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下午,北京市教委正式公布了2018年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其中明确,稳妥实施北京市户籍无房家庭在租住地入学办法。
今年首次在小学入学政策中规定,北京市户籍无房家庭,长期在非户籍所在区工作、居住,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
具体办法由各区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部门联动审核北京市户籍无房家庭、合法稳定就业、实际居住等入学资格条件。依托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合核验北京市户籍无房家庭住房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租赁信息核验与入学信息采集工作将于5月7日同步启动。
政策还明确,2019年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今年北京市初中特长生招生与去年保持稳定,各区招收特长生比例仍要严格控制在本区初中招生计划4%以内。按照教 育部“2020年前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的要求,北京市提出 2019年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寄宿招生。在持续规范基础上,今年入学文件进一步明确要求城六区逐步降低公办学校寄宿招生数量和招生比例,公开公示寄宿招生的招生范围、招生名额、招生方式、录取名单等信息, 到2020年寄宿招生将实行登记派位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