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易腐垃圾。
主要品种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投放暂存要求: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除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可设置敞开式容器外,其他场所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除外),记录易腐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
收运处置要求:易腐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专业单位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餐厨垃圾运输、处理的监控。
(三)可回收物。
主要品种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投放暂存要求: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
收运处置要求: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垃圾源头减量。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料,厉行节约,发展绿色包装,减少产品生产、流通、使用等全生命周期垃圾产生量。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有效减少家庭厨余垃圾产生量。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限制宾馆、餐饮等服务性行业使用一次性用品,在餐饮服务行业倡导节约文明用餐,减少餐厨废弃物产生量。(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省旅游发展委、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列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