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加快绿色生态产业发展
以培育支柱产业为目标,以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为导向,积极融入和主动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大局,抢占文化、通道、技术、信息“制高点”,重点发展文化旅游、通道物流、循环农业、中医中药、数据信息、军民融合等产业,着力发展清洁生产、节能环保、清洁能源、先进制造等产业,实施十大重点工程,积极构建生态产业体系,促进传统产业“脱胎换骨”,新兴产业“挑起大梁”,走具有甘肃特色的高质量绿色发展道路,实现绿色发展崛起。
一、加快培育节能环保产业
围绕高耗能、高污染工业领域和区域综合环境治理,加快推进节能减排、污染防治和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加大关键共性技术创新,加强技术装备应用推广,强化服务体系支撑,提高节能环保产业优势领域核心竞争力,加快形成技术含量高、市场潜能大、特色突出、功能完备的产业体系。
强化关键技术研发。建立企业牵头组织、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共同参与的产业技术创新机制,在节约能源、大气治理、污水处理、资源循环利用等方面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在余热余压利用、脱硫脱硝、环境监测监控、稀贵金属提取利用、电子废弃物处理、有机废水处理等领域开发一批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装备和产品,推动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行业关键技术产业化、规模化生产应用,提高我省传统优势产业的节能环保水平,推动形成新的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新优势。
加强装备和技术推广。发挥兰州新区甘肃省节能环保产业园等节能环保产业基地的集聚作用,通过实施“大企业、大集团”带动战略,配套建设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高装备和技术的成套化生产能力。重点培育节能节水、污染减排、资源循环利用等行业骨干企业先行发展,提高技术整合能力,优化装备和技术的集成化水平。全面拓展装备和技术的应用面,在电力、有色、冶金、石化、化工、建材等高载能、高排放产业领域,加大先进装备和技术应用力度,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
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大力发展以废旧产品再利用为主的再制造产业,建设西部地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区域性集散交易中心。加快兰州经济开发区红古园区“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在全省打造一批产品技术先进、产业特色鲜明、集聚效应明显、配套体系健全的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大力推广新型装配式建筑材料,加强对可循环利用绿色材料的研究应用。积极构建和完善镍钴等有色冶金材料高值利用、尾矿尾渣综合利用、餐厨垃圾收运处理、沼气综合利用等产业链,形成骨干企业突出、产业链条完整、横向关联配套、纵向延伸拓展的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架构,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发展节能环保服务业。引导大型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企业由“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鼓励大型重点用能、排放单位依托自身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开展节能环保服务。大力发展合同能源、合同节水管理、能源监测和能效测试、环境工程设计与施工服务、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服务、生态环境修复、绿色产品认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节能环保服务业,加快推进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发展,逐步提高节能环保服务业比重,不断优化节能环保产业结构。
专栏1节能环保产业培育工程 1.节能技术和装备。重点发展高效锅炉窑炉技术与装备研发服务中心,加快建设千万吨级煤粉生产、加工、配送为一体的高效锅炉制造基地;推动电机节能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和产业化,建设国家级高效节能电机及其控制系统产业化基地;加快高效蓄热、换热及冷却技术装备产业化、规模化生产应用,加快高效节能照明产品设计研发与规模化生产。 2.环保技术和装备。重点推进烟气综合处理一体化、高压静电除尘器、扬尘治理设备、垃圾无害化处置及资源综合利用设备等技术及装备、产品开发应用。引进一批在高浓度有机废水处理、危险废物与土壤污染治理环境监测仪器和自动监控装置生产等方面具有较高技术装备水平和较强产业竞争力的企业,提升装备产业技术水平和发展规模。 3.资源综合利用。全面打造机械制造、电工电器、电子信息循环经济产业链和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及废旧设备回收利用产业链,建成天水再制造生产基地。发挥金川神雾、白银有色等重点企业示范带动作用,提升硅微粉、粉煤灰、煤矸石、尾矿尾渣等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重点推进农林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加快农村清洁工程建设。全面开展标准化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和改造,建成一批功能明确、管理规范、区域辐射和带动作用显著的再生资源市场。 4.节能提标改造。实施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锅炉(窑炉)改造、节约和替代石油等重点用能单位综合能效提升项目,推广工业低品位余热暖民工程、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合同能源管理推进、城镇化节能升级改造等节能重点工程。 5.绿色建筑行动。推动新建公共建筑、新建棚户区改造工程(镇除外)、新建10万平米及以上的住宅小区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商业房地产开发等建设项目积极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在建造阶段推广工厂化生产、装配式施工,推广钢结构装配式建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