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西安汽车等六大支柱产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汇总
中商情报网讯:为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大力发展“三个经济”,充分发挥西安在“一带一路”中的辐射引领和带动作用,加快国际化大都市、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和服务企业力度,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追赶超越发展目标,西安市投资合作局结合西安市已经出台的系列政策措施(截止2020年3月底),现梳理形成电子信息制造、汽车产业、航空航天、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制造、生物医药等6大支柱产业17条力度大、含量足的投资优惠政策。
1.对工业园区内道路、供电、供水、供热、排水、园区循环改造、新建(改造)园区环保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上年度实际投资额的2%给予补助,年度内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其中承载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年度内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来源:《西安市支持工业园区发展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20〕6号)2020年3月10日印发】
2.对投资新建三层及以上厂房的投资主体,按100元/平方米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经有关部门审批,将原有厂房加层改造的,按100元/平方米(不含原有部分)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建设重装设备厂房的,按50元/平方米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50万元。【来源:《西安市支持工业园区发展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20〕6号)2020年3月10日印发】
3.支持企业按照园区产业定位“入园进区”、搬迁聚集,对符合园区主导产业的搬迁企业给予标准厂房租赁补贴,按照每平方米不超过8元/月的标准进行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连续补贴不超过三年。【来源:《西安市支持工业园区发展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20〕6号)2020年3月10日印发】
4.对工业园区引进的先进制造业“园中园”“孵化园”等新建项目,完成投资额1亿元以上,安5‰给予园区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来源:《西安市支持工业园区发展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20〕6号)2020年3月10日印发】
5.对先进制造业配套企业租赁标准厂房用于生产的,享受前三年免租金、后两年租金减半,补贴资金由市级财政与区县(开发区)财政按1:1的比例分担。【来源:《西安市支持工业园区发展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20〕6号)2020年3月10日印发】
6.支持产业集群发展。围绕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每引进一个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产业链配套企业,项目完成全部投资后,按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给予招商主体奖励。【来源: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支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市政办发〔2020〕5号)2020年3月6日印发】
7.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对从外地引进或本地企业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新建项目,自项目正式开工之日起3年内完成全部投资的,按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来源: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支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市政办发〔2020〕5号)2020年3月6日印发】
8.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对上年度完成首次上市或挂牌要求的制造业企业,分别给予相应的一次性奖励。【来源: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支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市政办发〔2020〕5号)2020年3月6日印发】
9.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对来源于高校院所,或与制造业企业协同创新的科技成果咋企业实施转化的项目,总投入在2000万元以上的,按科技研发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在企业实施产业化的项目,按技术改造项目奖励标准执行。【来源: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支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市政办发〔2020〕5号)2020年3月6日印发】
10.对新认定建设的西安市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创建奖励。运行满两年后,根据中心建设成效,再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发展奖励。同时,鼓励支持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争创中、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对获得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给予500万元配套奖励,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给予1000万元配套奖励。【来源: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工信发〔2019〕87号)2019年6月22日印发】
11.鼓励各类投资基金及社会资金参与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鼓励银行在风险可控条件下,加大对制造业创新中心的信贷支持力度。【来源: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工信发〔2019〕87号)2019年6月22日印发】
12.实施民营企业用地优惠政策,对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70%执行。【来源:中共西安市委 西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市发〔2019〕4号)2019年1月18日印发】
13.对在本市新注册投资设立的外资和国内汽车零部件企业、国际品牌汽车赛事基地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额,一次性最高奖励600万元人民币。【来源:西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汽车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市政发〔2018〕48号)2018年11月20日印发】
14.新建汽车及零部件项目,其出让起始价可按照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和土地实际取得成本综合确定;根据固定资产(厂房、设备)一次性实际投资额,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固定资产投入补助。【来源:西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汽车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市政发〔2018〕48号)2018年11月20日印发】
15.对首次进入全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和软件百强企业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国家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来源: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工业结构促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办字〔2018〕21号)2018年2月2日印发】
16.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按照新增固定资产,最高补助500万元。对年工业产值首次突破的工业企业,按照工业产值数额和增加值,最高给予500万元奖励。【来源: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工业结构促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办字〔2018〕21号)2018年2月2日印发】
17.对从外地引进的固定资产投资在10亿元以上新建重点工业项目,以及固定资产投资在5亿元以上的科技含量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的高技术工业项目,实行市政府“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扶持政策。对引进的固定资产投资在30亿元以上新建重大工业项目,在“一事一议”政策基础上予以特别支持。【来源: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工业结构促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办字〔2018〕21号)2018年2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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