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法律风险
(1)产品质量风险
产品质量是企业竞争的基础,产品质量不合格,达不到客户要求,可能导致客户不验收或公司无法收到销售款,造成投入损失和客户流失。公司的产品是由硬件和软件构成,结构复杂。虽然本公司已经建立了一整套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但由于公司产品的复杂性较高,公司无法完全避免产品缺陷的产生,存在因产品缺陷而对公司的品牌形象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
(2)知识产权风险
发行人的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域名等知识产权对发行人业务取得成功至关重要,同时发行人依靠知识产权法和签订保密协议来保护拥有的知识产权。尽管采取该等措施,发行人的任何知识产权仍可能受到质疑、失效或盗用,发行人也无法保证:
1、商标、专利及其他知识产权注册申请获得批准;2、所有知识产权得到充分保护;3、该等知识产权受到第三方质疑或被司法机关认定为无效。如果未能维持、保护拥有的知识产权,将对发行人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境外经营的风险
公司在美国设立子公司、德国设立孙总公司,且报告期内,美国映翰通、美国伊科实现了销售收入。公司未来拟积极拓展海外业务,但海外市场受政策法规变动、政治经济局势变化、知识产权保护、不正当竞争、消费者保护等多种因素影响,随着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涉及的法律环境将会更加复杂,若公司届时不能及时应对海外市场环境的变化,会对海外经营的业务带来一定的风险。
(六)发行失败的风险
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并启动发行后,如存在发行人预计发行后总市值不满足上市条件,或存在《上市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其他中止发行的情形,发行人将面临发行失败的风险。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1)募集资金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工业物联网通信产品升级项目、智能配电网状态监测系统升级项目、智能售货控制系统升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智能储罐远程监测系统研发项目、智能车联网系统研发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对上述项目进行了严谨周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认为募投项目将全面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产销能力及市场竞争能力,有助于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使公司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募投项目将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但由于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不能排除因为市场开拓未能达到预期、技术研发不能紧跟行业变化节奏,而产生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顺利实施的风险。
(2)发行人由轻资产模式转为重资产模式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未来预计将增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公司的经营模式由轻资产经营模式向略重资产经营模式调整,因此,公司可能面临资产管理、折旧和摊销金额增加、产能消化管理等方面的挑战。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很快产生效益以弥补新增投资带来的费用增长,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本公司将面临固定资产折旧以及无形资产摊销金额增加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