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情报网讯:日前,甘肃省下发了关于印发《甘肃省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的通知,《规划》指出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达到2660万左右,2016—2020年常住人口年均增长率在4.6‰左右。2030年,全省常住人口超过2780万,2021—2030年常住人口年均增长率在4.4‰以上。人口城镇化率持续提升,203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以上,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以上。主体功能区战略深入实施,重要生态功能区人口自愿、平稳、有序转移。人口流动合理有序,人口分布、产业布局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的人口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甘肃省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
人口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人口问题是关系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为贯彻《国家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有效应对全省人口转折变化趋势及其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的深刻影响,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结合《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进入21世纪后,全省人口发展内在动力和外部条件发生了显著变化,老龄化社会特征更加明显,人口增长势能趋向减弱,人口发展形势面临重要转折。准确把握全省人口变化趋势,深刻认识这些变化对人口安全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挑战,对于科学谋划人口长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节 人口现状
国家推行计划生育政策40多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口发展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强和改进人口服务与管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及时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人口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人口素质明显提高,人口分布持续优化,人口发展对资源环境的压力有效缓解,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为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和基础性支撑,为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人口总量缓慢稳增。“十二五”期间,全省常住人口由2010年末的2557.53万人增长到2015年末的2599.55万人,比2010年末增加39.57万人;户籍人口由2010年末2716.73万人增长至2015年末2742.08万人,比2010年末增加25.25万人;常住人口年均出生数量31.47万人、年均人口出生率为12.18‰、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09‰。
——人口结构明显变化。全省出生人口性别结构趋向合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由2010年的117.56下降到2015年的约113。常住人口性别比由2010的104.42下降到2015年的104.25。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占17.54%,比2010年下降0.62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14.99%,比2010年上升2.55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由2010年的8.3%提高到2015年的9.83%);15—59岁人口占67.47%,比2010年下降1.93个百分点,在常住人口增速趋缓的同时,老年人口增速加快上升,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家庭户均人口规模逐年下降,在过去的30年间由5.17人/户快速下降到2015年的3.48人/户,传统的5—6人的三代家庭结构逐步解体,新的3—4人的核心家庭逐渐成为家庭结构的主体。
——人口素质稳步提升。2015年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3.25岁,比2010年提高1.02岁。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由2010年的10‰、11.35‰、33.23/10万降至2015年的5.28‰、6.4‰、15.07/10万。人口受教育程度明显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3%,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2%,高等教育毛入学率32%。常住人口中,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人口占比达9.56%,比2010年提高2.04个百分点;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占比达13.62%,比2010年提高近0.93个百分点;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25年。
——人口城镇化水平逐步提高。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由2010年的36.12%提高到2015年的43.19%,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由2010年的25.85%提高到2015年的33.61%。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序推进,截至2015年末,全省公安机关已累计为12万农业转移人口办理了城镇户口。
——重点人群保障体系稳步健全。全省贫困人口由2011年底的842万人减少到2015年末的317万人,贫困发生率由2011年40.5%下降到2015年15%。老年人、残疾人、低收入家庭等群体社会保障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30.4张,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城市低保、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比2010年提高86.3%、1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