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情报网讯:为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智能化,给农业现代化插上科技的翅膀”重要指示精神和全省开启农业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起步期,是农业机械化加快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为构建今后五年全省农业机械化创新发展框架,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农业机械化发展成就
“十三五”是全省农业机械化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五年,在国家和省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下,全省农业机械化发展进程加快,发展速度、质量和效益同步增长,促使传统落后的农业生产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物质基础和技术保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
(一)农机装备水平大幅提高。截至2020年,全省农机总动力6775.1万千瓦,比“十二五”末增长19.5%;拖拉机保有量达到161.8万台,同比增长2.7%;其中100马力及以上拖拉机7.7万台,同比增长162%,拖拉机结构比例明显改善;联合收获机械达到18.9万台,同比增长43.7%;水稻插秧机达到34.5万台,同比增长31.7%。
(二)农机田间作业水平稳步提升。截至2020年,全省粮食生产高质量机械化率达60%,全省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8%,比“十二五”末提高2.95个百分点,整地、播种、收获等机械化水平分别达到99.41%、98.80%、96.97%,同比分别提高0.21、1.73和9.5个百分点;其中水稻机插程度达到99.27%,同比提高近2.7个百分点,玉米机收水平达到95.85%,同比提高近13.2个百分点,农业重点生产环节农机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农机社会化服务规范发展。“十三五”期间,以现代农机合作社为代表的农机服务组织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全省现代农机合作社达到1411个,比“十二五”末增长15.3%,其中国家级示范社36个,省级示范社和规范社242个。
(四)农机装备制造业稳步发展。“十三五”期间,按照省委、省政府推进新型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发展的部署,引进了一批国内外知名农机制造企业在黑龙江省投资建厂,使全省农机产品结构不断优化。全省农机产品由小型向大型转变,填补了黑龙江省大马力拖拉机及配套农机具、大型收获机等多项农机装备空白,省内农机企业生产的大型农机装备产品在黑龙江省农机销售市场占有一定比例。黑龙江省农机制造企业由生产农机具为主向生产多种农机产品转变,大中型联合收割机、精密播种机、植保及中耕机械、水稻插秧收获机械等方面形成了一定的优势和特色。随着哈尔滨市、佳木斯市等6个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功能齐全的农机产业园区建设,黑龙江省已经初步成为全国大型先进农机装备重要的制造基地。
(五)新技术推广应用成效显著。“十三五”期间,黑龙江省加强了农机推广新技术试验示范,突出农机、农艺融合,开展农机化技术集成配套,加强农机化先进技术基地建设。经过多年的试验示范,探索出三种秸秆还田耕种模式和“一翻两免”轮耕轮作技术体系,集成了15种主要农作物农机标准化生产技术模式;水稻侧深施肥机械化技术近几年在全国得到重点推广,2018年被列为农业农村部十大重大农业引领性技术。深入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行动,截至2020年,全省60个县(市、区)被国家授予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农机智能化发展步伐加快。近年来,积极探索农机智能化发展新途径,全省先后开展农机深松作业、玉米和水田秸秆还田作业、免耕播种作业监测,取得了良好效果,并得到农业农村部充分肯定,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截至2020年,全省已安装农机作业智能终端66504台,实现了监测数据与指挥平台实时对接,可满足农机作业远程监测自动统计需要。“十三五”时期,累计监测深松作业面积6611万亩、玉米秸秆还田面积4366万亩、水稻秸秆还田面积839万亩。
(六)农机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升。“十三五”期间,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总体上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农机安全管理模式不断创新,农机安全监管规范化与服务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逐步加强,管控力度持续加大,“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成效显著,农机“三率”水平稳步上升,未发生较大以上农机生产安全事故,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全省220388台拖拉机、59497台联合收割机、160944名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人纳入牌证管理。获得农业农村部和应急管理部表彰的国家级“平安农机”示范县5个,国家级农机安全监理示范岗位标兵35名。
(七)农机发展质量稳步提升。“十三五”期间,制定37个推广鉴定大纲和9个专项鉴定大纲,通过评审实施应用。完成省级和部级推广鉴定、专项鉴定、产品鉴定等各类鉴定课题1206项,确保先进、适用、安全、可靠的机型应用到黑龙江省农业生产;完成农业农村部下达的5种产品及黑龙江省下达的4种产品质量调查工作,对全省281个农机合作社采购的4715台机具开展质量认定工作,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提供保障。设立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机构108个,及时处理农户反映的农机质量问题,切实为农民解决实际问题,使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十三五”时期取得的成就,为黑龙江省“十四五”农业机械化更好更快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面向未来,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化发展站在了新的起点,正向全面实现现代农业机械化的目标迈进。
二、面临机遇和挑战
(一)农机化面临的发展机遇
“十四五”是黑龙江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乡村、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转变农业生产方式的重要时期,也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的关键阶段。这一时期,农业结构调整将更加深化,土地流转和劳动力转移的速度将进一步加快,专业化生产规模将不断扩大,现代农业生产要素将进一步替代传统生产要素,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将大幅提高,这些都是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有利因素;随着农业生产新技术的不断应用,农业机械需求将持续增长;农机装备制造业的不断发展将为农业生产提供更加先进适用的农机产品;加之国家和省强农惠农政策的力度不断加大,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政策环境将更加良好;“十四五”时期将是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的重要机遇期。
(二)农机化发展面临的挑战
黑龙江省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居全国前列,但按照农业生产高标准作业要求和现代农业发展需要,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农业规模经营水平有待提高。从农业生产实际看,目前的规模经营主要是将几个农户的土地集中到一个农户种植,这实际上是由一个农户实施的分散经营,而不是连片式的规模经营,这种经营方式限制了先进农机装备和农机化新技术的应用,而且经营成本较高,在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了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的转型升级。
二是农机装备结构有待优化。全省大型拖拉机及配套农具、高效复式作业机械比例偏少,老旧的中小型机具偏多、能耗偏高,例如,黑龙江省20马力及以下拖拉机达45.7万台,技术状态下降严重,部分处于超期服役状态,亟待更新换代;植保施药机械仍以非标自制机为主,优质高效施药机械占有比例偏低,与现代农业发展和节能减排的要求不相适应。
三是农机化装备短板有待突破。目前,黑龙江省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环节机械化作业水平较高,但在高效植保、秸秆还田离田以及经济作物机械化方面缺少高效适用的农机装备,畜牧、水产、农产品初加工和设施农业机具数量不足,部分先进设备还没有得到广泛应用。
四是农机化新技术推广力度有待加强。部分丘陵和山区半山区的播种、收获、整地机械还不能满足农机化发展需要。虽然机械化秸秆还田、水稻侧深施肥等项技术已经在试验示范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广大农户对新技术的认知程度还有限,需要大力宣传推广。
五是高端智能农机装备产业优势不强。黑龙江省耕地集中连片,适宜大型机械作业,是农机应用大省。但黑龙江省农机装备产业竞争力不强,大型拖拉机、收割机等自主品牌竞争力不足;高端智能农机装备制造标准建设较为滞后,对行业发展规范性和引导性不强;农机生产企业产学研一体化的技术创新体系还不够完善,在关键适用技术方面的研发和集成推广还需进一步加强。
面对机遇与挑战,必须要有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强烈的忧患意识,牢牢把握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立足科学发展,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开创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化发展新局面。
三、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四五”期间,全省农机化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主旨,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依照黑龙江省现代农业的总体布局,打造现代农机化发展环境,推动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补短板、强弱项、促协调,提高全程全面机械化水平,走出一条龙江特色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策引导。充分发挥政策扶持的导向作用,调动广大农民和涉农企业对农机化建设投入的积极性,应用先进适用的大型农机装备,推进黑龙江省农机化发展进程。
2.坚持融合发展。围绕粮食生产,按照农机与农艺融合、机械化与信息化融合、农机服务模式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相适应、机械化生产与农田建设相适应的发展路径,开创农机化发展新格局。
3.坚持量质并重。在农机化发展进程中,既要考虑发展数量和速度,更要注重质量和效益,重点支持质量好、作业效率高、对提高粮食产量和质量有促进作用的农机技术和农机具的发展。
4.坚持点面结合。在全面开展主要农作物农机装备提档升级的同时,针对黑龙江省农机化短板,在畜牧、水产、农产品初加工和设施农业等弱项上重点突破,提升黑龙江省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水平。
5.坚持创新驱动。聚焦黑龙江省农业发展亟需的农机化关键环节和先进技术,推进自主创新、协同攻关,构建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发展模式,促进关键适用技术研发和集成应用;遵循市场化发展方向,做大做强农机服务组织,进一步完善和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规模适度、多种经营模式并存的发展格局,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
(三)发展目标
到“十四五”期末,全省大中小型农业机械装备结构更加合理,农机配套比进一步提高,农机作业条件显著改善,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农业机械化进入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时期。全省粮食生产高质量机械化率达到70%以上,全省农机总动力稳定6600万千瓦左右,100马力及以上拖拉机保有量达到8万台。
四、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
“十四五”期间黑龙江省农机化发展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完善“两个体系”,重点推进“十项工程”。
(一)两个体系
1.逐步完善农机化政策体系。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结合黑龙江省现代农业发展需求,下大力气完善农机化政策,通过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农机作业补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等项工作的规范实施,构建完善的政策体系,优化结构,确保扶持政策精准到位,落地见效。在保障粮食生产安全的前提下,向新型经营主体、农机田间作业环节、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等方面倾斜,用足、用好、用活各项农机化政策,充分发挥新型农机装备在农业生产中的重大作用。
2.建立粮食生产高质量机械化评价体系。按照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结合黑龙江省农机装备结构实际情况,探索建立黑龙江省粮食生产机械化高质量发展评价方法,准确掌握黑龙江省粮食生产农业机械化实际水平,科学评价农业机械装备水平、作业水平、管理水平、服务水平,引导智慧和生态农机化技术发展,加快现代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进程。
(二)十项工程
1.开展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工程。结合全省农业种植结构,推进大中小型农机装备换代升级,逐步提高大型先进农机装备保有量,全面提升农机标准化作业水平。针对黑龙江省农业特色种植需求,积极开展符合黑龙江省农业生产需求的新产品专项鉴定,将鲜食玉米、蔬菜、汉麻、中药材等专用机械纳入补贴范围。同时,调动市县政府、农村集体、农民个人、农机大户和其它农机服务组织加大对农机化投入的积极性,形成以国家投入为引导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快农机装备更新换代进程。
2.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指导各地创新农机合作组织组建方式,加快培育壮大农机专业户、农机合作社等新型服务主体,引导农机服务主体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鼓励农机服务主体与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组建农业生产联合体,探索通过跨区作业、农机互助、设备共享的有效方式,提高农机使用效率。探索农业机械服务组织开展多种经营,积极引导村集体、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生产经营者组建多种形式的农业机械化服务组织,完善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开展“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试点工作,为周边农户提供托管服务、农产品销售对接等“一站式”综合服务。
3.开展农业产业体系全程全面机械化推进工程。深入实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行动,聚焦薄弱环节,围绕秸秆还田离田、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和绿色发展,大力探索推进玉米、水稻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技术路线和技术模式,提升植保施药机械施药作业高效化、精准化、规范化和数字化管理水平,力争在秸秆机械化处理、深耕深松、免耕播种、植保施药等环节实现突破。探索适合黑龙江省非主要农作物生产的农业机械化技术路线和技术模式,重点在露地蔬菜、设施农业、育种、汉麻、鲜食玉米、中药材、畜牧、水产养殖和粪污处理、农产品初加工等薄弱环节进行机械化生产技术提升。推进育种与机械化相适应和机械化与农艺技术相适应,加快选育、推广适于机械化作业、轻简化栽培的作物品种,推广适于生态、高产农艺技术的农业机械,促使良种、良法、良地、良机配套,为全程全面机械化作业、规模化生产创造条件。推进现代畜禽养殖工艺与机械设施装备集成配套,提升饲草料生产、良种繁育、环境控制、精准自动饲喂、疫病防控、畜产品采集贮运、废弃物收集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等关键环节机械化、数字化、智能化融合发展水平。充分发挥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区的科技支撑引领作用,推动品种、栽培、装备等多学科协同联动,构建区域化、标准化的种植养殖机械化生产模式。创新激励方式,建立秸秆还田、深松深耕等生产模式和激励机制,大力推进产前产中产后全程全面机械化。
4.开展高端智能农机装备应用工程。依托全省农机化应用需求和产业基础,结合黑龙江省实际,重点创建适合全省大马力、高性能、高效率和节本增效的农机发展目录,积极争取建立国家高端智能农机装备应用试验示范区,逐步解决全省农业机械化瓶颈和弱项,推进黑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步伐。依托全省现有信息化平台,积极开发各类农机化智能终端,促进物联网、移动互联网、智能控制等技术在农机装备和农机作业上的应用,实现100马力以上拖拉机、收获机及其它大中型动力机械的车辆定位、作业导航、作业质量和面积监控、信息远程传输等内容的融合,提高农机作业效率和精准作业能力,提升农机生产管理信息化水平,力争实现农业生产全作物、全环节信息化监测和调度。积极引导全省优势农机企业和科研院所强强联合,生产一批符合全省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的农业机械,推进精准农业、智能农机等标准的落实,提升全省高端智能农机装备水平。
5.开展农业机械机务管理提升工程。积极开展农村农业机械集中停放管理行动,借鉴垦区机务管理的成熟经验,引导各地以村屯为单位推进农机具集中管理工作;明确农机安全与机务管理主体,建立机务管理新机制,推进机务管理方法创新;针对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大型化、智能化、规模化的特点,落实“班次保养+定期保养”机制;设定机务管理新标准,落实农机安全与机务管理责任;加强监督与指导,探索一条“抓好机务、提升状态、保障安全、促进发展”的农机监管新路子,有效地保障各类农机化服务组织安全健康高质量发展。
6.开展农机化实用型人才培养工程。完善农机化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体系,加强农机化职业教育培训机构能力建设,提升农机化职业教育培训实训基地实训能力。加大对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带头人的扶持力度,积极开展农机实用技术普及性培训和农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农机从业者的技能水平,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一线农机人才队伍,带动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
7.开展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工程。加快秸秆覆盖还田免耕播种和秸秆覆盖还田少耕播种等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应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组织落实《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2020-2025年)》《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方案(2020-2025年)》,根据黑龙江省气候特点、土壤条件等实际情况,重点在第一到第三积温带的干旱、半干旱、盐碱、风沙地区和中南部地区的适宜区域耕地实施。2025年实施面积力争达到5200万亩,形成较为完善的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和推广应用体系,保护性耕作成为黑龙江省适宜区域农业主流耕作技术,稳定提升耕地质量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8.推进农机化惠农政策工程。进一步完善补贴办法和补贴机制,强化落实措施,巩固补贴成效,提高补贴效能,探索开展农机购置补贴贴息贷款。积极吸纳具备条件的畜禽、水产养殖农机装备和农业废弃物处理装备进入黑龙江省补贴范围,提高黑龙江省畜禽养殖和农业废弃物机械化水平。按照黑龙江省农业生产急需解决的机械化作业难点,积极组织农机产品专项鉴定工作,使更多的农机化新产品享受国家购机补贴政策,在缓解农户的购机压力的同时,突破黑龙江省农机化发展的关键堵点。积极落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农业机械报废更新的政策要求,加快黑龙江省老旧农机装备报废更新步伐,进一步改善黑龙江省农机装备结构。
9.开展农机化新技术推广提升工程。以提升基层农机技术推广能力为重点,完善省、市、县、乡四级农机推广服务组织体系,科学规划试验示范基地建设,提高试验示范技术水平和装备能力,加大新技术试验验证力度。鼓励农机科研推广人员与农机生产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技术合作,支持农机生产企业、科研单位、农机服务组织等广泛参与技术推广。积极开展农机化科技下乡服务活动,切实提升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效果。提高农机公益性试验鉴定能力,加快新型农机产品鉴定,充分发挥农机试验鉴定的评价推广作用。
10.开展农机标准化质量监管工程。推动农机装备产业向专业化、智能化转型,积极推进“互联网+农机鉴定”,提升农机装备试验测试和农机鉴定公益性服务能力。加强农机产品质量监管,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对在用农业机械进行质量调查,加强省、市、县三级投诉体系建设,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农机化发展的组织领导。各地要认真研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农机装备的需求,在各级政府职能部门间建立协同推进机制,落实部门责任,加强经费保障,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对农业机械化的政策保障力度。深入推进农业机械化管理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加强规划政策引导,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切实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因地制宜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加强舆论引导,努力营造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的良好氛围。
(二)拓宽农业机械化投入渠道。积极申报国家和省级农机化项目,努力争取农业农村部和省级财政、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对黑龙江省农机化的扶持。同时,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农村集体、农民个人、农机大户和其他愿意从事农机服务的社会自然人对农机化投入,形成以国家投入为引导的多元化投入机制。通过增加资金投入,完善各类农机服务组织,增加大型农业机械保有量,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充分发挥大型机械作用。
(三)加强农机化教育培训。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化教育培训大行动,加强农机化管理人才、科技人才和实用人才队伍的培训,努力打造有文化、懂技术、会操作、善经营的新型农机手和职业农民,提高农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水平和技能,确保现代农机装备在农业生产中发挥应有作用。“十四五”期间计划培训各类农机人员190万人次,其中培训农机化管理人员9.5万人次,培训农机化技术人员30万人次,培训农机操作人员150.5万人次。
(四)完善农机化技术示范推广体系建设。加强对农机推广工作的领导,通过强化职能、活化机制、加大资金和政策扶持力度,强化对农机推广体系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示范推广能力,逐步形成国家扶持与市场引导相结合的新型农机推广体系,从而建立以县、乡农机推广机构为主导,以各类农机服务组织为重要补充力量的农机推广服务网络。
(五)加强农机安全生产与监督管理。积极推动“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活动,提升“平安农机”创建质量,加强监督检查和动态管理;进一步健全执法体系,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抓好农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严格岗位资质培训,提升安全监管服务能力和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加强农机安全监管装备建设和基础建设,提高农机安全监管水平;深化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农机安全政策法规和文化宣贯,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驾驶操作技能水平;强化源头管理,严守工作流程,严把“注册登记关、考试关、检验关”,加快推进老旧农机报废,持续提升农机“三率”水平;依托农村“两站两员”,推进县、乡、村农机安全网格化管理;继续探索机务管理工作模式,推进机务管理工作提档扩面;强化农机销售和维修市场管理,严格执行农机新产品检测鉴定制度,坚决打击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及零配件进入市场;通过农机作业合同制和作业质量监督制等有效形式,全面提高农机作业水平。
(六)强化农机试验鉴定。培育发展农机试验鉴定人员队伍,全面提升粮食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机具试验鉴定能力,拓宽服务领域,推荐先进机型,确保先进、适用、可靠的农机产品应用到农业生产中去。加快信息化、智能化机具检测手段建设,适应农机化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农机标准化与投诉咨询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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