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鹰之航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主要存在风险分析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20-10-12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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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上市存在的风险

一、创新风险

(一)科技创新失败的风险

随着我国航空产业的大力发展,公司所在的航空机载设备领域需要不断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以满足航空公司、航空制造企业、及军工企业等客户的需求;同时,为不断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坚持技术创新,以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作为公司发展的推动力。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技术研发体系和研发机构,长期保持较高强度的科技创新投入,并取得了多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投入分别为1,583.55万元、1,274.66万元、1,848.46万元和233.66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64%、5.83%、9.14%和8.15%。未来若公司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等研发失败,或者技术未能形成产品或实现产业化、新产品达不到预期的效益,将导致公司科技创新投入不能取得预期回报,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核心竞争力和未来发展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存在科技创新失败的风险。

(二)新旧产业融合失败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航空机载设备研发、制造及维修。随着航空产业的不断发展和技术创新的不断升级,公司将不断拓展航空机载设备维修能力,并向市场推出航空机载设备等新产品,但新维修项目及新产品向市场推出后,下游客户认可度具有不确定性,若公司不能及时研发并生产出满足行业需求的新技术、新产品、新维修服务,将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存在新旧产业融合失败的风险。

二、技术风险

因航空机载设备研发、制造和维修业务对技术要求较高,维修能力的扩展、机载设备的研发很大程度上依赖专业人才,公司的研发团队凝聚力较强,多年以来未发生过重大变化,为公司持续创新能力和技术优势的保持做出了重大贡献。若公司出现技术人员大量流失的状况,有可能影响公司的持续研发能力,甚至造成公司的核心技术泄密。公司的核心技术由整个技术研发团队掌握,不同技术人员依据专业分工分别掌握不同技术环节,以尽量减少单个技术人员掌握全部关键技术的情况出现,使得公司的技术研发不依赖于单一人员,而且公司建立了严格的保密制度并与研发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采取多种手段防止商业秘密的泄露。另外,公司还采取了多种措施吸引和留住人才,实行了颇具竞争力的薪酬制度。然而随着同行业人才争夺的加剧,公司仍无法保证未来不会出现技术人员流失甚至技术泄密的风险。

三、经营风险

(一)主要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分别为13,617.37万元、15,773.09万元、12,808.52万元和2,308.82万元,占公司报告期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合计分别为82.93%、72.14%、63.36%和80.50%。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如果公司来自主要客户的收入大幅下降或研发新技术、新产品不能得到客户认可,较高的客户集中度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航空机载设备研发、制造和维修,公司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具有型号多、技术范围广、技术复杂程度高等特点。在航空机载设备研制领域,公司的主要客户为航空制造企业和军工企业。该类客户对于产品质量的要求较高,公司的产品生产完成后,经检验合格后才能交付客户。在航空机载设备维修领域,公司主要为各大航空公司提供机载电子设备和机械设备的维修服务。公司取得了中国民用航空局维修许可证、中港澳联合认证维修许可证、美国联邦航空局维修许可证等证书,公司按照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开展维修业务。公司自设立以来未出现重大质量纠纷,但航空机载设备的研发、制造和维修所需技术具有较高的复杂性。如果公司在航空机载设备的研制、维修过程中出现质量未达标准的情况,将对公司的业绩和多年在航空行业建立的品牌造成不利的影响。

(三)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但随着业务与生产规模的扩张,如果公司无法及时保持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水平,不排除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从而给公司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四)生产经营场地使用风险

根据东风电气与三零一五于2011年9月9日签署的《双边协议》等资料,经东风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并经东风电气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东风电气对其军品业务进行剥离,由童育庭、刘秋平、李明文设立的三零一五予以承接。为便于军品业务的承接,东风电气根据剥离方案及《双边协议》的约定将其军品业务在剥离前所占用的房产,即坐落于襄阳市襄城区环城西路22号幢号为122、123、124、125(面积分别为2,413㎡、113㎡、2,340㎡、328㎡)的房屋以及走廊新增部分(面积为180㎡)(以下合称“该等房产”)转让给三零一五。因三零一五从东风电气受让的该等房产存在房屋所有权人与土地使用权人不一致的情况,该等房产所占用土地不能分割和处置给三零一五,三零一五无法完成该等房产所有权的过户手续。根据东风电气与三零一五签署的《双边协议》,三零一五享有该等房产在房产所有权有效期内的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等实质性权利,并承担前述房产的所有维修维护责任及任何损失、损害或灭失的风险。在房地分离的事实背景下,《双边协议》项下房产所占用土地不能分割和处置给三零一五,三零一五未能根据房地一体的原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房产转让事宜报请主管部门审批。但东风电气及其控股股东已就其剥离军品以及处置《双边协议》项下房产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三一零五目前正常使用该等房产不存在障碍,但若未来东风公司提前收回租赁土地或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双边协议》项下的房产处置行为无效,则三一零五可能存在无法继续使用该等房产的风险。

(五)环保处罚风险

2020年5月,深圳鹰之航机电分公司搬迁至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和安工业区高新建工业园的6栋厂房(第一、二层)进行生产经营。因出租方临时提前收回厂房且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深圳鹰之航机电分公司未能就生产地点的变更及时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因未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亦未能办理排污许可证。深圳鹰之航机电分公司已于2020年8月28日向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提交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申请,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上述申请正在审批中。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薛进出具承诺函,如发行人或深圳鹰之航因机电分公司上述环保问题被处罚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本人将立即无条件全额补偿发行人或深圳鹰之航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报告期内,公司未受到环保部门处罚,但随着国家对环保要求的日益提升,公司虽然持续在环保方面加大投入,仍存在因场地搬迁、工作人员疏忽等原因受到环保部门处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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