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额63.92亿元
2017年,29.01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63.92亿元,同比增长22.45%,占当年缴存额的65.67%,比上年增加3.25个百分点。2017年末,提取总额307.40亿元,同比增长26.25%。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5.5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4.50%,包括离退休、修建自住住房、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等;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4.81%,高收入占5.19%。
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46万笔
2017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46万笔52.95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6.57%、10.51%。
2017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4.90万笔373.31亿元,贷款余额254.9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86%、16.53%、12.95%。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100.34%,比上年减少1.95个百分点。去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65.89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8.40%。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91911.10万元。
贷款职工近半数在30岁以下
贷款职工中,30岁以下占48.35%,30岁-40岁占30.60%,40岁-50岁占17.74%,50岁以上占3.31%;首次申请贷款占93.15%,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6.85%;贷款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5.16%,高收入占4.84%。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占17.74%,90-144平方米占73.62%,144平方米以上占8.64%。购买新房占95.33%,购买存量商品住房占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