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A3级通用机场
A3级通用机场主要用于空中游览、航空体育活动等。由于A3级通用机场对公众利益影响程度较小,故不规划具体位置,在遵守我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实际需求布局。
1.在具备建设条件的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国家级旅游度假区、4A级及以上景区规划布局直升机停机坪,发展以大众消费者为核心的空中游览和航空体育产品,全面提升空中游览服务的品质。升级转换红旗岭机场和八五四机场2个农用机场为A3级通用机场,分别为农垦红旗岭千鸟湖旅游度假区和森工东方红湿地旅游景区提供空中游览服务。
2.在具备建设条件的河流、水库等区域布局水上机场,满足水上救援、娱乐休闲等需求,场址位置与现有和规划的港口、航道、桥梁、锚地等设施不冲突。
3.在具备建设条件的酒店、会展中心等商业设施周边布局直升机停机坪,或在楼顶布局高架直升机场,满足商业使用需求。
(三)B类通用机场
B类通用机场主要用于空中自然灾害救援、作业飞行、训练飞行、医疗救护、通用航空器试飞及私人飞行等。B类通用机场不对公众开放,优先保障运输机场和A类通用机场运行安全的前提下按需布局。
1.近期在省级示范性应急避难场所、三甲医院、停车位超过200个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规划布局直升机停机坪;远期在市级重点应急避难场所和重要高速公路沿线间隔50千米的服务区规划新增直升机停机坪,其余应急救援直升机停机坪按需建设。在未来建筑高度100米以上的新建建筑物规划布局城市消防高架直升机场,满足城市消防需求。在省、市、区县等重要单位办公场所布局直升机停机坪,满足紧急事件处置需求。
2.全省现有农用机场65个,除浓江机场、前哨机场、八五三机场、友谊机场、兴凯湖农场农用机场、龙镇机场、红旗岭机场、八五四机场8个农用机场规划升级转换为A类通用机场外,其余57个农用机场纳入B类通用机场布局规划(见附表1)。此外,农业作业临时性起降场地按需建设。
3.全省现有航空护林机场14个(含在建1个)。《全国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提出2025年前黑龙江省将升级改造护林机场6个,新建护林机场7个。其中,加格达奇机场、嫩江墨尔根机场、伊春航空护林站大平台机场已纳入A2级以上通用机场规划布局。本着共建共享、集约节约的原则,将哈尔滨阿城亚沟机场、大兴安岭呼中机场、黑河逊克新立林场机场、伊春汤旺河机场与规划布局的A类通用机场合建,将其他
14个航空护林机场纳入B类通用机场规划布局(见附表2)。
4.在明确规划有通用航空产业园、且涉及到通用航空器
试飞业务的区域,如绥化市北林区,配套布局规划B类通用机场,满足通用航空产业发展的需要。
此外,全省23个现有和规划的运输机场利用新建或扩建、迁建的契机,结合自身特点和发展需求,通过增设或完善通用航空设施,拓展通用航空业务,提升机场利用效率和综合服务能力,为区域通用航空活动提供综合保障。随着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航空运输业务的增长,考虑逐步疏解公务航空服务等非核心业务至邻近通用机场。充分利用农垦和森工的机场资源,现有农林作业机场均同时承担农业作业、航空护林的功能,并兼顾应急救援服务;对通用航空市场需求旺盛且具备升级转换空间的农林业作业专用机场优先升级转换为A类通用机场,对公众开放通用航空服务。对通用航空短途运输市场需求旺盛、通用机场运行安全平稳、具有支线运输需求的地区,积极推进通用机场升级转换为运输机场,提升地方航空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