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持续推动服务业精细化、专业化、高效化。
7.推动服务业融入全球产业价值链中高端。瞄准国际标准,以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兴技术的融合应用为核心,推动供应链管理服务向综合设计协调、物流采购解决方案设计等高端业务方向发展,重点发展面向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业等行业的供应链管理服务,提高协同计划、自动预测和补货能力,推动建设供应链的数据集成和信息共享协同平台,准确及时传导需求信息,实现需求、库存和物流信息的实时共享,优化资源配置,按需组织生产,合理控制库存。(责任单位: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省质监局、省政府口岸物流办)
8.推进流通创新升级。以提升流通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大力发展智慧商店、智慧商圈、智慧物流。鼓励批发、零售、物流等传统流通企业整合资源,构建采购、分销、仓储、配送供应链协同平台,重塑商品流通零售体系,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交易和物流成本。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物流新技术、新模式,打造大数据支撑、网络化共享、智能化协作的智慧流通系统,减少流通环节,提高流通效率。(责任单位: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省质监局、省政府口岸物流办)
9.促进服务业向专业化高端化延伸。鼓励住宿、餐饮、养老、文化、体育、旅游等行业构建供应链综合服务和交易平台,提供精细化和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培育新型供应链服务平台,拓展质量管理、追溯服务、金融服务、研发设计等功能,提供采购执行、物流服务、分销执行、融资结算、商检报关等一体化服务,形成跨界整合、平台共享、共融共生的供应链商业生态圈。推动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等一批示范工程,提高供给质量。(责任单位:商务厅、省旅游发展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金融工作局、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四川保监局)
(四)科学推动供应链金融发展。
10.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鼓励在川金融机构全面推广应收账款融资服务新模式,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构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互信互惠、协同发展的生态环境。推动供应链企业加入人民银行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中征平台”),带动上下游中小微企业积极参与,探索利用“中征平台”融资数据开展企业“预授信”、批量化营销等业务创新,不断优化业务流程,提高融资可获得性和便捷性。(责任单位:人行成都分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金融工作局、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四川银监局、四川保监局)
11.有效防范供应链金融风险。推动金融机构、供应链核心企业建立债项评级和主体评级相结合的风险控制体系,加强大数据分析和应用,确保借贷资金基于真实交易,鼓励依托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的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开展应收账款及其他动产融资质押和转让登记,防止重复质押和空单质押。(责任单位:人行成都分行、省金融工作局、商务厅、四川银监局、四川保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