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实施生态产业发展工程。计划实施330个项目,总投资291.64亿元。
(1)新兴生态产业发展。重点建设风电场、新能源汽车、天然气利用、生物大分子药物研发等19个项目,总投资97.64亿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卫生计生委及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筹措资金并组织实施)
(2)资源型产业生态化改造。重点建设次氧化锌综合回收锌铟银循环经济项目、锑白深加工及综合回收、水泥熟料生产线搬迁升级改造及协同处理城市废弃物循环经济示范工程等3个项目,总投资26.92亿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及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筹措资金并组织实施)
(3)产业园区生态化建设。重点建设高标准农田、甘蔗良种繁育推广基地、“双高”糖料蔗基地等264个项目,总投资59.84亿元。(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国土资源厅、发展改革委、农业厅、财政厅及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筹措资金并组织实施)
(4)生态种养发展。大力发展生态种养,构筑新型生态产业体系,推进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计划实施7个项目,总投资24.15亿元。(自治区农业厅、林业厅及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筹措资金并组织实施)
(5)生态旅游发展。完善景区基础设施,注重生态治理与乡村旅游相结合,建设生态旅游等9个项目,总投资41.60亿元。(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发展改革委及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筹措资金并组织实施)
(6)大气环境治理。重点实施扬尘治理综合项目,总投资1.05亿元。(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及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筹措资金并组织实施)
(7)土壤修复与改善。重点实施矿区重金属污染整治、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与安全利用、矿山修复、耕地整治和提质改造等24个项目,总投资12.44亿元。(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及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筹措资金并组织实施)
(8)固体废弃物处置。重点建设绿色环保静脉产业园、农林废弃物发电等2个项目,总投资23亿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及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筹措资金并组织实施)
(9)生态城镇建设。重点建设湿地公园城市活力综合项目,总投资5亿元。(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及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筹措资金并组织实施)
(二)基础设施能力提升专项行动。计划实施乡村“路、水、电、气、网、园”等4483个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1600.66亿元。
1.实施交通基础设施能力提升工程。计划实施221个项目,总投资421.09亿元。(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及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筹措资金并组织实施)
(1)县域对外骨干通道建设。重点建设县域对外骨干通道工程29项,建设公路1285公里,其中一级公路45公里、二级公路1240公里,总投资155.12亿元。
(2)县域内部通道连接建设。计划实施123个项目,总投资129.74亿元。
通乡镇公路建设。重点建设县乡镇公路连通工程39项,建设公路1032公里,其中二级公路823公里、三级公路209公里,总投资88.22亿元。
相邻乡镇之间公路建设。重点建设相邻乡镇之间公路连通工程27项,建设公路558公里,其中二级公路344公里、三级公路214公里,总投资38.94亿元。
乡镇通自然村公路建设。重点建设乡镇通自然村公路连通工程36项,建设公路172.1公里,总投资1.10亿元。
建制村之间联网公路建设。重点建设建制村联网公路工程21项,建设公路187公里,总投资1.48亿元。
(3)县域重要交通节点公路互联互通建设。计划实施69个项目,总投资136.23亿元。
连通旅游景区公路建设。重点建设通往旅游景区公路工程37项,建设公路586公里,其中一级公路27公里、二级公路384公里、三级公路175公里,总投资71.38亿元。
通往工业(产业)园区公路建设。重点建设通往工业(产业)园区公路工程15项,建设公路135公里,其中一级公路42公里、二级公路93公里,总投资16.93亿元。
通往口岸、站场等公路建设。重点建设通往口岸、站场公路工程17项,建设公路237公里,其中一级公路52公里、二级公路163公里、三级公路22公里,总投资47.9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