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特殊教育是社会文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教育部等七部委印发的《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教基〔2017〕6号),明确了“十三五”期间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和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的目标任务的要求。“十二五”以来,本市通过实施《上海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积极为残疾学生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特殊教育服务,推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继续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持续提高,实现从学前到高中阶段特殊教育16年免费教育,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的渠道进一步拓宽;优化配置特殊教育资源,特殊教育学校设施设备达标建设全面完成,普通学校资源教室数量大幅增加,学前特殊教育办学条件明显改善;积极推进医教结合,构建跨部门特殊教育管理机制和专业服务体系;加强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开展多层次培训,教师的特殊教育专业能力和水平得到提升。
同时,也要看到,本市特殊教育与《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提出的各项要求,与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学前特殊教育、特殊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有待进一步拓展;普通学校的资源教室和无障碍建设需要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专业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特殊教育质量有待提高。为进一步加快建设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特殊教育事业,切实加强特殊教育内涵建设,不断提升本市特殊教育发展水平,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办好特殊教育”的精神和《残疾人教育条例》《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落实《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上海市基础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通过新一轮特殊教育行动计划的实施,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特殊教育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医教结合,办人民满意的特殊教育。
二、目标与任务
(一)目标
以“完善特教体系、推进融合教育、深化医教结合、提升教育质量”为总体目标,关注残疾学生身心发展需求,优化配置特殊教育资源,推进各级各类特殊教育协调发展,健全特殊教育管理机制,强化专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大课程教学改革力度,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二)任务
1.继续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推进学前特殊教育设点布局,优化义务教育办学结构,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促进残疾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发展。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入学率达到99%以上,高中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入学率达到70%,学前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入园率持续增长,为不同残疾类别和程度残疾人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机会。
2.提升医教结合专业服务水平。加强特殊教育专业服务机构建设,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指导服务能力,完善残疾儿童专业服务制度,实现发现、鉴定、评估、教育教学、康复训练、转衔的一体化管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参加入学评估覆盖率达100%。
3.加强特殊教育课程建设。构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特殊教育课程体系,加强课程教学研究,推进以个别化教育为核心的课程实施方式,提高教育教学有效性,促进各类残疾儿童身心充分发展,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4.积极推进融合教育。研究制定并有效落实各项政策,健全管理机制,加强专业指导,支持各级各类普通学校积极创设融合环境,接纳残疾学生。强化普通学校在融合教育中的主体责任,为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教育教学与相关专业服务,实现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的有机结合。
5.强化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建设。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50%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学校配备专职特殊教育教师,各区特殊教育巡回指导教师全部按照市颁编制标准配备到位。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力度,继续推进特殊教育学校专用教室、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和无障碍建设,优化特殊教育办学条件。特殊教育学校图书馆全部按照市教委颁布的建设指南配备到位,50%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普通学校配置资源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