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善水科技首次发布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主要存在风险分析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20-07-28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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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内控风险

(1)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国荣、吴新艳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控制本公司共计70.92%的表决权。本次公开发行后,黄国荣、吴新艳直接及间接方式控制的表决权比例降为53.19%,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尽管公司已逐步建立健全了与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相关的各项制度,包括三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但公司实际控制人仍存在通过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决策、人事安排、利润分配和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施加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可能性,从而存在控股股东决策权过于集中而带来决策不当的风险,损害公司及公众股东的利益。

(五)财务风险

(1)税收优惠风险根据江西省高企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公布江西省2017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赣高企认发[2017]10号),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736000309,有效期三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如果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届满后未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六)法律风险

(1)小股东死亡导致少数股份未能确认归属的风险2020年2月5日,发行人小股东吴珂因病去世,生前未留有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吴珂的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为其父亲、母亲、配偶、女儿。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吴珂的继承人未就吴珂遗产继承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已就遗产继承事项提起诉讼,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针对本次发行事宜的股东大会,上述吴珂继承人均未出席相关会议、也未进行表决或签字。由于本次发行事宜均已履行了法定的内部决策程序,作为持股0.19%的股东吴珂的继承人对于合规审议通过的会议结果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但吴珂的继承人未就吴珂所持股份归属达成一致意见并提起相关诉讼,导致发行人少数股份未能确认归属,存在可能影响本次审核进程的风险。

(七)发行失败风险

公司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在取得相关审批后将进行市场化发行。成功的市场化发行取决于公开发行时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国内资本市场行情、发行时的股票行情、投资者对于股价未来走势判断以及投资者对于发行人的预计估值。如上述因素出现不利变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存在因认购不足而导致的发行失败风险。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消化风险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61,000吨氯代吡啶及15,000吨2-氯5-氯甲基吡啶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将大幅提高公司产品的生产能力。尽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及的产品市场前景良好,但是如果受到竞争格局变化、产品价格变动、市场容量变化、公司市场开拓达不到预期效果等因素的影响,公司新增产能将面临无法完全消化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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