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组织实施
加强统筹协调。在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下,设立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专项工作组,统筹谋划重大工作安排,研究解决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督促检查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设立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战略咨询委员会、专家库,为政府和企业提供决策咨询、技术服务。各省辖市、省直管县政府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细化推进举措,完善配套政策,抓好组织实施。
突出项目带动。遴选创新能力强、带动作用大的重点项目,按照行业引领型、集成提升型、单项应用型等类别,建立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重点项目库,分类施策推进项目实施。完善重点项目管理服务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加强项目监测和跟踪协调,完善全过程服务链条,确保项目如期落地建成、投产达效。
深化开放合作。搭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智能制造交流合作平台,持续举办中国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高峰论坛、海峡两岸智能装备制造郑州论坛等活动。支持相关联盟积极发挥作用,开展区域、行业、企业不同层面技术创新、展示体验、供需对接、“双创”大赛等多种形式的交流合作。组织开展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专题培训,分批次、分领域组织有关人员到国内外先进地区与标杆企业考察学习,开阔视野,更新观念,提升发展能力。
严格督导考核。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制定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绩效评估、动态监测和考核激励办法,将各地、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制定年度目标任务分解方案,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组织督导服务组,分市、县开展工作督导、业务协调。每年组织一次集中观摩活动,对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标杆企业按规定给予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