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十四五”渔业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22-03-18 15:50

中商情报网讯: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渔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抓住国家“十四五”时期基本实现渔业现代化的关键承接期和重要机遇期,推动渔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促进渔业产业兴旺、水域生态环境优美和渔民持续增收,衔接《“十四五”全国渔业发展规划》和《黑龙江省农业强省规划(2020-2025)》《全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全省渔业发展实际,编制《黑龙江省“十四五”渔业发展规划》。

一、渔业主要发展成效与面临形势

(一)“十三五”渔业主要发展成效。“十三五”期间,全省渔业战线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加快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渔业提质增效、渔民增收为目标,转方式调结构,优化区域布局,着力发展池塘健康养殖、大中水面生态渔业增养殖和稻渔综合种养,积极推进休闲渔业、冰雪渔业和水产品加工业发展,加强渔业资源养护,强化渔业管理与渔政执法,推动了渔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加快构建现代渔业和促进地方农村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一是渔业经济规模不断壮大。2020年,全省水产品总产量达到67.4万吨,比“十二五”末增长17.6%,其中养殖产量63.2万吨,比“十二五”末增长21.9%;渔业经济总产值实现155.1亿元,比“十二五”末增长62.9%,其中,渔业产值130.3亿元,比“十二五”末增长62.5%,占农业产值比重1.8%;渔业户达到4.6万户,从业人员数量达到11.9万人;渔民人均纯收入20578元,比“十二五”末增长43.6%。二是渔业发展基础不断加强。全省65个县级、12个市级和省级先后编制发布了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优化了养殖生产空间布局。巩固1个国家级原种场,建成15个省级良种场、2个省级现代渔业产业园、5个省级现代渔业科技园区和1个“渔光一体”新能源养殖基地。加强渔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全省建立培育渔业专业合作社143个、联合社15个和养殖企业236个,省级龙头企业提升到5个,组建了北鱼渔业集团。有关蛙类增殖管理划归农业农村部门。三是水产品质量和营销水平不断提升。开展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五大行动”,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水平得到提升,杜蒙县成功创建国家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填补了我省空白。现有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170家,水产品认证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21个、绿色食品26个、有机食品36个,绿色有机认证面积接近水产养殖面积的20%。实施渔业品牌战略,努力打造“龙江鱼”区域公用品牌。开展“龙江鱼”进京进沪等行动,线上线下着力拓展省外销售市场,优质特色水产品远销到北京、上海、广州等多个大中城市并走上国庆70周年阅兵部队和全国“两会”的餐桌。四是科技金融取得突破性进展。鲟鳇繁育技术居全国领先地位,鱼类遗传育种研究已达到国际水平,国家“蓝色粮仓科技创新”重点专项落户连环湖。首个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鱼项目试验成功,小龙虾越冬、繁育养殖等试验取得突破,扣蟹培育技术得到规模推广。政银企战略合作取得突破进展,哈尔滨农商银行授信省渔业协会贷款额度30亿元,为破解渔业贷款难题探索出一条成功道路。省渔业协会及会员单位与国内多家知名企业分别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引入外来资金助力发展。五是渔业资源养护迈上新台阶。出台《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野生鱼类资源保护的意见》,联合印发《黑龙江省松花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松花江流域禁渔制度上升到国家层面实施。建成和巩固提升5个增殖放流站和25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水平,“十三五”期间,增殖放流鱼类共计5.8亿尾。持续开展“渔政亮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二)渔业发展面临的挑战。全省现代渔业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但渔业不大不强的问题依然突出。目前,我省淡水养殖面积、水产品总产量、渔业经济总产值、渔业产值、渔民人均收入等指标分别列居全国第5、17、19、15和10位,与先进省份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和不足。一是基础设施与装备条件薄弱。各级财政资金投入不足,养殖企业、场户融资难、保险难。全省养殖基础设施建设与设备配备水平不高,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较低,设施渔业发展缓慢。产地鲜活水产品均衡上市、四季持续供给和冷藏、保鲜、加工、冷链配送等能力不足。二是一二三产比重失调。全省渔业一二三产产值比重为84:5:11,二三产业比重远低于全国平均比重49:21.6:29.4。水产品加工业较弱,用于加工的水产品仅占水产品总产量的3.7%,符合国民消费习惯的预制加工水产品开发不足。休闲渔业发展水平总体不高。产业链不长、价值链不高、供应链不完整,制约渔业整体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提升。三是新型经营主体发育不足。现有渔业专业合作社数量偏少,组织化程度不高,产业化程度较低。创业人才匮乏,带动力强的渔业龙头企业不多,生产性服务组织发展滞后,经营主体在产业链各环节中构建的利益联结机制还不够完善紧密。四是渔业资源潜力没有得到充分释放。全省统筹池塘、大水面、稻田等水域资源开发利用、有机衔接、系统整合不够,鱼类适宜生长期短,单位水体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偏低,经济效益不高。调整养殖品种结构步伐还不快,形成区域特色主导品种少,高品质水产品比重偏低。品牌影响力弱,推动品牌整合打造为区域公用品牌数量不多,好鱼没有实现好价。五是管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亟待提升。基层行政管理队伍和渔政执法力量薄弱,重要养殖水域保护、质量安全管控、水产苗种产地检疫、林蛙繁育增殖管理、渔政管理、渔业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任务艰巨,规范有效管理难度较大。基层水产专业技术人员匮乏,技术推广存在“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十四五”渔业发展的机遇和优势。展望“十四五”,渔业高质量发展的积极因素不断加强。一是渔业产业发展迎来了历史机遇。2019年,农业农村部等国家十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经国务院同意、专门针对水产养殖业发展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具有划时代意义。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渔业高质量发展,将渔业纳入农业强省建设规划。全国淡水鱼供给侧布局有较大调整和变化,我省迎来了淡水养殖产业“南渔北移”的发展新机遇。二是丰富的鱼类品种和水域资源提供了发展基础。全省自然水域已发现鱼类105种,其中有经济价值的鱼类40余种。全省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划定养殖区面积730.3万亩、限制养殖区面积3164.6万亩,适合发展稻渔综合种养的稻田面积比例较大,渔业自然景观优美,渔猎文化浓厚,冰雪渔业别具特色,优质生态绿色有机水产品深受广大消费者青睐,渔业三产融合发展前景广阔。三是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提供坚实支撑。全省有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黑龙江水产研究所、东北农业大学等多个从事水产科研、教学、推广的团队和1个省级淡水鱼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体系,有国内知名的专家学者,有水产科研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承担多个国家、省部级项目,科技创新能力较强,科研成果丰硕,可为我省渔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科技支撑。四是拓展渔业功能作用的空间更为广阔。水产品是最优质动物蛋白之一,在改善人民膳食结构、保障食物安全中发挥重要作用。渔业是农业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保供、增收、生态、维权、外交等多重功能,在新时代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性地位将进一步凸显,在践行“一带一路”倡议和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中的积极作用将进一步显现。

二、“十四五”渔业发展的总体要求

“十四五”时期是渔业高质量发展和加快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要坚持“全产业链谋划、全要素配套、全方位服务”的系统性思维,立足渔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实际,加快推进渔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补短板,强弱项。要坚持历史耐心,分阶段持续推进,五年打基础、重在改革攻坚,十年求突破、重在调整完善,十五年见成效、重在巩固提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满足人民对优美水域生态环境和优质水产品需求为目标,以渔业提质增效、渔民增收、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抓住“南渔北移”发展机遇,加强管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发挥我省渔业资源优势和渔业生态功能作用,深入推进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构建现代渔业的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和产业体系,强化科技支撑,促进渔业水域资源合理利用,打造好水、好鱼、好牌、好价、好效的“五好渔业”,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协调发展,不断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优化供应链,走出一条具有黑龙江区域特色的渔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道路,创建祖国北方“鱼米之乡”。

(二)基本原则

--坚持高质量发展,提升供给质量。将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渔业发展全过程,加快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定水产养殖面积,改进生产技术和条件,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保障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注重需求侧牵引,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协调发展,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让消费者需求成为渔业发展的最终拉动力。

--坚持可持续发展,保护生态环境。贯彻“两山”理论,坚持生态优先,科学养护水生生物资源,改善水域生态环境,发挥渔业在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中的生态服务功能,促进绿色可持续发展。发挥渔业增汇功能,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做出渔业贡献。

--坚持科技引领,主体带动。发挥我省渔业的科技和人才资源优势,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示范推广、人才培训以及标准(规范)制修订与宣贯等协同发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进生产、经营、管理和制度创新,完善生产经营体系,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及行业协会,提升组织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水平,不断增强渔业产业发展新动能。

--坚持统筹发展,提升治理能力。统筹利用省内外和国内外资源与市场,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畅通省内外和国内外循环,助力渔业高质量发展。贯彻执行国家渔业法律法规,加强渔业普法宣传和行政管理与执法能力建设,提升渔业安全监管与应急处置水平,坚持依法治渔、依法行政,强化规范管理和执法监督,切实维护渔民的合法权益、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省渔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进展,产业结构更趋合理,生产空间布局得到优化,渔业基础设施和装备水平明显改善,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应用更加广泛,科技支撑能力持续增强,组织化、规模化程度不断提高,高品质水产品比重和打造“龙江鱼”品牌水平显著提升,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一二三产融合协调发展初见成效。渔业管理制度持续完善,渔政执法、安全管理和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等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渔业现代化水平迈上新台阶。水产养殖面积稳定在630万亩以上,水产品总产量保持在70万吨以上,渔业一二三产经济总产值力争达到300亿元,渔民人均纯收入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三、“十四五”渔业发展的产业布局

(一)水产品优质特色养殖区(县)。依托松花江、黑龙江、乌苏里江三大水系,构建渔业三大优质特色水产品养殖区域。区域重点在池塘养殖面积超过1万亩、或池塘养殖产量超过3000吨,大中水面养殖面积超过5万亩、或大中水面养殖产量超过1000吨的县(市、区)中加快建设水产品优质特色养殖区(县),提升养殖产量与质量效益。三大区域涉及全省57个县(市、区),其中,松花江水系涉及48个县(市、区),黑龙江水系涉及3个县(市、区),乌苏里江水系涉及6个县(市、区)。水产品优质特色养殖区(县)布局,见附表1。

(二)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县)。优先在一、二积温带,水稻种植面积50万亩以上和已实施稻渔综合种养3000亩以上的县(市、区),积极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建设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县),兼顾在一、二、三积温带面积50万亩以下的县(市、区),实现同步推进发展,涉及50个县(市、区)。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县)布局,见附表2。

(三)水产品加工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在全省东中西部地区,扶持一批具有一定加工基础、规模和发展前景的水产品加工企业,加快水产品加工设施设备升级改造;积极引进资金、项目、人才和先进加工技术,建设和改造一批装备、技术、工艺等较为先进的水产品加工企业,因地制宜开展水产品多元化加工,推进水产品精深加工,打造品牌,形成规模效益。

(四)休闲渔业区。一是都市渔业休闲区。重点在城市周边渔场、濒水区域等,发展以游钓、观赏、餐饮、渔猎文化展示等为主要内容的都市休闲渔业。二是美丽渔场(村)生态休闲区。重点在沿江河、湖泊、水库等区域发展以生态养殖、捕捞垂钓、赏自然风光、渔事活动、养生休闲、特色鱼品餐饮、民俗和渔猎文化等为主要内容的生态休闲渔业,培育创建美丽渔场(渔村)。三是冰雪渔业休闲区。重点在一批大中水面渔业养殖生产企业,深挖渔猎文化内涵,结合民俗、民风,发展以“冬捕”“冬钓”为主要内容的冰雪风光游等冰雪休闲渔业。

四、“十四五”渔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

(一)夯实生产基础,保障水产品供给

1.稳定水产养殖面积。全面落实省、市、县三级政府发布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完善水产养殖许可制度,保护和稳定水产养殖业发展空间。加快规划养殖区及限养区内水域滩涂登记和养殖证的核发,保障合法增养殖生产者权益。科学拓展水产养殖新空间,积极开发利用稻田资源、林下资源和冷水资源,发展稻渔综合种养、蛙类繁育增养殖和设施养殖,加强区域盐碱水域与低洼盐碱荒地渔业的开发利用。

2.推进绿色健康养殖。深化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管理,组织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积极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科学评价养殖水域滩涂资源禀赋和水域生态环境承载力,合理确定养殖容量,加快发展池塘、大中水面、工厂化与工程化循环水等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提升水产养殖标准化、机械化、智能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提高单位水体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到2025年,工厂化和集中连片池塘等规模化、集约化养殖模式的机械化水平总体达到60%以上。

3.优化养殖品种结构。适应人们消费结构升级需要,增加优质、安全、绿色水产品生产,引导调减结构性过剩品种生产,积极培育推广水产新品种养殖,着力发展适销对路的水产名特优品种、高附加值品种、低消耗低排放品种和冷水性、亚冷水性经济品种及蛙类品种等增养殖。

专栏1:水产品供给保障重大工程 
1.池塘标准化、宜机化改造和养殖尾水治理工程。组织制定适合我省养殖池塘标准化、宜机化改造操作规范(标准),积极探索并总结出适合寒区的养殖尾水治理模式,开展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宜机化改造建设,以及养殖尾水治理设施建设,适当增加安全越冬池塘面积占比,配备智能水质监测与环境调控系统,提升水产养殖产能、产品安全越冬和均衡上市能力,努力实现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提升苗种繁育基础设施建设与设备配备水平,加强设施渔业的基础设施与装备建设。  2.大水面生态渔业行动。积极推进落实《全省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组织市县对湖泊、水库等大中水面进行生态环境状况、渔业资源禀赋、水域承载力、产业发展基础和市场需求等情况调查,制定本级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方案(规划),合理确定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空间。发挥增殖渔业生态功能作用,充分开发利用水域空间与水域自然生产力,促进生态渔业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协调发展,提高水域资源产出率、水产品持续上市供给能力和综合经济效益,基本实现环境优美、产品优质、产业融合、生产生态生活相得益彰的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格局。  3.稻渔综合种养行动。以优化种养结构、生产生态协调、三产深度融合、促进增收增效为方向,优化产业布局,加快推广稻蟹、稻鱼等技术成熟的模式,特别是经济效益高的稻田培育扣蟹、商品蟹等稻蟹共作模式,提高稻田生产综合效益。强化稻渔综合种养产前、产中、产后相关管理和服务,开展国家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县)创建活动,集中力量打造一批示范区(场、县)、田园综合体和稻田休闲旅游观光带,培育打造鱼稻、蟹稻等品牌,拓宽稻农增收渠道,辐射带动全省稻渔综合种养规模不断扩大。  4.开发盐碱水域与低洼盐碱荒地养殖行动。加快盐碱水域、低洼盐碱荒地资源渔业开发利用,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力度,加强大鳞鲃、梭鲈、雅罗鱼、滩头鱼等适于盐碱水域的养殖品种繁育推广,促进盐碱水域水产养殖业发展,变“废地”为“宝地”,打造“齐大绥”盐碱水渔业走廊。 

(二)创新驱动发展,提升渔业质量效益

1.推进水产种业振兴。实施水产种业振兴行动,完成首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开展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种业创新攻关、供种能力提升、种业企业扶优和种业市场净化行动,加强水产种业科技支撑和基础设施建设,巩固提升国家级水产原种场、水产种质资源场和常规经济鱼类、冷水性鱼类、河蟹等一批苗种生产场建设水平,推进种业创新、成果转化、示范推广、人才培训等协同发展,初步建立起水产养殖种质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体系。加快构建我省原良种体系,积极争取国家水产种业提升工程项目落地,出台《黑龙江省水产原良种场管理办法》,不断深化省级水产良种场建设与管理,推进一批符合条件的水产苗种场升级为省级水产良种场。鼓励我省苗种生产企业与南方苗种企业开展多方面的合作,建立早苗供给基地。加强水产苗种生产规范管理,完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制度,全面开展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监管,满足渔业对多元化苗种的需求。

2.强化渔业科技和技术推广创新。整合渔业优势科技资源,产、学、研联合,完善省级淡水鱼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体系,引导和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技术推广机构与企业共建研发平台,形成创新合力。组织联合开展渔业高质量发展战略研究、标准(规范)研发与制(修)订和绿色养殖技术模式集成及示范推广,推进健全我省水产地方标准和操作规范。鼓励水产养殖关键装备研发和先进装备推广应用。加强渔业产业园区和科技园区建设,促进科研成果在生产上的转化与应用,加快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进程。构建“一主多元”推广体系,发挥各级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在渔业公共服务中的主导作用,着力增强综合指导服务能力。加强水产技术推广队伍建设,加快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更新,提高推广体系人员素质水平。

3.发展智慧渔业。加快物联网、大数据、卫星通信、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渔业管理、生产、经营、加工各领域的转化应用。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应用更加广泛,推动网络体系建设,逐步构建覆盖渔业生产和管理的智慧渔业技术体系,实现渔业经营主体决策信息化、生产智能化、物流销售数字化、管理科学化。

4.提高渔业组织化程度。鼓励渔业生产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创新,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渔场、渔民合作社(联社)、龙头企业、协会等新型渔业经营主体,推动相关经营主体在渔业产业链各方面加强合作,建立分工合理、上下游畅通、利益紧密联结的渔业产业链、供应链。积极探索并总结推进“龙头企业+基地+渔户”“协会+合作社+渔户”等发展模式,与渔民建立优势互补、分工合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联结机制,实现抱团发展,提升组织化、规模化、产业化经营水平。加强渔业协会组织建设,积极培育渔业经营性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在渔业产前、产中、产后提供便利化、专业化的专项服务和全方位的综合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公益性渔技推广服务。强化对新型经营主体的经营管理和先进技术、模式培训。

专栏2:渔业创新发展重大工程 
1.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完成首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开展种质资源收集与保护,发布我省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种类名录。加大珍稀、濒危、特有和地方特色的水产种质资源收集、整理与保存力度,加强我省25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确保我省特色水产种质资源不丧失。支持具有地方水产特色品种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组织开展水产育种科研联合攻关,加强在水产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基因资源发掘利用、育种新技术研发及新品种(品系)选育等方面研究,强化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推进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创新、育种技术创新和突破性新品种选育,推动开展重要水生经济物种种质资源评价及保种评估,全面推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完善水产现代育种技术服务体系,创新种业研发、转化、营销模式,建立全新的良种推广销售、信息服务网络。深度开发利用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种质资源,加快提升松花江鳜、兴凯湖大白鱼、方正银鲫等名贵鱼类和冷水性、亚冷水性鱼类种质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以及水产原、良种保种选育运行和扩繁生产能力,大力推进“育繁推一体化”建设,提高水产良种化水平。   2.渔业科技创新和渔业信息化提升行动。鼓励渔业龙头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技术推广机构联合组建创新研发平台,加快渔业实验站、试验基地建设。推动智慧绿色水产养殖、渔船渔港智联、数字化水产品流通和渔业渔政管理大数据等网络体系建设。  3.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充分发挥技术推广体系和行业规范管理的支撑作用,加强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和推广经费保障,因地制宜深入开展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养殖尾水治理模式、养殖用药减量、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水产种业质量提升的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强化模式集成提炼,推动成果转化,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加强养殖基础设施建设,示范推广一批符合“良种、良料、良药、良法、良管”的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模式,不断引领提升水产养殖绿色健康发展水平。加快推进水产品“两品一标”认证,加强渔业投入品和养殖生产过程质量安全管控,推动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机衔接,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提质增效。 

(三)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升渔业全产业链发展水平

1.积极发展水产品加工业。将水产品加工业作为带动我省渔业高质量发展的优先产业来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进低温保活、分割、冷冻、干制品等的产地初加工,着力扶持发展水产品预制菜肴、即食产品、方便休闲食品等精深加工,积极扶持具有我省少数民族特色风味的水产食品、鱼皮制品加工生产,形成稳定的生产链、供应链,打造品牌,提高水产品的加工率、加工层次和增值效益。在边境口岸区域建立进口俄罗斯水产品加工基地,做大做强大麻哈鱼、养殖的鲟鳇及其鱼籽酱产品加工,推动林蛙产品精深加工,促进水产品加工向多元化、高端化发展。推动建立水产品加工产业联盟。积极发展渔用饲料、渔用兽药等加工生产,加快推进渔业二产产业发展。

2.加快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建设。积极发展水产品加工流通,支持水产品现代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合理布局水产品产地仓储保鲜(活)冷链设施和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完善水产品温控供应链体系,突破水产品储运流通工程关键技术瓶颈,提升从池塘到餐桌的水产品全冷链物流体系效率。

3.加强产销对接和品牌建设。鼓励发展电子商务,线上线下大力拓展省内外市场,构建多样化多层次网络销售模式。推进产地市场与超市、社区、学校、餐饮企业等消费端对接,丰富拓展销售渠道,满足日益多样化、个性化的消费需求。推进鲜活水产品“总仓、分仓”等贮存设施建设,与省外多家知名营销企业合作,精准对接国内大中城市中高端消费群体,提升持续供给能力,实现优质优价。持续打造品质优良、特色鲜明的“龙江鱼”“龙江蟹”区域公共品牌,培育一批“土字号”“乡字号”产品品牌。创新品牌营销推介,加大宣传营销力度,通过博览会、交易会、展销会、丰收节等平台,以及网络视频、直播带货等形式,讲好品牌故事,提升品牌溢价能力。

4.加快发展休闲渔业。发挥我省渔业自然景观资源优势,积极发展休闲渔业和以“冬捕、冬钓”为主要内容的冰雪渔业。通过深挖传统渔业文化底蕴,举办渔业文化旅游节、冬捕节、开江(湖)节、丰收节、垂钓比赛、生态旅游等主题活动,把民俗文化、渔猎文化、文艺体育等元素融入休闲渔业发展全过程,不断拓展丰富活动内容,提高休闲渔业质量和品位。依法依规推进休闲渔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组织开展“生态、绿色、休闲、融合”的休闲渔业品牌培育活动,开展休闲渔业及冰雪渔业活动精品景点线路推介,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提升我省休闲渔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专栏3:渔业全产业链提升重大工程 
1.水产品加工和仓储保鲜能力提升工程。鼓励开展提高效率、提升品质、节约资源、生态环保、生产安全的水产品加工、仓储保鲜(活)和冷链物流等设施设备建设与升级改造,不断扶持一批具有一定加工基础、规模和发展前景的水产品加工与流通企业发展壮大。推动用好政府专项债券,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引进资金、项目、人才和先进加工技术,发展水产品加工特别是精深加工。  2.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建设工程。鼓励具有一定发展基础和规模,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合作社、企业、家庭渔场等,建设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对休闲渔业场所及相关辅助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和配套完善,积极引导发展大水面生态增养殖区域的休闲渔业,推进具有一定规模与水准的垂钓场建设,着力开展以“冬捕、冬钓”为主要内容的冰雪渔业活动,促进渔业第三产业发展。  3.渔港升级工程。建设智慧渔港、文明渔港、美丽渔港、清洁渔港、平安渔港。推动重点渔港带动水产品加工、休闲渔业等多元化产业发展。 

(四)融入生态文明建设,促进资源可持续利用

1.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重要“三场一通道”等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保护。科学制定增殖放流计划,深化增殖放流苗种规范化管理。组织开展重要物种增殖放流效果评估、重点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动态监测和渔业资源调查。建立健全渔业资源生态补偿机制,指导并监督保护和修复措施的落实。推动调整完善我省禁渔制度和开展禁捕效果监测评估。严格落实禁渔制度和控制捕捞渔船数量,提升渔政执法监管能力,强化日常执法监管,逐步形成捕捞强度与渔业资源量相协调的生产格局。

2.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建立健全水生野生动物有效保护和严格的监管长效机制,实现多环节联防联控,严厉打击非法捕捉和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的行为。组织开展旗舰性水生物种国家保护行动和我省重点土著珍贵濒危水生物种保护行动,开展重点水生物种资源和栖息地调查,加强重点水生物种资源保护能力建设,提升整体保护水平。

专栏4:水生生物资源养护重大工程 
1.渔业资源保护增殖行动。严格落实禁渔制度,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能力建设。组织开展重要物种增殖放流效果评估、重点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动态监测和渔业资源调查。依据我省重要水域的水生生物资源状况及鱼类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的分布情况,按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要求,科学制定增殖放流计划,加大珍稀濒危水生物种增殖放流力度。依据各流域重点养护物种需求,加强增殖放流苗种繁育基地和增殖放流站建设与设备配备,增强放流物种的专业化繁育能力和供给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市场机制,对增殖放流苗种加强监管考核,构建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水生动物保护和增殖放流体系。鼓励社会团体开展达氏鳇、施氏鲟、大麻哈鱼等鱼类资源养护,引导社会各界规范开展增殖放流、放生活动,有效涵养渔业资源。  2.水生野生动物保护行动。组织开展珍贵濒危水生野生物种保护行动,发挥社会公益保护组织作用,加大保护力度。加强重要水产种质资源和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收容救护等保护能力建设,修复“三场一通道”等关键生境,强化就地保护,防止水生濒危物种灭绝和遗传资源消失。 

(五)积极推进改革,提升渔业治理能力

1.促进养殖水域资源合理配置。统筹池塘、大中水面、稻田等养殖水域生态环境保护与渔业生产发展,发挥政府与市场作用,理顺养殖水域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关系,探索完善水面流转经营机制,规范水域资源承包与流转、经营行为,明确权利、责任与义务,鼓励依法有序流转水面经营权,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水产养殖,促进水域生态、生产和生活发展相得益彰。

2.加强渔船渔具和船员管理。推动渔船管理改革,加强捕捞生产作业管理,继续坚持和深化捕捞渔船“双控”制度。严格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简化渔船审批条件和程序。强化渔具监管,根据国家出台的渔具准用目录,研究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渔具准用目录,明确准用渔具类型、网目尺寸等管理要求。推进废弃渔具回收再利用,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强化渔业船员监管,开展渔业船员不适任专项治理,提升职务船员齐配水平。创新安全培训考试办法,制定我省渔业船员考试大纲和试题库。完善渔业船员配备标准,优化职务船员晋升条件。宣传培训增强渔业船员遵守法律法规意识,推行渔业船员实名制保险。

3.强化渔政执法能力建设。推动健全渔政执法体系,厘清行业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职能,理顺指导协调关系,合理配置渔政执法力量,落实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制度要求,打造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渔政执法队伍。多渠道加强渔政执法装备建设,多举措提升渔政人员政治素质和法律素养。深入开展“渔政亮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严历打击捕捞、养殖、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安全生产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普法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多形式、多渠道深入开展渔业法律法规宣贯,增强尊法守法意识和能力,营造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良好氛围。

专栏5:渔业治理水平提升重大工程 
1.渔船提档升级工程。加强老旧渔船管理,鼓励渔民按标准化船型图谱更新改造渔船,配备污染处理与防控设备,促进节能减排,提升渔船整体现代化水平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2.渔政执法装备建设工程。按照国家《渔政执法装备配备指导标准》,结合我省各地实际,支持船艇、冲锋舟、无人机、高清视频监控等渔政执法装备配备建设及运维。不断加强渔船卫星监控系统等渔政信息化建设、升级和运维。  3.渔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加强执法船艇、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落实执法制度要求,组织开展渔业管理人员、渔政执法人员知识更新与技能提升培训和案卷评查、重大案件评议等执法监督活动,建立健全国际间、省际间、地区间、部门间合作机制。健全执法制度体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和执法检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全面实施执法信息资源共享,推动建立渔政执法调度指挥和执法办案机制。  4.“渔政亮剑”执法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渔政管理与执法力度,聚焦涉外渔业、禁渔管理、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安全生产、水产养殖等领域开展专项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重大案件督办,适时发布典型案例和指导性案例等。 

(六)统筹发展和安全,提升渔业抗风险能力

1.保障水产养殖生物安全。健全水生动物疫病防控体系,严格水产苗种生产监管,落实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制度,加强检疫能力建设和监督执法。开展国家重大水生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应急防控、风险评估和净化处理,推进无规定疫病苗种场建设。

2.严管水产品质量安全。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督管理,强化病害诊治鱼规范用药宣传培训。加强各级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推动建立完善养殖水产品追溯体系,推进养殖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3.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风险隐患预防控制,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健全渔业安全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安全救助和应急处置能力。开展渔民安全技能培训和“平安渔业”示范创建。持续推进渔业互助保险改革。

专栏6:渔业抗风险能力提升重大工程 
1.水生动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贯彻《黑龙江省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办法(试行)》,加强各级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官方兽医和站点建设,全面开展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加快省级水生动物疫病监控中心建设,实施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开展水产养殖动植物病情测报和疫病风险分析,及时应对并妥善处置突发疫情,增强对水生动物疫病的监测、诊断、防治和卫生风险防控能力,逐步构建自上而下、相互支撑、相互配合的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和产地检疫管理体系,促进全省水生动物保护与疫病风险防控能力提升。  2.产地水产品药残整治行动。深入贯彻《黑龙江省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黑龙江省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加大宣传培训指导力度,严格渔业投入品质量监管,落实质量安全管控、养殖投入品“白名单”和产品达标合格证等制度。完善和强化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工作,适当提高省内安排的抽检批次,严格抽检程序与方法,加大对药残不合格样品单位查处执法力度,全面提升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3.渔业安全生产保障行动。建立和完善渔业安全生产相关保障制度,落实渔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推动建立渔业保险奖补支持政策。组织开展国家级“平安渔业示范县”“文明渔港”创建活动。强化渔业安全生产约谈和典型事故通报制度。 

(七)推进开放发展,促进合作共赢。积极参与中俄两国渔业混合委员会会谈,持续落实中俄两国政府“关于黑龙江、乌苏里江边境水域合作开展渔业资源保护、调整和增殖的议定书”,共同组织开展中俄边境水域渔政联合检查、联合增殖放流活动,以及渔政管理联席会议。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深化传统渔业合作关系,引导鼓励相关单位和企业积极对外开展渔业合作交流与技术示范推广,促进要素流动,实现互利共赢。用好国家自由贸易区规则和优惠政策,推进利用绥芬河、东宁、抚远等口岸和哈尔滨航空口岸建成的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监管场地,扩大进口食用水生动物和冰鲜水产品规模。以出口为导向,建设培育优质特色水产品出口基地,构建出口产品质量标准(规范)体系,鼓励渔业出口企业开展品牌建设、注册备案和国际认证认可,畅通贸易渠道。利用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倒逼省内水产品生产企业按照更高技术标准提升产品质量和产业层次,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

五、强化规划指导,保障规划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及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渔业是农业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民增加收入的重要产业,统筹利用好域内外渔业资源与市场,充分考虑当地渔业产业现状和发展潜力,科学谋划渔业全产业链发展,注重做好与本规划的衔接,加快本级“十四五”渔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发布。要借助南方的适宜温度条件、渔业科技人才优势和活跃的水产品消费市场,补齐我省渔业发展方面存在的短板。要加强政策扶持,优化营商环境,插上科技、金融“两个翅膀”,确定目标任务,细化政策措施,明确实施要求,写好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三篇大文章,保障水产品数量、质量和多样供给,促进渔业提质增效、渔民增收和生态环境优美,实现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投入保障。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黑农厅联发〔2019〕306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精神要求,积极争取并用好扶持政策资金,围绕渔业高质量发展关键环节和短板,在政策资金扶持、规划编制、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渔业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发挥财政投入引领作用,撬动金融资本、社会力量参与渔业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

(三)广泛宣传引导。充分调动政府、市场主体、渔民群众等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汇聚社会各界智慧和力量,形成群策群力、共建共享的局面。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各地推动渔业现代化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好典型引领作用。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报道活动,切实加大对渔业现代化的宣传力度、广度和深度,讲好渔业故事,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和支持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把规划实施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省级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责任体制,形成职责清晰、分工负责、合力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要建设素质过硬、结构合理、开拓创新的渔业推广与服务队伍,全方位培养、发现、引进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及领军型渔业人才,确保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强化考核监督,将渔业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强省建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部分和目标评价内容予以落实,把水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纳入“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考核内容,建立完善“一图一表一评价”机制,确保渔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附表1

水产品优质特色养殖区(县)布局表

流  域  市(地)  县(市、区) 
松花江 水系  哈尔滨市  哈尔滨市主城区、阿城区、呼兰区、双城区、巴彦县、木兰县、通河县、方正县、依兰县、宾县、五常市、尚志市、延寿县等 
齐齐哈尔市  齐齐哈尔市区、甘南县、拜泉县、讷河市、  克东县、克山县、富裕县、泰来县、龙江县等 
牡丹江市  宁安市、海林市等 
佳木斯市  佳木斯市郊区、桦川县、富锦市、桦南县、汤原县等 
绥化市  绥化市北林区、庆安县、望奎县、肇东市、安达市、兰西县、海伦市、青冈县、明水县、  绥棱县等 
大庆市  大庆市区、肇源县、肇州县、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林甸县等 
黑河市  北安市、五大连池市、嫩江县等 
伊春市  伊春市区县等 
乌苏里江 水系  鸡西市  鸡东县、密山市、虎林市等 
七台河市  七台河市区县等 
双鸭山市  宝清县、饶河县等 
黑龙江 水系  黑河市  黑河市爱辉区、逊克县等 
佳木斯市  同江市等 

附表2

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县)布局表

市(地)  县(市、区) 
哈尔滨市  双城区、阿城区、呼兰区、巴彦县、木兰县、通河县、方正县、依兰县、五常市、尚志市、延寿县、宾县等 
齐齐哈尔市  泰来县、龙江县、甘南县、富裕县、讷河市等 
牡丹江市  宁安市、海林市等 
佳木斯市  佳木斯郊区、富锦市、桦川县、桦南县、汤原县、同江市、抚远市等 
绥化市  肇东市、绥化市北林区、望奎县、庆安县、海伦市、安达市、绥棱县、兰西县、青冈县、明水县等 
大庆市  大同区、肇源县、肇州县、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林甸县等 
鸡西市  鸡东县、密山市、虎林市等 
七台河市  勃利县等 
双鸭山市  宝清县等 
鹤岗市  市辖区、绥滨县、萝北县等 
黑河市  北安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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