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发文加强外资企业服务和招商引资工作 2019年底我国外资企业突破100万家
中商情报网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由于春节假期延长、企业复工延缓等因素,一些地方外资企业生产经营和招商引资活动受到影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2月10日,商务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强外资企业服务和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围绕稳外资目标,在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千方百计做好为外资企业服务和招商引资工作。
商务部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吸收外资保持逆势增长,全年实际使用外资9415.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8%(折1381.4亿美元,同比增长2.4%,不含银行、证券、保险领域数据),再创历史新高,稳居发展中国家首位、全球第二位。截至2019年底,我国累计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突破100万家。
2019年我国外资市场主体越来越多。去年全年新设外资企业4.1万家,日均设立112家,截至去年底,我国累计设立外资企业数突破100万家,达到1001377家,这在我国利用外资乃至对外开放的进程中具有标志性意义。此外,开展进出口业务的外资企业有8.4万家,占我国外贸企业总数的16.8%,进出口额12.6万亿元,占全国比重39.9%,成为稳外贸的生力军。
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
一是积极帮助外资企业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按照当地政府统一安排,协助做好复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大力支持外资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对于生产医用防护服、口罩、护目镜等防护用品类外资企业,要按照统一部署特事特办,迅速组织复工达产、全力满足需求。积极协助企业采购必要防护物资;指导企业结合实际情况,编制疫情应对工作方案,严格做好各项内部防控工作。深入了解企业用工需求,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等方式促进劳动力供需对接,加大企业复产用工保障力度。协调帮助解决外资企业复产存在的困难,妥善处理外资企业投诉。切实关心企业在华工作的外籍员工及家属的生活,帮助做好防护工作。
二是加强外资大项目服务保障。密切跟踪在谈外资大项目进展,及时了解外商决策进展,加大沟通力度,积极促成投资合作,推动项目尽早签约落地。推动在建外资大项目建设,优化网上政务服务,建立政务服务快速通道,协调相关部门在用地、用工、水电等方面加大保障力度,保障企业投资按计划进行,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建立健全重点外资大项目联系机制,不添乱、多帮忙,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开展全流程对接服务,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突出困难。
三是创新和优化招商引资方式。针对当前人员流动受阻等难题,发挥互联网平台优势,整合各类招商资源,积极通过网上洽谈、视频会议、在线签约等方式推进网上招商,持续不断推进投资促进和招商工作。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储备项目库,筛选一批有吸引力、有发展潜力的项目上网发布,与外商做好前期对接。充分利用国家和各地海外招商机构平台,加大投资环境和合作项目宣传推介力度;加强与境外各类商协会等中介组织合作,积极开展委托招商、以商招商,组织灵活多样的招商活动,争取一批新项目签约落地。
四是因地制宜精准帮扶。与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落实好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报告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优化和加强外资统计工作;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研判和预警,及时掌握各行业、各领域外资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强化与各地外资企业协会和外国商会的联系机制,及时了解会员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投资动向,有针对性地加强服务和指导。聚焦疫情对各类外资企业的不同影响,分类施策,一企一策,会同相关部门采取精准帮扶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五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3号)等法规政策,加强宣传解读,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投资环境。梳理国家和各地近期出台的各类援企稳岗政策,指导外资企业用好用足财政、金融、税收、社保、就业以及政府采购等各类帮扶解困政策,做到内外资企业平等对待、一视同仁,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影响。各地要尽快编制和公布外商投资指引,发布办事指南、项目信息和相关数据信息等,为外商投资提供服务和便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