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质检利剑”行动工作方案》印发(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4-02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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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坚持以“质检利剑”行动统领推动执法打假各项工作深入开展,把“质检利剑”行动作为年度重点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切实加强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建立调度会制度,省级局每季度应召开一次执法打假工作调度会,市级局每月应召开一次执法打假工作调度会。通过工作调度会、案件会商会、工作督办会等形式,提高执行力,确保执法打假工作任务落实。

(二)加强督查考核。各省级局建立以查办案件数量和质量为考核重点的执法打假绩效评价体系,加强日常和定期执法督查工作,积极利用12365信息化系统,建立“远程化检查考核、扁平化督查督办”的督查考核新机制,加大对零办案单位的行政约谈、通报力度,对办案数量和质量持续下降的单位,责令作出检查并进行通报;对督查考核中发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执法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执法行为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舆论宣传。始终坚持主动宣传、边打边说,综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积极把握舆论宣传导向的主动权,讲好执法故事,传播好质监声音。组织新闻媒体曝光重大质量违法行为和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发挥负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对查办的典型案件定期进行集中公布,提高执法打假的影响力和震慑力,切实形成宣传声势。

(四)加强信息报送。进一步提升执法信息化水平,加强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规范和畅通信息报送的渠道,切实提高信息报送的数量、质量和时效性。请各地按照《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质检12365统计分析系统应用和加强执法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质检办执函〔2018〕228号)上报执法打假数据,通过总局综合行政管理信息应用平台、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报送简报信息。请各省级局在报送2018年执法打假工作半年、全年工作总结时,将“质检利剑”行动组织开展情况作为重要内容一并报送,大案要案和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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