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夫山泉首次发布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主要存在风险分析(图)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20-08-25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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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作为综合全面收益表项下其他开支的一部分,该等捐款对农夫山泉的年╱期内溢利造成不利影响。

农夫山泉未必能有效维持与客户的业务关系或有效管理客户和╱或分销网络,这可能对品牌、经营业绩及财务情况产生不利影响。於往绩记录期间,主要采用一级经销模式,通过经销商销售公司绝大部分的产品。於2017年、2018年及2019年以及截至2019年及2020年5月31日止五个月,向经销商销售分别为人民币16,610百万元、人民币19,362百万元、人民币22,623百万元、人民币9,432百万元及人民币8,112百万元,分别占总收益的95.0%、94.6%、94.2%、95.1%及93.6%。经销商可能向次级经销商出售产品。

通常与这些次级经销商并无任何合同关系。2020年起,为进一步推动市场下沉,农夫山泉在乡镇市场同少量有潜力的次级经销商签订我方、经销商、次级经销商间的三方协议。该等次级经销商仍然从经销商进货,同该等次级经销商间并无直接的产品、货款或其他经济往来。对经销商、次级经销商的日常业务活动的控制有限。除通过经销商进行销售之外,们亦直接向公司的直营客户销售产品。

(九)客户对於维护公司品牌、扩大业务经营与分销网络及未来发展至关重要,并可能直接影响公司的销量及盈利能力。

农夫山泉未必能够向客户提供长久持续具吸引力的安排。如果客户减少、延迟或取消公司的订单,客户增加销售竞争对手的产品,未能与现有客户维持良好关系,及未能及时扩展客户,或在失去一名或多名客户後无法及时找到替代的客户,均可能会导致公司的收益出现重大波动或下降,并对公司的市场份额、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於2017年、2018年及2019年以及截至2020年5月31日止五个月,公司分别与合共1,325名、995名、489名及22名经销商解约。请参阅「业务-市场营销、销售及客户-销售及客户-公司的客户-经销商」。公司虽要求公司的经销商须遵守公司与其签订的经销协议,经销商仅被允许向协议约定的地理及渠道范围之内进行销售,但公司对其日常业务活动的控制有限。若经销商违反协议或销售政策,可能会对公司的销售造成干扰甚至影响经营业绩。

未必可以准确追查经销商及其次级经销商有关公司产品的销售情况及存货水平,这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准确预测销售趋势,使得公司迅速调整行销及产品策略的能力下降。此外,公司可能因为客户的销售或营销活动承担支付损害赔偿或罚款的责任,这或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负面影响。

(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价格波动及质量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的成本控制能力取决於公司以合理价格从供应商获得符合品质标准的主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能力。公司的原材料主要为生产瓶身的PET、瓶盖、标签、糖及果汁等,该部分成本於2017年、2018年、2019年以及截至2019年及2020年5月31日止五个月占公司销售成本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0.7%、60.9%、61.7%、63.9%及58.0%。

包装材料主要包括纸箱及收缩膜等,该部分成本於2017年、2018年、2019年以及截至2019年及2020年5月31日止五个月占公司销售成本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3.5%、14.0%、13.0%、13.0%及14.6%。预期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成本将继续占据销售成本较高的比例。

原材料及包装材料采购价格可能由於许多无法控制的因素而出现波动。原材料(特别是PET)及包装材料的价格可能受到包括全球及中国的经济环境、相关政府法规与政策及供求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公司部分原材料(例如果汁、茶叶等)的供应可能受到天气状况、病虫灾害等负面因素的影响,从而导致该等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上升。

依赖供应商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而可能无法保证其质量控制体系的完整性及有效性。尽管在供应商交付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前,会对所有原材料及包装材料进行检查,但无法保证总是能够及时检测到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质量缺陷。如果原材料及包装材料价格上涨,可能须调整定价策略,从而可能导致产品竞争力下降。

倘原材料及包装材料价格上涨,尽管成本增加,可能选择不上调产品的价格以维持竞争力,从而将该等成本转嫁至客户,从而对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若物流服务商交货延误、对货品的处理不当或其运输成本增加等均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委聘物流服务供应商将产品存储、运送给客户。

於2017年、2018年及2019年以及截至2019年及2020年5月31日止五个月,公司的物流及仓储开支分别为人民币2,336百万元、人民币2,257百万元、人民币2,526百万元、人民币999百万元及人民币905百万元,分别占公司总收益的13.4%、11.0%、10.5%、10.1%及10.4%。公司绝大多数产品均由货车或火车运送。由於无法预见的事件,物流服务供应商可能暂停或停止提供服务并导致公司的产品销售及交付受到阻碍。

此外,交货延误可能因为各种公司无法控制的原因而发生,包括物流服务供应商的不当处理、劳工纠纷或罢工、战争或恐怖主义行为、流行病爆发、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

(十一)风险因素物流服务供应商对公司产品的任何不当处理亦可能使产品受到污染或损毁,并可能因此导致产品召回、产品责任事件、成本增加及声誉受损,从而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物流服务供应商的存贮、运输成本受超出公司控制范围的因素影响,例如汽油价格波动、过路过桥费用上涨、交通法规变化等。物流服务供应商的服务成本增加可能会导致物流费用增加,从而对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如果无法履行合约,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截至2017年、2018年、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5月31日,分别有合约负债人民币1,578百万元、人民币1,996百万元、人民币2,078百万元及人民币1,386百万元。合约负债为来自客户的预付款。如果无法向客户履行合约,可能会导致无法将该等合约负债转化为收益,客户亦可能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预付款,从而对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如果法向客户履行公司的合约,则会对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关系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影响未来的经营业绩。任何影响公司供应链管理、生产过程的自然灾害或其他灾难性事件均可能使业务遭受重大不利影响。供应链管理能力及高效制造的能力对公司的成功至关重要。

如果供应链出现任何延迟或中断,则会对向客户履行合约责任的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尤其是当产品、原材料或包装材料来自单一设施或供应商时。产品经过一系列繁复的过程制造而成,尤其是部分产品的若干生产阶段必须在无菌环境中进行。生产过程可能会因各种原因出现问题,包括原材料或包装材料品质缺陷,由於自然灾害(如风暴、地震、火灾及洪水等)或其他灾难性事件(如爆炸、恐怖主义行为、战争及流行病爆发等)导致生产条件不具备或停产,罢工、停电、技术或机械故障、未有遵循生产安全协定、设备及生产运营软件系统未及时升级、感染病毒或被入侵等。这些因素均可能损害公司的业务或公司供应商的业务,从而使公司制造及按时向客户交付产品的能力下降。

(十二)2020年7月的暴雨令中国多个省份出现水灾,有关暴雨及水灾对公司於2020年7月的营运业绩造成不利影响。自2019年12月底以来,COVID-19疫情已对全球经济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消费品需求受到重大影响。受COVID-19疫情爆发及相关监管政策影响,公司生产基地的业务营运於2020年春节後一度暂时中止。倘若海外疫情爆发继续,其可能影响2021年的海外果汁原材料供应,无法保证疫情不会出现反复,也无法保证未来不会发生类似事件。倘若COVID-19疫情持续,业务、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将会持续受到不利影响。

面临存货过期的风险,截至2017年、2018年、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5月31日的存货分别为人民币1,443百万元、人民币1,906百万元、人民币1,762百万元及人民币1,741百万元。公司於2017年、2018年及2019年的存货周转天数分别为60.5天、64.0天及62.5天。公司的存货周转天数由2019年的62.5天增至截至2020年5月31日止五个月的75.1天,主要是由於受到COVID-19疫情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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