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4-19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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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报网讯:近日,中共四川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立足省情社情民情实际,针对当前四川最突出、最需要解决的三方面问题,明确了十三项重点任务。在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上,明确要着力抓好加强社区党建、突出政治引领,坚持政府主导、厘清权责边界,优化社区布局、深化居民自治,培育多元主体、增强社会协同等四个方面的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原则上城市按2000至4000户、城镇按700至2000户、农村按300至1500户常住居民的规模设置1个社区。制定县(市、区)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在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厘清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权责边界。在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上,着力抓好丰富活动载体、增强参与能力,加强设施建设、提高供给能力,强化文化引领、提高文明程度,推进依法治理、建设法治社区,提升化解能力、建设平安社区,强化科技支撑、增强治理能力等六方面工作等内容。

《实施意见》全文如下:

四川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

各市(州)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17〕13号)精神,全面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促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和改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以人为本、改革创新、因地制宜,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关键、政府治理为主导、居民需求为导向、改革创新为动力,健全体系、完善体制、整合资源、增强能力,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加快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提供可靠保证。

(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基本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更加完善,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城乡社区服务设施规范达标,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再过5到10年,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更加完备,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更为精准全面,为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基层政权提供有力支撑,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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