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绿色港口建设行动方案(2018-2022年)(征求意见稿)》(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4-02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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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征求《深入推进绿色港口建设行动方案(2018—2022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中国港口协会,部规划院、水科院,部综合规划司、财务审计司、海事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推进绿色港口建设,我部组织起草了《深入推进绿色港口建设行动方案(2018—2022年)》(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电子版可在部网站下载),请认真组织研究,并于2018年4月6日前将书面意见(纸质和电子版)反馈。

深入推进绿色港口建设行动方案(2018—2022年)

(征求意见稿)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交通强国建设为统领,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系统推进绿色港口(港区)建设为重点,将绿色发展贯穿到港口规划、建设和运营的全过程,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港口绿色发展体系,从更深层次、更广范围、更高要求建设绿色港口,为水运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深化拓展,统筹推进。按照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认真总结“十二五”绿色港口主题性试点建设和绿色港口(码头)等级评价等工作经验,不断深化绿色港口发展内涵,不断拓展和丰富绿色港口建设内容。强化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面提升港口的绿色发展水平。

示范引领,重点突破。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择优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的规模以上港口(港区)开展绿色港口建设工作,加强示范引领,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在清洁能源应用、资源集约利用、船舶港口污染治理、绿色运输组织推广等关键领域,实行重点攻关、重点突破,形成示范效应,带动全国绿色港口建设。

政府引导,协同发展。更好发挥政府部门作用,强化规划政策引导,形成绿色港口发展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广泛调动港口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港口企业整体或或联合建设绿色港口,实现协同发展。

(三)行动目标。

紧紧围绕部《关于全面深入推进绿色交通发展的意见》《关于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航运发展的指导意见》《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确定的重点目标任务,集中推进绿色港口建设。到2020年,全面完成“十三五”相关规划目标任务;2020—2022年期间,每年建成一批资源利用集约高效、生态环境清洁友好、运输组织科学合理的港口(港区),示范带动全国绿色港口建设;到2022年,实现港口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提升,生态保护措施全面落实,能源消费和运输组织结构明显优化,污染防治和绿色管理能力明显提升,我国港口绿色发展水平整体处于世界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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