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内控风险
(1)规模扩张引发的管理风险
自成立以来,公司高度重视企业规范化运营,不断提高内部管理能力。目前公司已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一套切实可行、高效运作的内部管理体系,打造了一支具备丰富管理经验、成熟稳定的核心管理团队。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资产、业务、机构和人员将进一步扩张,对公司的战略规划、制度建设、市场开拓、技术研发和内部控制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如果公司不能进一步完善现有的管理体制,提高公司管理团队的管理水平,则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整体竞争实力产生不利影响。
(2)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施小波和芦伟琴合计持有公司83.98%的股份;本次发行后,施小波与芦伟琴仍然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虽然公司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并且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三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和关联交易回避制度等相关制度,公司实际控制人也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等多项承诺,但公司仍然存在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股地位,对公司人事任免、经营决策等进行不当控制,从而损害公司和公众投资者利益的风险。
(五)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金额分别为14,266.46万元、23,412.73万元和40,510.18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1.29%、35.74%和41.95%。尽管公司客户主要为国有企业和大中型民营企业,资信良好,应收账款发生大额坏账的可能性较小,但若部分客户发生拖延支付或支付能力不佳情形,可能导致公司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或造成公司现金流量压力,从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2)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已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政策,报告期内公司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5%。公司目前享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发生变化,或公司在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到期后不能够被持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将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