出一批机关内部“一件事”,提升政府运行协同效率。建设辅助决策平台。围绕营商环境优化、宏观经济调节、应急指挥决策、社情民意获取等重点热点领域和疫情防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依托政务协同办公平台,汇聚各行业、各部门的业务资源和数据资源,建立丰富、及时、准确的业务模型和数据模型,通过驾驶舱、仪表板、热力图等多种呈现形式辅助领导决策。深化“龙政通”应用创新。提供业务流程定制化和填表报数“一张表”服务能力,支撑机关内部“一件事”联办。与“数视龙江”可视化平台、决策辅助平台深度融合,实现“随时看数、随行指挥”,支撑各级政府科学决策。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打造地方特色专版,鼓励各部门基于个性化需求开发应用场景。
专栏10 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建设工程 |
建设“龙政通”协同办公平台。加快推动协同办公、视频会议、即时通信、信息报送、值班调度等功能应用,推动电子签章、电子档案在政务协同办公中的应用,逐步将所有行政机关网上办公、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系统向“龙政通”平台归集,实现公文流转、信息报送、审核审批、督查考核、机关事务、联合监管、移动执法、综合治理等公务在线化、移动化。 建设辅助决策平台。加快推动全省政务数据汇聚,依托全省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完成平台搭建工作,实现重点事项的政务数据汇聚与可视化展现。建立丰富、及时、准确的数据模型分析应用,真正实现用数据决策。 |
3.推进党政机关管理数字化。
深化数字财政建设。强化财政业务一体化集中管理,整合全省财政业务系统,推进全省财政核心业务上下贯通、横向协同和纵向集中,构建业务规范化、应用一体化、数据集中化的数字财政体系。机关事务数字化。推进全省机关事务系统整合,加快各级政府部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等数字化进程,为节约型政府建设提供支撑。档案数字化。建设全省各级数字档案馆(室),加快推进档案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升级,建设档案管理服务平台,促进各类电子文件“应归尽归”,电子档案“应收尽收、应享尽享”。
以政府数字化发展为核心,赋能其他党政机关的数字化建设升级。智慧人大。加强人大立法、监督公众参与度,拓宽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等知情知政渠道,打造反映社情民意、提出意见建议的数字化平台,不断提升黑龙江省数字法治发展水平。智慧政协。围绕政协委员履职服务、委员与社会公众互动等需求,打造集建言资政、社会互动、新闻发布和工作交流等功能于一体的“数字政协”平台。智慧法院。围绕人民群众日益多元化的司法诉讼需求,坚持服务国家治理、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和服务廉洁司法,打造全方位智能化、全系统一体化、全业务协同化、全时空泛在化、全体系自主化的人民法院信息化4.0版,为司法人员、诉讼参与人、社会公众和其他部门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智慧法院服务。智慧检察院。紧密围绕服务检察办案,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打造全业务智慧办案、全要素智慧管理、全方位智慧服务、全领域智慧支撑的智慧检务体系,为新时代检察工作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引领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专栏11 党政机关管理数字化工程 |
深化数字财政建设。建设全省财政一体化系统,以项目库和基础信息库为支撑,实现横向整合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账务处理、绩效管理等业务环节,纵向贯通国家、市(地)、县(市、区)各级财政预算管理,形成顺向逐级控制和逆向实时反馈的完整闭环管理。 建设档案管理服务平台。按照“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的原则,建设档案数字资源库。建设统一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实现电子文件从形成到归档全周期全流程管理。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打造全省档案共享服务端,实现“网上查档,掌上查档”。建立档案数据安全防护体系,确保电子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 |
(二)强化便民惠企的公共服务体系。
以数字化技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建立全周期一站式助企惠企服务,推动数字化服务普惠应用,促进公共服务创新,最大程度实现便民惠企,助力黑龙江省打造国内一流营商环境。
1.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逐步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和同标准办理。聚焦教育、医疗、医保、住房、社保、民政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领域,推进更多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优化完善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有效支撑政务服务事项场景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深化“办好一件事”服务。持续梳理“办好一件事”事项清单,不断推出“办好一件事”主题式服务,扩大“办好一件事”广度和深度。聚焦群众和企业办事便利度和满意度,推动再造业务审批流程,提升关联事项办理水平,实现智能、高效、便捷的“办好一件事”服务。持续推动“跨省通办”。推动省直各部门梳理通办事项清单,统一事项名称、办理材料和业务流程,推动各市(地)优化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缩小区域、城乡、社会群体间的数字鸿沟。在全国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基础上,结合黑龙江省实际,不断拓展“跨省通办”事项广度和深度。强化政务服务电子监察。完善全省政务服务电子监察系统,逐步接入各部门、各市(地)政务服务平台(系统)及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实现全省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事项全范围、全流程精细化管理。
持续拓展“全省事”应用。聚焦高频热点的政务服务与便民服务,加快各地各部门政务服务移动端应用整合,拓展事项接入范围,实现更多事项“掌上办”。建设“办好一件事”“跨省通办”“容缺办理”“惠企政策一次办”等移动服务专区,持续拓展掌上服务能力,将“全省事”打造成为企业群众首选办事渠道。提升移动服务场景化、智能化水平。坚持用户思维,围绕医疗、教育、社保、就业等重点领域,颗粒化梳理服务场景,精细化编制办事指南,通过申请条件预判、智能填表等方式,提供极简易用的办事体验。重点关注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发挥AI赋能作用,优化智能搜索、智能问答、智能推荐、智能审批等功能,不断缩小数字鸿沟。鼓励开展特色应用创新。推广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营业执照等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监管执法、社会化领域应用,将“全省事”打造成为企业群众身边的“电子卡包”。倡导各地各部门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秒办”“免证办”“无感申办”等创新服务,增强用户粘性和服务获得感。推广“全省事”应用。提供政务APP、微信客户端、支付宝等多渠道、多场景服务,方便企业群众使用。探索通过第三方策划运营的模式,推广“全省事”应用,拉动新用户量的增长。
建设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设集咨询、投诉、求助、建议、举报等功能为一体的全省12345热线服务运行平台,实现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绩效管理、分析研判的业务闭环。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整合归并,实现“一个号码”服务。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营能力,拓展智能知识库、智能客服等功能应用,提供全天候、智能化的精准服务。优化政务服务大厅办事体验。全面推行“一窗通办”,打造“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围绕特殊群体的高频需求,加快数字化改造,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提供便捷服务。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建设覆盖全省政务服务大厅“7×24小时政务服务站”,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的线下办理渠道向基层延伸,充分结合银行服务网点优势,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入驻银行智能服务终端,使基层群众就近能办、多点可办。
专栏12 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优化升级工程 |
深化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推进与国垂、省垂业务信息系统对接,建设统一申办受理系统,推动线上线下多渠道综合受理服务。逐步建立“一码通行” “一码通办” “一码通用”应用体系。建设个人与法人用户专属空间,推进“一人一企一档”建设,为企业和群众打造个性化专属数据空间。加快推动与12345热线、“互联网+监管” “好差评”等系统平台对接,持续推广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等拓展应用。 “全省事”APP优化升级。深化“防疫健康码”应用,推出一系列掌上办好一件事场景。持续升级“全省事”功能应用,不断优化移动端消息推送、流程优化、便捷登录、文字识别等功能;建设智能客服,升级政务服务全程网办、线上支付、快递寄送等服务。 建设全省统一12345热线服务运行平台。实现各级12345热线与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系统及部门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向同级有关部门实时推送受理信息、工单记录、回访评价等所需的全量数据。 |
2.推动精准有效的惠企服务。
持续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优化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审批流程,加快与相关审批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优化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主题集成服务,实现信息一次填报、材料一次上传、相关评审意见和审批结果即时推送。
提升企业开办和注销便利度。深化企业开办“全程网办、一网通办”,实现企业开办线上“一表填报”、一次实名验证,线下“一个窗口”服务。探索推进“一业一证”“一企一证”。
提升智慧税务建设水平。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着力推进内外部涉税数据汇聚联通、线上线下有机贯通,驱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制度创新和业务变革,进一步优化组织体系和资源配置,实现法人税费信息“一户式”、自然人税费信息“一人式”智能归集,实现税务机关信息“一局式”、税务人员信息“一员式”智能归集。深入推进对纳税人缴费人行为的自动分析管理、对税务人员履责的全过程自控考核考评、对税务决策信息和任务的自主分类推送,实现税务执法、服务、监管与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深度融合、高效联动、全面升级。
提升通关便利化。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推动通关信息电子化流转,简化通关作业流程,加快推进涵盖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口岸通关大数据平台的黑龙江单一窗口特色功能建设。推进海关、税务等部门数据互通,实现贸易监管“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优化惠企政策兑现服务。加快推进实施惠企政策的部门数据共享,梳理公布惠企政策清单和服务指南,对企业申报政策实现一次申报、全程网办,实现惠企政策“应享尽享”“快速兑现”。推广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
深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围绕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建设全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商标、专利、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业务网上办理,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服务机构等不同对象开展多层次服务。优化知识产权数据管理和服务体系,推动数据互联共享,强化数据管理和使用成效。依托全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优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实现维权服务全省“一张网”。
专栏13 惠企服务应用拓展工程 |
推动智慧税务建设。驱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制度创新和业务变革,进一步优化组织体系和资源配置,深入推进对纳税人缴费人行为的自动分析管理、对税务人员履责的全过程自控考核考评、对税务决策信息和任务的自主分类推送,实现税务执法、服务、监管与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深度融合、高效联动、全面升级。 |
3.推行智慧普惠的便民服务。
加快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养老”建设。统筹升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深化电子病历、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处方、疫情防控等健康大数据建设,实现区域医疗服务、养老医疗、医疗保障等信息的共建共享和业务协同。发展互联网医院,推广远程医疗,完善医疗健康便民服务,推动电子健康卡与社会保障卡(含电子社保卡)互联互通,拓展实现网上预约挂号、预防接种、助残服务、健康养老等线上服务。以养老服务大数据为依托,建设医养健康智慧服务平台,实现多方式受理、统一评估、一证通办、线上支付及严格监管,为老人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康养结合、医养结合等服务。
加快推动“互联网+教育”一体化建设。持续推动数字校园建设应用,深化教育资源整合应用,实现教育部门与学校数据互通、系统互联、信息整合、业务聚合、服务融合。以“互联网+教育”大平台建设为重点,整合各级各类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支持系统,逐步实现资源平台、管理平台的互通、衔接与开放。在“三通两平台”基础上,统筹规划建设教育行政能力业务系统,提升全省教育一体化、智能化管理能力。
加快推动“互联网+人社”一体化建设。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建设省级集中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业务服务平台,加强内部业务系统整合与数据归集共享,实现全服务上网、全数据共享、全业务用卡。依托社会保障卡的身份认证、缴费支付、就医结算等主要功能,在人社领域实现身份凭证用卡、人社缴费凭卡、补贴待遇进卡、工伤结算持卡。持续深化社会保障卡应用,推进就医购药、惠民惠农补贴发放等线上线下“一卡通”应用。
加快推动“互联网+医保”一体化建设。以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为基础,发挥信息技术在医疗保障要素配置和治理中的作用,积极主动运用数字技术和互联网思维改进医疗保障服务,扩展医保电子凭证功能,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经办管理、智能监控、宏观决策等系统建设和实施应用,高质量建设智慧医保、数字医保。明确纳入医保支付的“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范围、条件、收费、结算标准、支付方式、总额指标管理,加强对“互联网+”医疗行为监管,形成比较完善的“互联网+”医保政策体系、服务体系和评价体系。健全“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实行价格政策分类管理,调整“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要保持线上线下同类服务合理比价原则,针对服务特点细化价格政策。
加快推动“互联网+民政”一体化建设。按照“深度融合、上下联动、纵横协同”的思路,建设一体化民政政务服务大系统,加强内部业务系统整合与数据归集共享,实现儿童福利、精准救助、婚姻管理、殡葬管理、社会组织法人登记、区划地名、社区治理、社工服务、慈善捐赠等一体化管理与服务。
加快推动“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建设。推进退役军人工作与信息化深度融合,构建“统一、智慧、融合、便捷、可靠”的退役军人事务信息化体系,促进服务管理创新和工作效能提升。推行“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建设全省一体化退役军人服务网络平台,部署省级智慧化服务和“古田军号”APP应用,提供智能化、精准化、专享化创新服务应用,实现身份核实、待遇保障、就业扶持、社会优待、信访投诉等服务“一网通办”。逐步建设全省退役军人综合管理平台,实现退役军人业务跨部门、跨层级协同合作。
加快推动智慧法律服务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三台”融合发展。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与科技创新手段深度融合,着力打造“智慧法律服务”,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专栏14 便民服务应用拓展工程 |
深化“互联网+医疗健康养老”建设。建设升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强化人口、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数据采集,实现全民健康信息共享应用,促进医疗服务与健康管理数据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管理部门之间的联通共享和业务协同。建设医养健康智慧服务平台,实现多方式受理、统一评估、一证通办、线上支付及严格监管,为老人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康养结合、医养结合等服务。 深化“互联网+教育”一体化建设。建设“互联网+教育”大平台,整合各级各类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支持系统,建立统一的教育公共信息服务门户,健全数据治理的制度机制,建成各级各类优质教育资源库,为全体学习者提供优质的学习资源服务。统筹规划建设教育行政能力业务系统,提升全省教育一体化、智能化管理能力。 深化“互联网+人社”一体化建设。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业务服务平台,加强内部业务系统整合与数据归集共享,推动与国家、各市(地)对接与应用,实现全服务上网、全数据共享、全业务用卡。依托社会保障卡的身份认证、缴费支付、就医结算等主要功能,在人社领域实现身份凭证用卡、人社缴费凭卡、补贴待遇进卡、工伤结算持卡。 深化“互联网+医保”一体化建设。结合全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规划,建设全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综合监管子系统,对医保基金运行、医疗服务行为进行全面监管,完善医疗保障费用监控预警机制,监督和引导定点医药机构规范医药服务行为;建设全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为医保部门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工作提供数据支持,强化全省统一的医保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采管理与监控。利用“互联网+”技术,“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打造“掌上医保办事中心” “指尖上的医保服务中心”。 深化“互联网+民政”一体化建设。建设一体化民政政务服务大系统,结合“金民工程”、国家社会组织法人基础信息库等国家级重点信息化建设项目,全面集成儿童福利、精准救助、婚姻管理、殡葬管理、社会组织法人登记、区划地名、社区治理、社工服务、慈善捐赠、统计分析、大数据分析、协同共享、基础数据库、运维管理等应用模块,形成深度融合、上下联动、纵横协同的民政政务服务大系统。 深化“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建设。构建全业务多渠道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实现退役军人政务事项“一网通办”。探索优抚医疗、军休康养等服务资源数字化平台建设,满足退役军人多层次个性需求。建立省退役军人事务综合管理平台,有效利用各类政务信息资源,加大系统整合力度,推动业务流程再造,实现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全省协同。 |
(三)建立公平公正的智慧监管体系。
提高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等有效做法,减少人为干预,压缩自由裁量空间,使监管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
1.提升“互联网+监管”能力。
提升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按照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要求,全面梳理各级政府和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监管事项,统一纳入“互联网+监管”系统管理并动态更新。加强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和关联整合。建立“互联网+监管”系统与“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及行政执法系统数据汇聚机制,联通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12345热线服务运行平台等重要监管平台,建设完善监管事项、监管对象、监管行为、执法人员、信用信息、投诉举报等监管数据库,实现监管事项“应接尽接”,监管数据“应汇尽汇”。积极推进审批系统与监管系统互连互通,实现审批、监管全流程数字化和无缝衔接。
专栏15 “互联网+监管”系统深化工程 |
深化“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按照国家整体部署,持续深化“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持续梳理优化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建设完善监管事项、监管对象、监管行为、执法人员、信用信息、投诉举报等监管数据库。实现与国家平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建立健全“互联网+监管”系统与“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信用信息系统及行政执法系统数据汇聚机制,各地方各部门的监管业务、政务服务、投诉举报、互联网及第三方数据等数据资源归集。 |
2.提升市场数字化监管能力。
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建立健全跨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以及覆盖省市县三级、与随机抽查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库,推动在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全覆盖。深化食品安全监管。健全食品安全电子监管体系,推进重点食品电子追溯系统建设。升级改造食品生产许可监管追溯管理系统,强化快速检测、监督风险预警功能应用,实现覆盖省市县三级的监管相对人档案服务、日常监管服务、稽查执法服务和企业诚信服务。推进智慧药品监管。优化升级智慧药品监管系统,加快推动药品监管业务数据库建设,建立覆盖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全生命周期的品种档案,逐步实现“一品一档”“一企一档”。探索“区块链+市场监管”。积极构建市场主体协同监管“数据链”,实现市场监管、发改、税务、商务等业务市场监管与服务信息共享、资源共通、监管互动、协同联动。
专栏16 市场数字化监管深化工程 |
优化升级智慧药品监管系统。加快推动药品监管业务数据库建设,建立覆盖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全生命周期的品种档案,逐步实现“一品一档” “一企一档”。全面实施疫苗电子追溯制度。 |
3.推进行政执法监督数字化。
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建设。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设全省统一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推动监管执法全过程的数字化记录、追溯和监督,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强化公正监管。加快推进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共享,有效整合执法数据资源,为行政执法更规范、群众办事更便捷、政府治理更高效、营商环境更优化奠定基础。探索电子执法证建设与应用。建设移动执法平台,整合精简执法队伍,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乡镇街道下沉,推动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加快推进黑龙江省“区块链+法治”国家试点建设。建立刑罚执行、公证行业、行政执法监督联盟链,实现业务数据存证可信、业务协同共识互信、业务监管客观高效。
专栏17 行政执法监督数字化建设工程 |
建设全省统一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按照一库五平台的整体架构,协同省直部门、各市(地)政府(行署),重点建设行政执法业务平台和监督平台,推进通用执法文书电子化,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实现执法全过程数字化记录;试点探索电子证照、大数据智能分析在行政执法工作中的深度应用,实现数字赋能;加快推进与“互联网+监管” “双随机一公开” “省公共信用信息”等平台(系统)对接,实现数据共享;加强对执法全过程文字和音像数据的分析挖掘,充分发挥执法记录的规范执法监督作用和依法履职保障作用。 |
(四)构筑智能协同的生态银行体系。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数字化技术进一步凸显黑龙江省生态资源优势,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化,构筑全时空监管、全领域协同治理、全资产登记的生态银行体系。
1.加强生态环境数字化治理。
强化生态环境监测感知。依托物联网、卫星遥感、人工智能等技术,整合生态环境、气象、交通、水利、应急、自然资源、林草、农业农村、测绘地理信息等部门环保数据,建设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实现生态环境要素数据纵向流通、横向贯通、全域联网,实现对大气、水、土壤、温室气体、噪声、辐射、生态状况等环境要素及各种污染源全面感知和实时监控能力。逐步整合各有关部门环境质量、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监管数据,加强监测监管数据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构建一体化生态治理协同体系。加快推动生态环境数据共享应用,实现统一的容量规划、舆情分析、风险洞察、污染溯源、联动应急和质量控制。持续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建设完善全省污染源数字化档案库,组织建设“天地一体化”生态保护红线空间信息数据资源库,逐步形成生态保护红线“一张图”。加强信息化调度、协同和指挥能力建设,建设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协同与生态环境治理应用服务模块,为全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好事前预警、事中研判、事后时空分析。构建生态环境执法信息化管理体系。建立以移动执法为核心的执法信息化管理体系,拓展移动执法系统,实现指挥调度、执法检查、案件办理、稽查考核一体化,推动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全链条电子化管理。推进省级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建设,实现企业依法按时、如实披露环境信息,提升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效率和信息化水平。
专栏18 生态环境数字化治理工程 |
建设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整合各市各部门生态环境数据资源和业务管理系统,建设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构建四维一体的生态环境专题地图,提升对大气、水、土壤、温室气体、噪声、辐射、生态状况等环境要素及各种污染源全面感知能力,实现全省生态环境一张图展示、可视化监管、精准预警。 持续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建设全省污染源数字化档案库,实现全省各类污染源管理“一源一档”全覆盖。持续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建设“天地一体化”生态保护红线空间信息数据资源库,逐步形成生态保护红线“一张图”。 推进企业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系统建设。构建省级环境信息披露数据库,形成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数据服务链”,实现环保部门上下数据报送及企业与环保部门之间的数据流通机制。 拓展生态环境移动执法系统功能。推进指挥调度、执法检查、案件办理、稽查考核一体化,行政处罚全过程记录。构建秸秆焚烧监察执法系统,打通从空中卫星监测到地面监管执法的“最后一公里”。 |
2.推进自然资源数字化价值化。
构建自然资源云上全域大数据体系。依托自然资源与地理空间一张图基础数据库,建设自然资源专题数据库,包括自然资源政务服务数据库、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数据库、自然资源三维立体时空数据库、黑土地保护监测监管数据库、“地质云”核心数据库、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数据库和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基础数据库等,支撑业务协同与数据共享。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政务管理与服务平台功能。重点推进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生态银行)、黑土地保护(田长制)、“智慧找矿”、生态修复及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执法监察动态监测等系统建设,为自然资源审批、监管、决策等提供全要素数据平台底座。
专栏19 自然资源数字化价值化创新工程 |
构建自然资源云上全域大数据体系。建设生态修复及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应用系统,汇聚“小兴安岭—三江平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等试点工程大数据,形成一体化保护监测和修复治理“一张图”。建设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基础数据库,构建覆盖执法全过程的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动态监测系统。 建设自然资源资产(生态银行)管理系统。围绕推动“资源—资产—资本—财富”转化,建设涵盖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核算、评估和负债表编制、资产报告等功能的管理系统,对自然资源资产实行清单管理,生成可供开发的自然资源核心清单及项目库,推动生态产品交易平台建设,实现自然资源数据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 |
3.提高水利与林草智能化治理能力。
着力打造全省统一的水利一张图应用支撑平台。构建高效能智慧水利网,提升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与优化配置、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涉水事务监管、水政务协同与水利公共服务的智能化水平。优化升级河湖长制管理信息化建设。利用天、空、地、视频监控等智能感知技术,实现对河湖水体、岸线变化、涉水涉砂活动中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发现和持续跟踪。对大气环境、流域水环境监测、土壤环境、农村生态环境监测和生态红线监管、监测执法、污染源监管进行研判和深入挖掘,实现生态环境大数据定向化、精准化分析。推进林草资源动态感知与数字化监测。运用大数据、云计算、GIS、AI、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结合卫星遥感、无人机、视频监控、探测器、智能移动终端、北斗定位等多层感知技术,通过物联、感知、智能的方式,建立森林资源动态感知数字化监测机制。推进森林保护、培育、发展、利用全过程数字化管理和多业务协同,实现现代林业精准管理与智慧治理的林草发展新模式。
专栏20 水利与林草智能化建设工程 |
数字水利建设。构建空天地一体化水利感知网,全面提升对江河湖泊水系、水利工程设施、水利治理活动的信息捕捉和感知能力,建立覆盖全域的水生态监测与管理体系,依托省政务云,建设数字资源池、水利一张图应用支撑平台及相关业务应用平台。 数字林草建设。积极推进森林经营、国土绿化、审批管理等数据“落地上图”,实现森林资源增减变化实时动态更新。加强林业“一张图”应用和辅助决策。建立林长制管理系统,实现森林资源和林长履责动态管理,为实现“林长治”提供信息化智能化支撑。建立碳汇监测及交易系统,开展森林资源年度监测评价和森林碳汇计量监测,推进林业碳汇交易。 |
(五)深化智慧融合的社会治理体系。
围绕公共安全、应急治理与基层治理等重点领域,推动数字化技术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提升科学化、信息化、智能化、精细化治理水平。
1.深化公共安全数字化建设。
全力推进“数智警务”新生态建设。集成建立公安超算中心,推动全省公安信息化资源资产全部上云。统建“数字身份证”系统,逐步实现全省公安信息化各类资源资产和主体、行为均接受统一调控。打造全省公安大数据智能化体系,汇聚各类数据资源,提高大数据预处理效能,形成龙江公安数据资源“大水库”。持续优化“雪亮工程”建设。扩大重点区域物联网监控设备覆盖范围,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公共区域、重点部位的视频监控建设和覆盖,推进农村视频监控建设和联网。大力推进“智慧交通”建设。充分利用数字化技术,建设一个基础支撑综合平台与六个应用平台,实现支撑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推进公路、水路、道路运输、综合执法等核心业务系统整合与提档升级,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实现共治慧治,为建设人民满意交通提供科技支撑。
专栏21 公共安全数字化拓展工程 |
建设数智警务。依托省级政务云平台,构建全省公安“安全云”,统建“数字身份证”系统,逐步实现全省公安信息化各类资源资产和主体、行为均接受统一调控;构建全省公安“数据云”,高水平打造全省公安大数据智能化体系,汇聚各类数据资源,提高大数据预处理效能,形成龙江公安数据资源“大水库”;依托省级政务云,构建全省公安“应用云”,高水平打造全省公安大数据智能化体系“用户域”,形成龙江公安数据应用“大基座”;构建全省公安“网络云”,总体规划实现全省公安各类网络上云迭代,以“一通一合”为标准,实现实质化全省公安“一张网”。 建设智慧交通。依托省级政务云,打造全省交通运输信息化统一支撑基础,建设综合交通运输决策支持平台,实现综合交通运输行业治理信息的一屏统管;推进交通地理信息系统,面向全行业提供高精实景可视化地图服务。推进公路、水路、道路运输、综合执法等业务板块的应用系统整合与提档升级,形成“一板块一平台”。建设全省公共物流信息平台,促进物流市场高质量发展。 |
2.推进应急治理协同化建设。
加强重点领域应急安全数字化建设。深化感知网络和应急通信网络的“双网”建设,建设综合性的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汇聚各种类数据,推进危险化学品、地质灾害、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地震、物资储备等重点领域应急系统建设,提高监测预警、监管执法、辅助指挥决策、救援实战、社会动员等能力。提升协同应急指挥决策水平。发挥黑龙江省作为国家应急测绘保障省级节点作用,充分利用已配备先进应急保障装备与技术储备,配合国家完成东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建设,推动应急指挥中心和数据监控应用中心建设,保障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工作和区域救援工作稳步推进。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逐步推进全省公共卫生和疫情防控相关数据归集,建立疫情精准防控、症状监测、早期预警关键阈值和触发机制,提升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早期发现和自动预警能力,并通过大数据汇集、实时分析、集中研判能力建设,辅助决策者精准制定措施。加强智慧应急国家试点建设。以数据驱动应急管理业务为核心,深化大数据、云计算、物联感知、边缘计算等前沿科技手段在智慧应急领域应用,切实提升自然灾害防治、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能力。
专栏22 应急治理协同化建设工程 |
加强智慧应急国家试点建设。采用“省级统建,省、市(地)、县(市、区)分级应用”的模式,建设综合性的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整合各业务系统,汇聚各种类数据,集成危险化学品、地质灾害、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地震、物资储备等重点领域应急系统,实现全省所有用户“一站式”访问、日常所有工作“一平台”处理。深化感知网络和应急通信网络的“双网”建设,优化升级智慧监测预警、智慧辅助决策、智慧监管执法、智慧救援实战和智慧社会动员应用体系,实现精准预防、精准研判、精准治理、精准处置和精准服务。 推进全省疫情防控管理平台建设。采用“省市分建、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的模式,建设横向联通、上下贯通、过程透明、安全保密的疫情防控管理平台,通过有效整合各类涉疫数据,建立协同高效的涉疫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机制,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实现对疫情研判、追踪、溯源与预警等全流程的数据支撑,提升黑龙江省疫情精准防控工作效率。 |
3.加强基层治理智慧化建设。
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地理信息等基础数据,推动基层治理数据资源共享。推进各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强化系统集成、数据融合和网络安全保障。优化完善各级网格化综合治理平台。以网格为载体,推动相关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开放兼容,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多元网络化联动治理体系。加强数字住建建设。整合集成全省住建领域信息资源,推动全省城乡建设管理数字化转型,加快推进“数字住建”建设,重点围绕住房管理、工程建造、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等方面,重点推进“数字住建”主题数据资源中心、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数字住房、数字建设、数字建造、数字城乡,大力推进全省住建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专栏23 数字住建建设工程 |
推进“数字住建”数据资源中心建设。对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企业、人员、建设、管理等主题的全量全要素数据进行采集、归集、治理、共享,实现数据协同,支撑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 推进“数字住房”类应用系统建设。对城镇住房实施全周期、全链条数字化管理,改善民生服务,助力“智慧社区”建设。 推进“数字建设”类应用系统建设。对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实施全周期、全方位数字化管理,推动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实现数字化转型。 推进“数字城乡”类应用系统建设。在城市建设、管理和更新等全领域推广CIM+应用,建设数字乡村,提升城乡建设治理能力。 |
(六)打造协同创新的龙江特色体系。
拓展数字技术在经济调节、智慧农业、智慧旅游等领域开发应用场景,以数字政府建设带动数字经济发展,营造开放、健康、安全的数字生态。
1.提升全省经济调节能力。
加强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分析监测。围绕财政、审计、税务、统计、产业、投资、消费、金融、能源等经济运行重点领域,将与经济运行调控相关的,分散在各单位、各环节、各领域的基础数据进行分类采集、集成共享,从产业、行业、区域、时间等多维度实时展现全省经济运行状态,加强对实体经济政策和重大决策落实效果的监测分析。构建重点领域分析模型。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深化科技创新、数字经济、先进制造等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探索经济政策仿真推演,加强金融地产等领域风险监测预警与防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2.推动数字农业、智慧农业建设。
以数字化技术支撑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核心区建设,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黑土地保护,充分发挥农业大省优势,当好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压舱石”。建设高标准农田地理信息监管平台。完善自然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大力推广北斗卫星导航系统、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巩牢农业数字化发展根基。强化数字农业综合服务。推动信息化与农机装备、作业和管理融合应用,探索建立农业气象灾害、动植物重大病虫害、生物灾害、生态环境灾害、供需监测等预警监测平台和农业应急指挥数字化体系,推广普惠金融数字化服务,全面提高农业农村智能化服务水平。加强农业农村数字化监管。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以食用农产品质量合格为核心内容的产地准出管理与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建设黑土地土壤养分数字档案,推进合理施肥,减少无机化学肥料施入,提升黑土地地力。建设农作(动)物安全监管数字化体系,推进黑土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业大麻全产业链和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数字化监管。
专栏24 数字农业、智慧农业建设工程 |
建设高标准农田地理信息监管平台。探索建立农业气象灾害、动植物重大病虫害、生物灾害、生态环境灾害、供需监测等预警监测平台和农业应急指挥数字化体系。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农作(动)物安全监管数字化体系,推进黑土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业大麻全产业链和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数字化监管。 |
3.推动智慧旅游、智慧文化建设。
以数字化技术支撑,着力发展边疆特色文化,打造宜居宜行宜游宜养全域旅游品牌,构建文化强省、旅游强省新格局。优化升级智慧旅游平台建设。整合全域旅游数据资源,推动冰雪游、森林游、边境游、湿地游、避暑游等特色旅游发展,形成“全省旅游一张网”。提高“北国好风光·尽在黑龙江”品牌认知度和市场影响力。充分利用大数据精准开展靶向营销,加强运用新媒体新技术传播推广旅游品牌产品,多元培育细分旅游产品品牌、特色节庆品牌、文创品牌,加快智慧城市、智慧景区、智慧酒店建设,提升旅行服务体验。推进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化和数字化,建立开放共享的文化资源数据平台,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专栏25 智慧旅游、智慧文化建设工程 |
优化升级智慧旅游平台建设,整合全域旅游数据资源,形成“全省旅游一张网”。加快智慧景区、智慧酒店建设。推进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化和数字化建设。 |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数字政府统筹规划、协同联动,协调解决数字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省营商环境局要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多部门协同工作推进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各地各部门要建立数字政府建设主要领导负责制,成立数字政府建设工作专班,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资金保障。
加大数字政府建设资金支持力度,将数字政府建设项目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建立支撑政务信息化项目快速迭代建设的资金审核程序和机制。制定科学的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实现项目经费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建立项目退出机制,提升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水平。
(三)加强人才支撑。
加大政府数字化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加快建立数字政府领域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育机制。以数字化重塑干部能力结构,完善数据技术人才评价体系,畅通职称、岗位晋升通道,健全考核竞争激励机制。创新大数据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机制,多层次、多渠道开展业务培训,探索政、校、企合作培养的人才培育新模式,储备一批高层次人才,并持续优化人才结构。
(四)加强监督考核。
制定全省数字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考核指标,建立任务台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考核评估。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以利企惠民效果和企业群众评价结果检验数字政府建设成效。
(五)加强多元参与。
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参与数字政府建设,探索“政企合作,联合创新”的数字政府运营模式。充分利用专家委员会、研究院、第三方智库等资源,在前瞻探索、理论研究、地方立法、标准建设等领域深度合作。加强公共数据有序共享开放,鼓励社会数据共享共用,培育多元参与的数字生态。
(六)加强宣传培训。
开展规划宣贯培训,确保规划内容、要求的准确理解和落实。开展数字能力培训,不断提升领导干部对数字化的把握能力、领导能力和驾驭能力。加强对数字政府建设创新案例的宣传推广,不断提升黑龙江省数字政府品牌的影响力,增强公众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加强数字技能普及,通过举办创新大赛、成果展等系列活动,提高全民数字素养,营造良好的数字化发展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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