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粮食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和“三乡”工程,结合实际制定本地贯彻落实的方案和措施。建立领导责任制,结合部门职能和重点工作,强化资源要素支持和制度供给,做好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充分利用各类粮食流通产业发展项目政策和资金,助力乡村振兴和“三乡”工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乡村振兴和“三乡”工程。(责任单位:财会处)
(三)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深入实施“科技兴粮”“人才兴粮”。加快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运用,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增加动力源泉。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服务,营造吸引和留住优秀粮食科技人才、企业管理人才的良好环境。通过教育培训、实践锻炼、挂职交流等方式,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粮食工作队伍,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产业与市场处、人事处)
(四)严格督查考核。将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三乡”工程情况作为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内容,加强督促检查,严肃追责问责。及时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责任单位:监督检查处、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