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关于建立湖南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5-01 12:59
分享:

三、总体目标

力争通过三年左右的时间,在南山试点区建成生态绿色保护、产业绿色转型、社会绿色发展的生态补偿长效机制,重点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架构、持续稳定的补偿资金、规范高效的补偿规则和衔接紧密的补偿程序,形成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新体制机制,有效解决多头交叉重叠、碎片化管理的问题,切实保护好南山国家公园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

四、生态补偿的范围和内容

(一)补偿范围。本补偿机制适用于试点区所覆盖全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湖南南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金童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两江峡谷国家森林公园、白云湖国家湿地公园等4个国家级保护地,具体面积以省政府批准的总体规划为准。

(二)补偿内容。主要包括五类:一是以保护生态平衡、修复生态资源、维护生态多样性为主的生态保护类项目;二是以保护现有自然、人文资源为主的资源保护类项目;三是以防控和监测动植物资源为主的科研监测类项目;四是以教育事业发展、农牧民生产性补贴和生态保护性基础设施建设为主的民生保障类项目;五是以探索多元化补偿模式为主的创新探索类项目。

1、生态保护类。包含但不限于公益林、退耕还林、天然湿地、天然草场、耕地、江河湖库水域水体以及生态移民搬迁。

生态公益林保护补偿。科学划定生态公益林面积和四至边界,合理制定补偿标准。探索政府“赎买”和“租赁”集体公益林的模式,提升林农资产性收益。探索公益林补偿收益权为质押标的融资新模式。

草畜平衡补偿。加强草场资源监测,根据功能分区规划,对严格保护区和部分生态保育区实行退养,对传统利用区和生态体验区要根据草原载畜能力,确定草畜平衡点,核定合理承载量,对未超载的牧民给予草畜平衡奖励,对按期进行草山修复、实施划区轮牧、草山保护基础建设好的草场区域牧民给予草山保护奖励。

耕地保护补偿。开展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保有量调整的动态补偿制度。

生态移民搬迁及技能培训补偿。按照“搬得出、稳得住、过得好”的原则,妥善做好南山试点区内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并给予适当经济补偿。同时与现行促进就业的相关政策相衔接,提高培训和转移输出补助标准,定向开展自主创业技能培训,推动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

2、资源保护类。包含但不限于沿线公路、搬迁或改建企业周边生态修护,风电、水电绿色化改造与逐步退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及文化资源保护。

自然资源保护补偿。加大对南山试点区内界桩、界碑、生态保护站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珍稀物种分布地/栖息地保护、原始次生林斑块保护与修复、山地森林沼泽保护、高山草场保护与修复、水体保护与修复,开展自然资源资产专项调查和确权登记。

文化资源保护补偿。打造知名的革命教育基地,加大对老山界、高山红哨等红色景点的保护性补偿。加大对“城步吊龙”、山歌节等苗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性补偿。加大对苗族村寨、传统民居、文物建筑、历史建筑的保护性补偿。

风电场、水电站绿色转型及退出补偿。对南山试点区内的风电场、水电站的生态影响进行全面评估和分析论证,根据实际评估结果,实施生态修复、季节性关停或彻底关停,对相关绿色转型和退出予以适当补贴。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补偿。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严格按国家要求退出自然保护区的探矿权、采矿权,并依法给予补偿。

企业、招商项目退出补偿。严控新上工业项目,对严格按政策要求及时有序搬迁退出的企业予以适当补贴,并原则上集中安排至当地工业园区。对招商引进的在建项目,根据国家公园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经论证需调整或中断的项目予以适当补偿。

绿色产业发展补偿。引导和鼓励移民自主创业和转产择业。增加资金投入,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和发展生态环保产业,扶持发展生态旅游业、现代农业、有机食品、现代特色奶业、中药材产业等新型绿色产业。

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联系editor@askci.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中商情报网
扫一扫,与您一起
发现数据的价值
中商产业研究院
扫一扫,每天阅读
免费高价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