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宏昌电器科技首次发布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存在风险分析(附图)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20-08-14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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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内控风险

(1)业务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和内控风险随着公司业务的稳步发展,公司规模不断扩大,员工持续增加。发行人已经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合理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且上述制度有效运行。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实施,公司的资产规模和人员规模将会进一步扩大,这对公司在内部控制、人员管理、资源整合、研发创新、市场开拓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发行人的资产、业务、机构和人员将进一步扩张,公司在运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如果公司未能继续强化内控体系建设,相关内控制度不能随着企业规模扩张和发展而不断完善,则可能出现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的风险。

(2)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陆宝宏、周慧明和陆灿,其可支配表决权的股份比例合计为90.46%。虽然公司目前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并得到有效运行,但并不能排除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对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决策、利润分配和人事安排等重大事项实施不当影响或侵占公司利益,进而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风险。

(五)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余额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2,566.54万元、12,992.00万元和18,944.87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42.58%、45.59%和45.73%。虽然绝大部分应收账款均处在正常的信用期内,但由于应收账款占用了公司较多的营运资金,若不能及时收回,可能会影响公司的现金流量、资金成本和资金使用效率。

(2)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余额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合计金额分别为6,799.54万元、9,052.62万元和12,175.12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3.04%、31.77%和29.39%。虽然公司持有的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主要为海尔集团、美的集团等大客户,到期不兑付的可能性较低,但应收银行承兑汇票会占用公司资金,降低公司的资产运用效率,若不能到期无法兑付,还将影响到公司的现金流量,增加流动资金压力,造成经济损失。

(3)存货减值的风险

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5,502.87万元、5,239.63万元和7,246.9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8.65%、18.39%和17.49%。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构成。虽然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库存管理模式,严格制定和执行采购和生产计划,但若客户的生产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无法继续执行订单,可能导致公司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降低,进而带来存货减值的风险。

(4)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7.11%、26.17%和29.70%。公司毛利率主要受产品售价和成本的综合影响,如果公司未来产品售价上涨幅度小于成本上升幅度,或产品售价下降幅度大于成本下降幅度,则产品毛利率存在下滑的风险。

(5)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直接材料成本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在80%左右,是产品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原材料的价格对公司产品成本有较大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漆包线、PP/PA等塑料原料、铁板等金属件、软管等橡胶件等,如果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发生较大波动,会影响直接材料成本,进而导致公司盈利水平发生变化。

(6)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2017年11月13日,经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批准,宏昌科技母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宏昌科技母公司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如果国家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宏昌科技母公司不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条件,使得公司不能继续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税率,公司的所得税费用将有所上升,盈利水平将受到不利影响。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税收优惠的风险。

(六)法律风险

(1)知识产权争议风险

公司一贯重视自主技术研发,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拥有111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105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公司建立了专业且高效的研发体系及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但仍不能排除与竞争对手产生知识产权纠纷,亦不能排除公司的知识产权被侵权,此类知识产权争端将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2)劳务用工合规性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劳务派遣等用工不规范事项。针对该等不规范行为,发行人已逐步整改,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经出具相关承诺就可能对发行人造成的损失由其全额承担。虽然发行人进行了整改,但仍将面临因违反劳动用工和劳动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而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国家行政部门追缴未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进行处罚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风险,发行人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将受到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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