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情报网讯:2020年12月29日中国共产党苏州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苏州市委关于制定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建议》包括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定朝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迈进、“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方针和主要目标等十三个部分。
《中共苏州市委关于制定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全文
一、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定朝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迈进
(一)“十三五”时期苏州发展取得显著成就。“十三五”时期是苏州综合实力稳步提升、转型升级纵深推进、人民生活持续改善的五年。五年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环境、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影响,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争做“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先行军排头兵,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经济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地区生产总值由“十二五”末的1.45万亿元迈上2万亿元左右新台阶;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1560.8亿元预计增长到2300亿元;规上工业总产值、规上工业增加值稳居全国前三;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均超50%;生物医药产业入选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境内A股上市公司144家,列全国第五;江苏自贸区苏州片区、中日(苏州)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成功获批。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由2.68%预计增长到3.7%左右,高新技术企业数由3478家增加到9772家,科技创新综合实力连续11年居全省首位;与中科院共建的创新载体占其全国布局总数的20%,长三角先进材料研究院落户苏州,省产业技术研究院3/5的专业性研究所建在苏州;入选首批央行数字货币试点城市;科创板上市公司20家,列全国第三;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由27.4件增长到68件。民生普惠共享更为充分。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与经济增长保持同步,城乡居民收入比保持在2:1之内,低保标准由750元增加到1045元,居全省首位;获评全国首个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地级市,昆山杜克大学、常熟世界联合学院(UWC)等国际名校建成投用,南京大学苏州校区、西北工业大学太仓校区、苏州大学未来校区等一批著名高校启动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达100%,人均期望寿命达83.82岁;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全市城乡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2%以下。生态绿色宜居愈加彰显。累计投入生态补偿金40.5亿元,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重达22%;PM2.5浓度率先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空气优良天数比例提升到84%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长江苏州段及42条支流水质全部达Ⅲ类以上,建成全国首个节水型城市群;获批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成全国首个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群。吴江被纳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社会文明程度全面提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实现县级市(区)全覆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现“五连冠”,全市域实现全国文明城市“满堂红”,张家港成为全国唯一获得“六连冠”的县级市;成为首批国家守信激励创新试点城市,综合信用指数位居全国地级市首位;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市级文艺院团数居全国同类城市首位;平安苏州、法治苏州建设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入选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设立知识产权、破产和全国首家地方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
通过“十三五”发展实践,我们深化了对做好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和系统性把握。五年来,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定向领航。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对苏州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决扛起省委赋予苏州的“两个标杆”历史使命。勇于破除思维定势和路径依赖,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确保中央、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在苏州落地落实。五年来,始终坚持谱写好“强富美高”苏州篇章。以“经济强”夯实发展基础,以“百姓富”作为价值取向,以“环境美”彰显生态理念,以“社会文明程度高”提升人文境界,“强富美高”美好蓝图在苏州展现生动现实图景。五年来,始终坚持走在高质量发展前列。充分发挥高质量目标考核体系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按照省委部署统筹抓好“六个高质量”工作,以极大定力转方式、调结构、抓创新、促转型,致力高质量发展成为全市上下接续奋斗的共同目标。五年来,始终坚持深度融入国家战略。把服务国家战略与推动苏州发展更加紧密结合,发挥改革开放先行优势,努力展现探索性创新性引领性发展。全面对接服务上海,加快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当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排头兵。五年来,始终坚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着力提升党的建设质量,与时俱进丰富“三大法宝”新的时代内涵,锻造勇当先锋、善于落实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始终保持凝心聚力、敢为人先的干事创业精神状态。成就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应当在“十四五”发展中予以认真汲取和发扬光大。
(二)苏州发展环境面临更为深刻复杂变化。当今世界,和平和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入人心,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仍是大势所趋。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正在向纵深发展,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使这个大变局加速演进,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保护主义、单边主义上升,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苏州作为对外依存度较高的开放城市,首当其冲受到外部环境深刻变化带来的严峻挑战。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趋势没有改变,继续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特别是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全国各地千帆竞发、百舸争流,苏州面临着国内市场竞争、创新竞争、产业竞争、人才竞争加剧的现实压力。
经过“十三五”时期的奋斗,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迈上了新台阶、实现了新跨越,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为现实,昆山市、苏州工业园区先行开展现代化建设试点,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奠定了坚实基础;最优营商环境、最强比较优势,地处长三角核心地带的区位优势,门类齐全、产业链完备的制造业优势,国家级载体密集布局的开放先行优势,同时拥有世界级传统文化资源和水生态资源的禀赋优势,为现代化建设提供了重要支撑;创新引领加速推进、区域发展深度融合、深化改革系统集成、民生保障改善提升,为现代化建设积蓄了潜在势能。但我们也要清醒看到苏州发展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传统产业比重较高、转型升级压力较大、产业层次整体仍处于全球价值链中低端,对外依存度高、加工贸易占比大、自主创新体系尚待完善,数字经济和数字化发展水平有待提高,经济发展需求和环境资源承载能力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仍有不少短板,古城保护与更新任务还很艰巨,城市治理精细化水平有待提升,改革开放先行先试优势有所弱化,必须加大力度从根本上解决。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严峻挑战下做好经济工作高度概括了“五个根本”的规律性认识,这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认识论和方法论。全市上下必须着眼“两个大局”,深刻认识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深刻认识新发展阶段的新特征新要求,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善于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抓住机遇,应对挑战,趋利避害,奋勇前进,坚决夺取“十四五”发展新胜利,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
(三)二○三五年远景目标。在“十四五”发展基础上,再奋斗十年,高水平建设令人向往的创新之城、开放之城、人文之城、生态之城、宜居之城、善治之城,高水平建成充分展现“强富美高”新图景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世界历史文化名城,打造长三角重要中心城市,为建设世界级城市群作出重要贡献。经济总量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将迈上新的大台阶,经济综合实力迈入全球先进城市行列,城市软实力全面增强,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全面提升;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更多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在全球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中的地位更加突出;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更加成熟稳定,成为深度融入经济全球化的全国典范;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建成美丽中国标杆城市;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人的全面发展和人民共同富裕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二、“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方针和主要目标
(四)“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对苏州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面向全球、面向未来,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谋划新发展优势为主轴,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充分展现“强富美高”新图景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
(五)“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推动“十四五”时期发展,必须按照中央明确的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系统观念。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江苏“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新使命新要求,是苏州谋划“十四五”发展的纲领性要求,必须深入贯彻落实。
在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上争当表率。紧扣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用好国家、省改革试点任务,充分发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苏州工业园区开放创新综合试验、江苏自贸区苏州片区、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重大改革开放平台的牵引作用,先行先试、率先探索,更大力度地谋划改革、鼓励创新,争做高质量发展领跑者。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自觉对照“表率”要求,用更深层次改革破解发展中的难题,加快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突出创新引领,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创新之城;深化改革开放,激活发展新动能,建设更高水平的开放之城;落实国家战略,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打造长三角重要中心城市,为建设世界级城市群作出重要贡献;注重保护传承,实现文化产业大发展,建设更高水平的人文之城;践行“两山”理念,建设“美丽苏州”,建设更高水平的生态之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建设更高水平的宜居之城;统筹发展和安全,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建设更高水平的善治之城。
在服务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上争做示范。坚持全国一盘棋,立足自身在发展大局中的定位使命,发挥苏州开放度高的外循环优势、区域配套强和辐射广的内循环优势,提升对全球优质资源的配置能力,建设国内循环重要支点城市、双循环关键枢纽城市。把握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重需求侧管理,打通堵点、补齐短板,贯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统筹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探索构建市场体系、交通运输体系、商贸流通体系、社会支撑体系、金融服务体系等,打造构建新发展格局有力支点。建立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形成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全面开放格局。
在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上走在前列。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勾画现代化目标”“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创造经验”的殷殷嘱托,牢牢把握“率先实现”和“走在前列”的逻辑关系,着眼未来,用世界眼光审视谋划现代化建设。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出发,用好力、把握好节奏、掌握好平衡,实现稳和进、近和远、质和量的有机统一。把握全面建设现代化社会主义国家奋斗目标和总体部署,在“强富美高”总要求下,用好昆山市、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化建设试点的经验,积极探索具有苏州特色和实践内涵的现代化形态,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始终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六)“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围绕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综合考虑全市发展实际,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要努力实现如下主要目标。
——经济综合实力和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基本建成制造业和服务业国际化、高质量特征更加鲜明的产业体系,制造业在产业结构中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巩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深入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更多重点产业链进入全球价值链中高端。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全要素生产率全面提高。营商环境达到国际一流,内外需结构调整优化,有效投入持续增加,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进一步凸显,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发挥基础性作用。文化产业成为支柱产业,基本建成具有国际知名度、国内影响力的文化产业中心城市。
——人民群众生活品质进一步提高。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明显增加。公共服务体系优质均等化水平显著提升,就业更加充分更高质量,教育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卫生健康体系更加完善。社会大局保持稳定,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安居乐业切实得到保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文明城市建设全域化基础更加牢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江南文化”品牌标识度充分彰显,全社会文化自信自觉达到新的高度。
——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城市空间、产业布局、资源配置更加科学合理,创新策源、产业引领、门户枢纽等功能全面增强,城市数字化转型更加有效,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长效机制更加完善,城市韧性显著增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要突破,美丽苏州建设的发展路径、动力机制基本形成,生态环境质量、城乡人居品质、绿色经济发展活力位居全省全国前列。城市精神品格更加彰显,率先建成文化强市,建设世界旅游目的地城市,基本建成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示范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成“世界级水乡人居文明典范”,大运河苏州段建设成大运河文化带“最精彩的一段”。
——治理效能进一步提升。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法治城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率先基本建成,政府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升。重点领域改革形成特色品牌,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市域范围实现统筹协调发展,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显著增强,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
三、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全面增强发展新动能
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推进自主创新和开放创新,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提升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努力打造“创业者乐园、创新者天堂”。
(七)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强化源头创新和加快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在第三代半导体、量子通信、氢能等前沿领域取得实质性进展,在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实施一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充分激发企业创新动力和潜力,壮大以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为基础、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以瞪羚企业和独角兽培育企业为标杆的创新梯队,培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万家。支持龙头企业牵头构建新型创新联合体,在引领技术基础研究、前瞻性产业技术创新上取得明显成效。
(八)优化创新空间布局。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引领能力不断提升,苏州工业园区、江苏自贸区苏州片区等重大平台的制度创新策源功能和创新要素集聚功能不断增强。强化高快速铁路沿线创新布局,积极参与沿沪宁产业创新带、G60科创走廊建设,规划建设长三角一体化知识产权运营交易平台,共同构建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全面拓展环中环科技创新走廊、沿太湖科技研发创新带、沿江接沪科技产业创新带为主体架构的“一环两带”科技创新格局,推动张家港市打造新时代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全国县域典范。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太湖科学城、独墅湖科教创新区、娄江新城高校创新区、长三角国际研发社区等创新集聚区,为苏州未来发展提供更多创新源头供给。
(九)加快创新载体建设。加快推进材料科学姑苏实验室争创国家实验室,持续推动省部共建放射医学与辐射防护国家重点实验室和苏州信创产业园建设。推进纳米真空互联实验装置建设,争取进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行列。支持深时数字地球研究中心牵头组织国际大科学计划。充分发挥国家超级计算昆山中心、国家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的作用,推动苏州·中国声学创新谷、长三角先进材料研究院建设,在生物大分子药物、第三代半导体、声学等领域争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和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坚持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双轮驱动,推进中科大苏州高等研究院建设,发挥市产业技术研究院作用,聚力打造一批平台高、团队强、机制活的新型研发机构,做到引进一批大院大所,培育形成一批新兴产业。
(十)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实施更加开放更加便利的人才引进政策,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破除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流动、激励等方面的体制机制障碍,完善开放包容、鼓励试错、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氛围。大力吸引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战略科学家等国内外顶尖人才,做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集群,壮大紧缺人才与技能人才队伍,统筹民生人才发展。夯实青年人才根基,加快培养集聚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青年人才队伍。持续拓宽招才引智渠道,做强“人到苏州才无忧”品牌,系统营造适合人才成长的最优环境。
(十一)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发挥知识产权对创新驱动的支撑引领作用,促进知识产权要素自主有序流动、高效配置,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大力培育和发展专利密集型产业、品牌经济、地理标志产业,加快推进智能制造等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产业安全。加强中国(苏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服务能力建设。建立知识产权运营长效机制,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证券化工作。建立“四位一体”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平台,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四、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全力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提高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中的位势和能级,全面提升数字化建设水平,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创新力、控制力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地。
(十二)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开展“苏州制造”品牌认证,打响“苏州制造”品牌,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建强质量基础设施。推进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加快突破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和基础软件等“五基”领域的薄弱环节,加大创新技术、产品、服务支持推广力度。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持续推动先导产业、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培育壮大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促进优势产业链强链补链固链,建立有效的产业备份和柔性替代系统。加快中新生物技术创新岛建设,全力打造具有苏州特色的生物医药产业地标。推动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提档升级,建设上市企业产业园和企业总部基地,加快培育总部经济和枢纽经济。大力推进产业生态主导型企业发展,分类培育行业领军、“链主”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支持龙头企业加强产业链垂直整合。支持具有进口替代力的本土企业做大做强,提升核心企业产业链控制力。
(十三)推进产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加快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改造,提升安全环保和质量标准水平,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大制造业企业精准诊断、综合评估和改造升级服务力度,三年内实现全市规上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全覆盖,力争在省级智能工厂和智能车间数量上实现新突破。加快工业互联网发展,鼓励行业骨干龙头企业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引进更多跨行业跨领域平台落地苏州。提升工业互联网平台输出和服务能力,促进传统企业提升工艺水平、技术能力和产出效益。推进“互联网+”“智能+”“区块链+”,建设“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先导区和全国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打造“工业互联网看苏州”品牌。
(十四)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深化业务关联、链条延伸、技术渗透,重点加快工业设计、科技服务、现代物流等发展。加大对信息技术服务、研发设计等领域企业扶持力度,培育打造一批拥有自主品牌、具有区域影响力的领军企业。整合优化资源配置,着力打造一批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品牌影响力。加大工业软件研发力度,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由提供设备向提供系统集成总承包服务转变,由提供产品向提供整体解决方案转变,全力打响“中国软件特色名城”品牌。
(十五)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借助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虚拟现实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培育一批数字产业龙头企业,催生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新产业。推进央行数字货币试点工作,前瞻布局数字金融产业链,建设数字货币产业集聚区和区块链发展先行示范区,推动长三角数字货币研究院、数字金融研究中心等国家级平台建设运营。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创新发展,提升软件产品和信息技术服务输出能力。加快5G、人工智能、数据中心、物联网、特高压等建设,加大5G融合应用,建设全国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城市。
五、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全面推进沪苏同城化发展
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把总书记明确的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加快推进沪苏同城化,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中拓展发展空间,在共建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中发挥积极作用。
(十六)打造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新高地。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立足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一极三区一高地”定位,全面落实国家规划纲要和省实施方案,积极谋划重大产业、重大项目、重大平台、重大载体,协同打造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积极探索建立长三角一体化联动发展机制,推动长三角协同创新产业和开放体系建设,建立多层次产业创新平台共建机制,组织实施一批关键技术协同攻关;推动长三角一体化要素市场与制度体系建设,探索建立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政府间协商机制。
(十七)积极融入对接上海。以上海为龙头,更好承接上海溢出带动效应,用好上海所具备的独特功能,不断探索新机制新模式,积极参与上海“五个中心”建设,推动沪苏两地区域规划、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的一体谋划。强化产业对接,积极为上海集成电路、航空航天等重点产业提供配套,协同打造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产业高地,成为上海资源要素溢出的承载地和高端制造的协同区。建设苏州小微企业数字征信实验区,推进“科贷通”一行一品牌科技金融产品创新,发挥天使投资基金等作用,加快建设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有良好协同增强效应的功能性金融中心。积极参与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打造虹桥—相城沪苏合作商务会展区,成为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主要协办地。加快与上海科教资源嫁接融合,加强人才引进、培育、开发的互动,在科技成果转化贯通、重大科技平台共享等方面强化合作。优化嘉昆太、青昆吴和环淀山湖等战略合作机制。
(十八)扎实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发挥示范区一体化制度创新试验田作用,积极探索从项目协同走向区域一体化的制度创新,促进跨区域信息互通、要素流动和机制共建,不断提升示范区建设水平。推动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打造“世界级湖区”,加快建设示范区“水乡客厅”,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把生态环境转化为宜居环境。推进昆山锦溪、淀山湖、周庄一体化发展,打造示范区协调区。
(十九)构建现代综合立体交通运输体系。加快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建设,将苏州打造成为上海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交通强国建设示范市。积极打造轨道上的苏州,推动高铁苏州北站、南站与上海虹桥枢纽共同打造国家级高铁枢纽,设立并建设苏州北站塘河动车所,加快通苏嘉甬、苏锡常都市快线等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及城市轨道规划建设。规划建设民用机场。把苏州港打造成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重要组成部分、集装箱干线港和江海联运中转枢纽港。完善城际客运服务,推动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优质发展,深化城乡客运一体化。优化经济高效货运体系,打造港口型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培育智慧交通发展新动能,推动智慧公路、航道、枢纽等交通新基建项目建设。
(二十)加强区域合作联动。积极推动苏锡常都市圈发展,强化在科技平台、交通互通等方面合作,形成东向融入全球城市功能的桥梁。打造苏通跨江融合发展城市组团,探索共建合作园区等合作模式,加快发展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等城市合作园区,共同拓展发展空间。强化市域统筹协调,提升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能力,持续激发各县级市(区)发展活力,进一步完善规划编制、政策设计、行政管理等方面市域统筹协调机制,提升对资源要素的吸引集聚能力和对周边区域的辐射带动能力。创新实践苏相合作区,积极推进工业园区与吴中区合作园区建设,探索发展市场化新机制和新模式。
六、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塑造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深刻把握世界经济格局调整演变趋势,率先开展更深层次改革、实行更高水平开放,实现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构建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新格局。
(二十一)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高标准建设自贸片区,按照“一区四高地”的功能定位,借鉴新加坡自贸港、上海自贸区新片区等成功经验,形成更多系统性、突破性和引领性的制度创新成果,积极开展离岸贸易、数字贸易、服务贸易、跨境贸易等新型贸易模式,争取自贸片区增设扩容。对标国际一流标准,研究利用好RCEP等自由贸易协定和国际最高标准经贸规则。在金融、数字经济等领域持续扩大开放,健全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维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深入推动内外贸一体化改革,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动海港陆港口岸通关一体化,增强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和服务为核心的外贸竞争新优势。
(二十二)发挥开放平台集聚辐射效应。推进“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拓展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多层次多元化交流合作,提升埃塞俄比亚东方工业园等境外合作园区建设和发展水平,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争创苏州工业园区开放创新综合试验区,打造新时代改革开放高地。推进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建设,开展更高层次对台合作。建设中日(苏州)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打造日资产业创新资源汇聚地。支持中德(太仓)创新合作园打造成为国家级全方位对德合作平台,大力吸引和利用德国制造专利技术。深化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推动向开放创新型现代产业园区和现代化新城区转型,优化海关特殊监管区载体功能,深化张家港综保区2.0试点建设。
(二十三)培育开放发展新动能。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推动和引导外资深度参与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鼓励外资企业设立地区总部和研发中心、运营中心、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打造总部经济集聚区。推动工业园区与新加坡共建“国际化长廊”,促进新加坡专业服务公司与苏州企业合作。支持本土龙头企业积极稳妥开展全球布局和兼并重组,培育一批具有全球资源整合能力的跨国公司。推进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积极拓展新兴服务贸易,重点推进服务外包、技术贸易、文化贸易、医疗健康等资本型、技术型服务贸易发展。深化国家级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快发展海外仓等模式。引导加工贸易企业加强研发创新和技术改进,增强加工贸易发展新动能,形成出口竞争新优势。
(二十四)打造综合最优营商环境。健全统一开放的要素市场体系,深化推进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等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完善市场化交易平台。倾力打造“苏州最舒心”营商服务品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推动“不见面审批”改革实现更大突破。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强化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执法,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健全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深化技术融合、数据融合和业务融合,推动“一网通用”“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协同发展,实现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流程再造,增强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优化迭代苏州城市生活服务“苏周到”。加快建设法人服务“总入口”,提供全规模、全所有制、全生命周期的各类便利化服务,做到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各类市场主体。尊重和弘扬基层首创精神,统筹部署、深入实施重大改革试点,鼓励开展特色化、个性化、集成化改革探索,支持县级市(区)系统集成改革,健全重大改革成果统筹推广机制。
七、把握扩大内需战略基点,主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坚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提升高端要素集聚、协同、联动能力,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
(二十五)畅通经济循环。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推动流通业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公铁水多式联运”相关配套,探索推进高铁物流,建成国家级物流枢纽城市。支持苏州(常熟)争创商贸服务型国家枢纽承载城市。推进供应链创新发展工作,促进供应链标准化、数字化发展,引导生产资料流通企业向上下游延伸。打通生产要素流通路径,加快城乡经济循环,优化农产品现代流通方式,持续推进智慧菜篮子工程。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支持直播电商等模式创新,促进各类头部平台在苏州落地项目,加快培育一批苏州产品的流通平台。
(二十六)释放消费潜力。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顺应新型消费发展规律,优化制度体系和发展环境,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扩宽消费领域,培育新型消费,促进消费向教育、文化、医疗、健身和休闲领域延伸。优化消费结构,以质量、品牌为重点,推动消费品质提升,促进消费向绿色、健康、安全发展。丰富消费形式,加快数字货币在消费领域的推广应用,拓展网络消费、信息消费、夜间消费,推动线上线下消费深度融合。打响“姑苏八点半”“双12苏州购物节”等促消费品牌,促进“苏州制造”走向全球。构建消费载体,聚力打造商业特色街城市地标。
(二十七)拓展投资空间。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围绕“两新一重”、先进制造、现代服务、民生保障、生态环保等领域,实施一批强基础、增功能、利长远的重大项目,保持投资规模合理增长。瞄准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聚焦智能装备升级、质量品牌提升、绿色安全改造、服务型制造等领域,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加大项目招引力度,创新项目招引方式,持续完善开放创新合作热力图,推动央企功能性总部落户。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激发社会投资动力和活力。
八、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实现城乡融合发展
强化城乡整体统筹,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进一步优化完善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确保2022年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十八)优化城乡空间布局。科学合理规划城乡的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因地制宜推进城市空间布局形态多元化,以苏州中心城区为核心,进一步提升多中心、组团式、网络化的城镇体系格局。有序实施城市更新,强化土地要素政策支撑,构建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城市更新机制,挖掘存量资源利用潜能。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实现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同责”,形成现代土地市场体系。创新打造“三优三保”升级版,完善配套政策和信息管理系统。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探索规划“留白”制度,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推进产业用地更新“双百”行动,切实提升单位土地产出水平,推动土地资源向产业含绿量、产出含金量、科技含新量高的优质投资项目倾斜。
(二十九)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推进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着力拓展老旧小区改造内涵,采用“微改造”的绣花功夫,对历史文化街区进行修复,形成传统型老旧小区改造模式。开展美丽宜居城市试点建设,以建设美丽宜居住区、街区、小城镇为载体,提升道路交通精细化治理水平,加大城区绿化建设力度,积极发展绿色建筑,提升城市设计水平,加强标志性建筑设计,打造更多的城市亮点和建筑精品,充分利用各类闲置空间,不断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全面提升城乡防洪排涝标准,加快构建海绵城市的生态空间格局。结合轨道交通建设,积极推进地下空间和地铁上盖综合开发利用,逐步启动市域综合管廊建设,构建层次化、骨架化、网络化的综合管廊系统。
(三十)打造都市生态农业。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优化“四个百万亩”布局,深化高标准农田、高标准蔬菜基地、高标准池塘和美丽生态牧场建设,提高重要农产品自给水平。推进智慧农业国家级试点建设,高水平建设中国农科院华东农业科技中心,提升农业科技水平。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高水平打造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平台、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加快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壮大现代休闲农业。培育一批“苏”字头特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三十一)开展乡村建设行动。全面提升乡村规划建设水平,因地制宜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以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为统领,构建由特色精品、康居、宜居乡村三类标准组成的乡村建设体系,进一步彰显地域特色和水乡风貌,打造一批代表苏州水平、展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现实模样的村庄典范。持续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质量提升工程,培育示范镇、示范村。完善农房建设管理机制,引导农村居民有序开展农房翻建改建。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全覆盖与资源化利用。推动农村厕所革命,实现重点村、特色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推进乡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争创“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市。
(三十二)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深化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快推进各项国家级农村改革试点工作。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实施姑苏乡土人才培养集聚行动计划,建设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的配套政策。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能,做大做优市级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金。大力发展农业保险,支持保险机构创新地方特色险种。
九、全力打响“江南文化”品牌,增强城市文化软实力
加快文化改革发展,丰富优质文化产品供给,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加快构筑思想文化引领高地、道德风尚建设高地、文艺精品创作高地。
(三十三)强化先进思想文化引领。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深入人心。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与时俱进丰富“三大法宝”新的时代内涵,筑牢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提升地方新型智库建设水平。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典范,加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提质增效。加强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开展净化网络生态系列专项行动,提升网络舆论引导能力。
(三十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深入实施文艺精品创作工程,不断推出反映时代新气象、讴歌人民新创造的“吴门力作”。推动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加快构建全媒体传播体系,建强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创新新闻传播和舆论引导方式,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报道和舆论引导机制。一体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建设一批重大文化设施和文化项目,完善城乡“十分钟文化生活圈”,提高人均接受文化场馆服务次数。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建设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大力发展职业体育,争办国际性高端赛事,努力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体育名城。
(三十五)促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完善文化产业规划和政策,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实施文化产业倍增计划,大力发展数字文化产业,聚焦动漫游戏、影视、网络文化等细分行业,拓展创意设计、演艺娱乐、文旅融合、工艺美术、数字文化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推进文化与科技、旅游、金融、体育、商贸、会展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着力打造全国数字文化产业集聚区和引领区。深化百园之城、百馆之城、百剧之城建设,做强智慧文旅平台,创建国家、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争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支持苏州元和塘文化产业园区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区,打造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全面激发文艺院团生机活力。
(三十六)推进“江南文化”品牌建设。加强江南文化研究阐释,全面梳理江南历史文化典籍,推进江南文化遗存保护提升,深入挖掘江南文化时代价值和精神内涵。办好中国苏州江南文化艺术·国际旅游节、中国苏州文化创意设计产业交易博览会、中国刺绣文化艺术节、中国(张家港)长江文化艺术节等特色文化活动。擦亮“世界遗产典范城市”名片,加强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进“海上丝绸之路”扩展项目申遗和江南水乡古镇申遗,构建历史园林群体性保护体系。放大“联合国手工艺与民间艺术之都”效应,推动优秀传统手工艺保护传承,建设“苏作馆”,规划建设中日手作村。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和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高水平打造苏州“运河十景”,形成具有苏州特色的大运河文旅品牌。保护传承弘扬长江文化,助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加快文化“走出去”步伐,建成布达佩斯中国文化中心,讲好江南文化的“苏州故事”,提升苏州城市文化国际国内影响力。
(三十七)焕发历史文化名城魅力。把苏州古城作为“大景区”来规划和建设,打造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景区。推进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三年滚动计划,开展“传承历史文脉,突出古城特色内涵”“优化基础设施,提升古城生活品质”等任务,实施好文化遗存保护修复、历史街区改造提升、景观完善等工程,为古城更新赋能,激发古城活力。坚持保护为先、修旧如旧,呵护古城肌理和传统街巷特色,合理控制传统街巷、水巷空间形态与尺度。引入社会力量,激活旧厂房、老公房、低效土地等“沉睡资产”,推动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培育和人气商气集聚。推进平江片区、虎丘综改等重点工程,实施危旧房改造等民生实事,让更多群众共享古城保护成果。提升常熟古城及江南水乡古镇群保护、发展水平,重视传统古村落保护。
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提升“美丽苏州”建设新形象
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厚植绿色发展底色,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统筹做好“治污”“添绿”“留白”,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三十八)打造最靓丽的长江岸线。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构建综合治理新体系,切实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严控长江岸线开发利用,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重大任务。持续开展环境污染治理工程,加快入江排污口及入江支流整治,确保长江干流水质稳定为Ⅱ类,主要通江支流水质稳定达到Ⅲ类。统筹推进生态修复与生态农业、特色田园、文化旅游、休闲度假融合发展,高质量打造张家港“江海交汇第一湾”等沿江特色精品乡村示范区,规划建设太仓郑和生态湿地、长江铁黄沙生态岛。
(三十九)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进PM2.5和臭氧浓度“双控双减”,稳步提高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全面深化“河湖长制”“断面长制”,率先开展生态美丽幸福河湖群建设,持续实施太湖、阳澄湖、吴淞江、太浦河等综合治理,建成10个省级生态美丽示范河湖。全面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实施氮磷双控和主要水污染行业排放总量管控,全面削减水污染物排放,国省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超过90%。推进环太湖地区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推进污染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危废处置能力达到40万吨/年。
(四十)优化区域生态格局。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和空间协调保护,持续深化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明确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地区。以建设苏州生态涵养发展实验区为引领,高标准规划建设太湖生态岛、阳澄湖水源生态涵养区。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行“林长制”,实施重点流域防护林建设工程,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70%,加强河湖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整治,打造沿江沿河沿湖生态走廊。
(四十一)倡导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推进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建设和碳排放达峰工作,打造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争创一批国家级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和省级发展示范区。全面加强源头管控,实施严格产业准入,协调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提高重点行业和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加大差别化政策激励倒逼力度,持续优化能源结构,依法依规淘汰低端落后及过剩产能。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全面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实现原生生活垃圾全量焚烧零填埋。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鼓励绿色消费。
十一、切实增进民生福祉,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贯彻“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公共服务产品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让更多更好的发展机会惠及人民群众,朝着共同富裕、全面发展目标迈进。
(四十二)提高人民收入水平。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工资制度,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丰富乡村经济业态,推进集体资产集中经营、委托管理等资产运营新机制,通过市场化配置手段实现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拓展农民增收空间。全面优化创业环境,提档升级创业政策服务体系,推动创业向大众化、发展型、全领域转变,提高经营性收入。拓宽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渠道,稳步提高转移性收入。
(四十三)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建设劳动者就业创业首选城市,完善全方位就业服务,健全专业化、智能化服务体系,开发更多优质就业岗位。建立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提升劳动者素质。强化创业带动就业,实现就业更加充分更高质量。拓宽就业渠道,完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和城镇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化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促进人力资源高效配置。着力打造青年发展型城市,更好地促进青年人才在苏就业创业。
(四十四)打造教育现代化样本城市。坚持公益性原则,多渠道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普惠性幼儿园、省和设区市优质幼儿园覆盖率均达到90%。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多种形式参与集团化办学的义务教育学校实现全覆盖,完成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区)创建。整体推进初中强校工程和高品质普通高中集群发展,普高招生占比较“十三五”末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各项高考质量指标位居全省前列。强化职业教育,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的示范性专业集群。深化名城名校融合发展,加大与国内外知名高校、教育机构合作办学力度,加快南京大学苏州校区等建设,实现“双一流”高校研究机构各县级市(区)全覆盖,积极推进建设本科层次艺术类院校。加大教师补充和培养力度,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四十五)健全完善社保体系。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大力推进灵活就业参保,巩固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落实社会保险制度改革要求,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加快发展企业年金,鼓励发展商业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优化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深化医疗价格改革。持续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探索建立医疗保障服务评价体系。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居住证制度改革。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城镇中低收入户籍家庭住房困难,加大新市民住房保障力度,加快建设政策性租赁住房。健全残疾人等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统筹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制度,构建应对“相对贫困”长效机制,更好发挥慈善等社会公益组织的积极作用。
(四十六)打造健康中国典范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基本医疗卫生公益性,建立整合型现代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医防结合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增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快优质卫生资源扩容,建设市妇幼保健院、太湖新城医院、独墅湖医院等重点项目,新增三甲医院10家。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健康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市民主动健康的服务机制。传承弘扬吴门医派,推动中医药创新发展,各县级市实现中医院全覆盖。加大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育力度,加强紧缺专业和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构建智慧健康服务体系,提升互联网医院、智慧医联体、远程诊疗服务。完善多元化多层次的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高关系人民健康产品和服务的安全保障水平。
(四十七)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建立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重视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性作用,协同推进养老事业和产业发展,扩大养老服务多元化供给,积极推进科技养老、智慧养老,打造高质量养老服务产业链,深化长三角养老服务合作。加强养老队伍建设,加大养老护理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完善吸引、留住养老服务人才政策制度。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十二、坚持系统观念,全面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为先、管建并重、精细智能,一体构建治理机制、联动实施治理活动、共同提升治理水平,探索符合实际、系统完备、运行高效的制度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苏州,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四十八)创新社会治理模式。争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市。创新完善平安建设纵横联动、政社互动、专群齐动等协调机制,构建市级统筹、县级市(区)推进、镇(街道)强基固本的治理链条。扎实推进“八心工程”,探索网格化社会治理新模式,完善拓展“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社会治理机制。健全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
(四十九)加强法治苏州建设。让法治成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强化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立法工作监督机制,加快推进营商环境、安全生产、公共数据等重点领域立法。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行政执法裁量基准,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深化司法体制和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坚决守牢公正司法底线,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破产、国际商事等专业化法庭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的宣传实施,认真实施“八五”普法,深化法治文化特色品牌创建。
(五十)提高风险防控能力。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统筹传统和非传统安全,综合运用风险防控“四项机制”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把安全发展贯穿发展的各领域和全过程,防范和化解影响现代化进程的各种风险,筑牢国家安全屏障。维护政治安全,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加强注重经济安全,健全金融、房地产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对重点关联领域的协同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强化科技安全,前瞻研判防范新一轮科技革命可能引发的风险和隐患。完善农业风险防控体系,确保粮食安全和市场供应稳定。促进生物科技健康发展,防控生物安全、生态安全和重大疫情风险。
(五十一)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推进安全发展城市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加强危化品、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加强对新技术新领域新业态安全监管。全面强化反恐工作,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和禁毒人民战争。推进新一代雪亮工程建设和“六星科技·纵横警务”建设,加快构建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创新联动管理模式,强化应急专业队伍力量和基层应急能力建设,加快建设应急救援基地,健全物资储备体系。完善国防动员体制机制,加强动员资源建设储备,增强支援保障实战化能力。落实党管武装工作制度,建强基层专武干部队伍,全面推进基层武装工作规范化建设。深化国防教育,扎实开展双拥共建,推进国防动员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高效衔接。
十三、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凝聚起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的强大合力
党的领导是实现“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根本保证。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始终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最大程度激发全社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五十二)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运用建党100年的宝贵经验,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胸怀理想、坚定信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迎难而上、锐意进取,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大力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事业为上选准用好干部,切实提高广大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专业能力,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力度,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着眼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积极推动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系统推进各领域党建工作,努力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五十三)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政治监督,继续推行政治生态监测评估,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动党内监督和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深化基层监督体系建设,有效发挥审计常态化“经济体检”的作用,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和改进巡察工作,深化上下联动,推动市县巡察高质量发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保持惩戒腐败高压态势;持续扎牢制度“笼子”,强化制度执行;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持续涵养正气充盈的良好政治生态。
(五十四)广泛凝聚全社会力量。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凝聚共识、各司其职、增强合力,形成分工合作、团结奋进的工作格局。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新的社会阶层、无党派人士和民族宗教界人士的积极作用,广泛凝聚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力量。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拓宽人民群众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增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实效,注重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广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形成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
(五十五)健全“十四五”规划的实施机制。编制“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要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把握现代化建设内涵要求,落实本建议确定的目标任务、重大举措,形成定位精准、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各县级市(区)、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制定符合本地区、本领域特点的“十四五”规划,建立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考核机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实现“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前景光明。全市上下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同心同德、砥砺前行,奋力创造新时代苏州发展新奇迹,为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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