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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发布千亿级新材料产业集群培育行动计划 重点推进61个重大项目建设

发布日期:2020-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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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报网讯:近日,山西工信厅发布《山西省千亿级新材料产业集群培育行动计划(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显示,力争到2020年底,山西省新材料产业年销售收入达到或接近1500亿元,成为山西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附:山西省千亿级新材料产业集群培育行动计划(2020年)全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新材料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将新材料产业打造为在全国具有较高市场占有率和较强竞争力的千亿级产业集群,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时提出的“六新”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为指导,按照“创新引领、项目带动、链式布局、园区承载”的发展路径,坚持“龙头企业+研发机构+配套企业”的创新发展模式,坚持走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集聚化发展路线,着力攻关一批新材料尖端技术,抢占国际领先地位,突破一批关键工艺技术和装备,形成自主化能力,实施一批重大项目,构建一流的产业创新生态,将新材料产业打造为山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二、主要目标

围绕制造业千亿产业培育工程总体要求,聚焦“半导体材料、碳基新材料、生物基新材料、特种金属材料”等四个重点领域,重点推进61个重大项目建设,培育15户骨干企业,新增1-2户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重点攻关5项共性关键技术,取得一批核心技术专利。力争到2020年底,全省新材料产业年销售收入达到或接近1500亿元,成为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三、重点任务

以产业集聚为方向、以项目推动为抓手、以招商引智为助力、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任务推进为牵引,着力推动产业链、项目链、招商链、创新链、政策链、任务链6链协同。

(一)做强产业链,打造具有全国比较优势的特色产业链条

围绕特种金属材料、半导体材料、碳基新材料、生物基新材料、高端纤维及复合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化工新材料等新材料特色产业集群,聚焦建链、延链、补链、强链,打造“煤—煤沥青—中间相沥青—沥青基碳纤维—碳纤维复合材料”、“煤—煤基石墨—中间相炭微球—石墨烯、电容炭”、“衬底材料—外延片生产—芯片设计—芯片制作—封装—应用产品”、“植物秸秆—木质素—生物树脂—生物碳纤维复合材料”、“农林废弃物—纤维素—乳酸—聚乳酸—生物降解塑料”、“特殊钢—冷轧板材—取向硅钢、轮轴钢—高铁轮对、特高压变压器”、“电解铝、原镁—镁铝合金板带、铸件—汽车、轨道交通轻量化部件”、“气凝胶粉体—浆料(预氧化)—水性涂料”等8个具有全国比较发展优势的特色产业链条。

(二)做优项目链,着力推进重大技改项目投产达效

一是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重点推进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山西合成生物产业生态园区”、太钢集团年产16万吨高端冷轧取向硅钢等61个新材料产业牵引性、引领性重大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848亿元,2020年计划完成投资248亿元,力争年底前有25个项目建成投产或部分投产,提升我省在高端新材料领域的竞争力;二是加大技改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充分发挥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的撬动、引领作用,对技术领先、填补空白、替代进口、出口创汇、扶贫工程等重点项目进行倾斜支持,推动产品向精细化、规模化、产业化、高附加值化发展,带动全省新材料高端产业及其配套下游、精深加工等产业发展壮大;三是强化项目动态跟踪服务。坚持主动对接,强化省市县三级联动,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的动态监测和跟踪服务,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务实高效推动重点项目投产达效。

(三)拓展招商链,积极引进产业链配套企业入晋落地

积极融入京津冀产业发展,承接长三角、粤港澳等地新材料产业转移,紧密结合我省产业基础,瞄准产业链上下游配套衔接不畅的问题,采取“以商招商、联盟平台招商、产业链招商、股权招商”等创新招商模式,以与我省新材料重点细分领域优势企业有紧密合作联系的省外优质企业为重点目标,开展有针对性的精准招商,切实将产业链向上下游垂直扩散,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积极推动中电科33所、中科晶电、山西百信等省内企业与华为在半导体材料、器件、整机等领域的深度合作;积极引进上海西格里石墨技术有限公司,与烁科晶体开展石墨材料纯化技术合作、提供高品质原料,完善太原三代半导体产业基地产业链条;会同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积极引进北京巨鹏、南山铝业等国内行业领军企业,弥补产业短板、填补产业空白、融合产业链条,进一步提升我省新材料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

(四)融通创新链,大力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全覆盖

一是开展创新融通。为打通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间的信息不对称梗阻,加速存量创新成果转化、提升增量创新研发动力,启动实施“新材料产业创新链融通工程”,积极推动“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新材料产业创新链融通服务平台”建设,为企业重大技术攻关和项目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二是强化技术交流。支持企业充分借力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的专家团队、创新平台联合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全面推动专家团队与企业间的技术交流和深度合作,将高校、科研院所的创新成果优势迅速转化为我省的产业优势;三是构建联动机制。发挥省级“新材料产业发展厅际联系会议制度”作用,统筹协调相关省直部门和金融机构密切合作,构建“政-产-学-研-用-金-服”一体化联动创新机制。

(五)完善政策链,构建新材料产业政策保障体系

一是研究出台支持政策。从支持新材料产业集群发展、鼓励创新建设、培育龙头企业、加强金融支持、加大人才培养等5个方面着手,研究制定支持山西省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文件,为新材料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二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统筹利用各级各类财政资金,加大投入、集中攻关、合力突破,支持国际领先前沿新材料项目和技术。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金融产品和服务,拓宽产融合作渠道,力争为企业争取获得更多、更优惠的金融支持;三是促进初期市场培育。积极与人保财险等保险公司开展合作,定期组织有关企业进行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政策宣贯解读,引导新材料生产企业采用投保赔付方式,提高下游企业应用新材料产品的积极性,促进重点新材料产品初期市场培育。

(六)抓实任务链,积极抢占国家战略布局制高点

主动对接国家有关部委和研究咨询机构,积极推荐部分省级重大项目纳入“国家“十四五”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布局,争取获得“国家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对我省新材料产业发展的优先支持。充分发挥山西技术先导优势和产业链协同优势,围绕国际国内两大循环,积极抢占下一代信息技术碳基芯片高端材料市场、民机领域碳纤维市场、可降解及高端纤维生物基合成材料市场、高品质轻量化特种金属材料市场,布局打造全球知名的高端新材料产业集聚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切实发挥“山西省新材料产业发展厅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做好顶层设计和规划统筹,加强新材料产业政策、规划与科技、财税、金融、商贸等政策协调配合,强化相关部门专项资金和重大项目的沟通衔接,推动解决新材料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建立新材料产业发展推进评价机制,对规划落实、项目实施、政策执行、工作推进等情况进行调度、评估和修正。

(二)强化集群培育

依托山西综改示范区、晋中平遥、忻州等地,围绕中电科二所、平晶光电等重点企业,培育发展集成电路及半导体器件产业应用的第三代半导体材料,打造半导体材料产业集群;依托大同、朔州、晋中介休,围绕墨西科技、三元炭素、长隆新科技等优势企业,发展石墨烯粉体、超高功率石墨电极、沥青基炭纤维和超级电容炭等煤基炭材料,打造碳基新材料产业集群;依托山西综改示范区、吕梁孝义、大同等地,围绕锦波生物、山西生物质研究院、金辉兆隆等重点企业,发展生物基降解塑料、生物降解聚酯、重组人源胶原蛋白等生物制品,打造生物基新材料产业集群;依托太原、运城、吕梁等地,发展高强高韧特种专用钢材、铝镁轻量化合金、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打造特种金属材料产业集群。同时,立足各地比较优势,打造无机非金属、高端纤维及复合材料、化工新材料等特色新材料产业集群。

(三)注重产品应用推广

发挥“山西工业云服务平台”作用,完善新材料产业产销对接机制,支持产业链上下游优势互补与协同合作。支持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科技服务机构等,建设开放共享的新材料产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供需双方对接,推进新材料产品推广应用。推进新材料装备生产企业与材料生产企业联合攻关,突破关键工艺与专用装备制约,提高新材料的供应保障能力。探索吸纳各类社会资本组建省新材料科技成果转化运营公司,推动科技成果就地快速转化和产业化应用。

(四)扩大区域交流合作

加强国际新材料创新合作和政策法规等信息引导,支持企业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深化京津冀、环渤海协同发展,促进新材料产业人才团队、技术资本、标准专利、管理经验交流合作。支持省内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参与大型国际新材料科技合作计划。鼓励国外企业和科研机构在我省设立新材料研发中心和新材料科技成果孵化基地。加强与新材料产业发达省市的园区、企业交流合作,发挥各自优势特色,形成战略发展同盟,实现地区错位、协同发展。

(五)大力实施产融对接

为进一步强化新材料企业融资保障,全力支持贫困地区和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开、复工建设,积极与银行、基金等金融机构对接,协调其在服务团队、审批流程、贷款规模、授信条件、融资利率等方面给予新材料企业专项优惠政策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新材料企业改制上市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实现股权融资。同时,多方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积极争取更多社会资本为我省新材料优势企业和重点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六)加快人才引进培育

依托“三晋英才支持计划”等重大引才工程,鼓励优势企业引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端领军人才及团队力量。鼓励高等院校与核心领军企业开展合作,联合定制培养新材料领域人才。结合我省高校正在开展的“1331”工程,对院校、院系和学科进行优化调整,强化本土专业人才和技术骨干培养,为我省新材料发展提供坚强智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