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拟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主要风险分析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20-12-25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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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在经营规模、成本控制、客户资源、产品结构方面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情况较为稳定。报告期各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54.69%、59.55%、59.50%和54.17%(剔除运输费用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影响),综合毛利率处于较高水平且基本保持稳定。如果未来公司的经营规模、产品结构、客户资源、成本控制等方面发生较大不利变动,或者行业竞争加剧导致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下降、电力等主要能源价格提高、用工成本上升或客户的需求发生较大的不利变化,公司将面临综合毛利率无法持续维持较高水平甚至出现下降的风险。

(二)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8,981.02万元、8,509.72万元、8,625.72万元和10,113.74万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各期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27%、9.72%、8.65%和11.19%;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7.00%、11.60%、11.07%和30.58%(未年化)。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构成中,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所占比例分别为95.84%、95.12%、95.90%和98.04%。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而相应增加,应收账款对应的主要客户包括闽光钢铁、攀长钢和江油市万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虽然公司已与相关客户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相关客户的信誉度和信用也较高,但如果未来宏观经济环境、客户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化或公司采取的收款措施不力,公司应收账款将面临发生坏账或不能及时回收的管理风险。

(三)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阿坝侨源和晨源物流主营业务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符合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在报告期内享受了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晨源气体2019年度,侨源投资、成都侨源及重庆侨源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等文件的优惠条件,所得税减按20%征收。

上述税收优惠增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净利润,如果国家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和产业政策的变化调整以上税收优惠政策,将会对公司收益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报告期内大额现金股利分配与未来分红政策存在差异的风险

公司承诺上市后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草案)》以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未来三年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将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当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留待下一年度进行分配。

报告期内,公司合计分配现金股利较高,现金分红比例较高的主要原因系公司董事会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规划,并兼顾公司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而提出的股利分配方案,不应视作常规的年度分红计划,公司报告期内的大额现金股利分红在未来年度是否能够持续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此,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未来因分红政策、分红目的差异而导致报告期内大额现金股利分配不能持续和未来现金分红比例出现较大波动的风险。

六、法律风险

(一)对赌协议的风险

2020年6月,张丽蓉、乔志涌与华拓至远,以及乔坤、乔志涌与浙创好雨分别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其中对股权回购约定了特殊条款,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相关股份回购条款尚未完全终止。尽管上述特殊条款限于公司主要股东与合伙企业之间,公司不作为条款当事人,条款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的约定,且条款未与市值挂钩,亦不存在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或者其他严重影响投资者权益的情形,但若对赌条款生效,公司主要股东可能需要履行有关对赌条款从而导致其持股比例发生变化的风险。

关于公司对赌协议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五)、4、发行人申报时正在执行的对赌条款”。

(二)部分建筑物未取得产权证书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存在部分房屋建筑物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情形,主要为水泵房、传达室、门卫室等辅助性用房,该等建筑物均建于公司厂区内的自有土地之上,存在被责令拆除和公司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完成和投产后,将对公司经营规模、业绩水平和发展战略产生重大的积极影响。但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能否按时完成、项目的实施效果能否达到预期等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市场环境、技术、生产经营等方面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如期达产,或者达产后不能产生预期的经济效益,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新增产能不能及时消化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公司的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将得到大幅提升,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进一步提升,巩固并加强公司的竞争优势。

公司已经在人员、技术、市场营销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准备。但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出现较大变化,或者出现其它对产品销售不利的客观因素,将可能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难以消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无法实现预期盈利目标的风险。

八、其他风险

(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风险

2020年1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全国扩散,为控制疫情的迅速扩散,各地采取了较为严格的控制措施,对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造成了一定不利影响。受疫情原因影响,公司2020年上半年经营业绩受到了一定的不利影响,随着国内疫情的逐步缓解,公司生产经营自2020年4月起已基本恢复正常,公司目前在手订单充沛,各项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虽然目前国内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公司生产经营也已恢复正常,但是国际上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如果疫情后期出现反复或出现其他突发重大疫情,并对国民经济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经营业绩仍存在受到不利影响的风险。

(二)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的风险

公司汶川生产基地位于四川省汶川县漩口镇,于2014年12月正式建成投产,基地选址和建设时综合考虑区域内水文地质条件,厂区建筑均按抗8级地震标准设计,目前为公司西南区域内主要的产品生产和存储基地。但由于汶川县城地形条件较为复杂,特别是“5.12”地震后对周围山体的稳定性造成较大不利影响,尽管地震后政府投入大量资金修建自然灾害防护设施和高速公路等交通设施,但该地区一旦发生异常的天气变化或其他自然灾害,造成道路中断、设备受损等情形,将增加公司成本、影响业务正常经营。

(三)发行失败的风险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规均明确规定了发行失败的相关情形。依据上述法规规定,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获准后的实施过程中,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投资者对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可能出现有效报价不足或网下投资者申购数量低于网下初始发行量等导致发行失败的情形,进而导致公司无法满足上市条件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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