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渔业渔政工作要点(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2-24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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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力加强渔业安全监管

(十七)强化渔业安全生产

继续推进平安渔业创建,开展全国渔港监督与安全监管业务轮训。开展安全生产督查。修订完善渔业安全事故调查统计制度,积极推动渔业部门参与商渔船碰撞事故调查。扎实推进渔业无线电规范管理,加强渔业航标、岸台基站的管理维护和优化布局,做好渔船海上移动通信业务标识码管理等职能承接。强化应急值守,加强重点时期安全防范。

(十八)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

积极参与农业质量年活动。从用药、生产记录、饲料等方面加强水产养殖投入品监管,实施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实施“零用药”试点,开展水产养殖规范用药科普下乡活动。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年监测样品1万个以上,开展“三鱼两药”专项整治,力争产地水产品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继续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试点。加快制修订绿色养殖、海洋牧场建设、转方式调结构等行业重点急需标准。继续做好有条件放开养殖河豚加工经营工作,促进河豚产业规范有序发展。加强贝类产品卫生监测和生产区域划型。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舆情监测工作,做好应急处置。

(十九)强化水生生物安全

总结推广江苏水产苗种产地检疫试点工作经验,在山东、浙江、天津等省份开展试点。加快建立渔业官方兽医队伍。继续组织实施疫病监测,及时开展疫情处置,重大疫情及时控制扑灭。开展水生动物防疫系统实验室检测能力测试,制定无规定疫病苗种场建设规范。加强渔用疫苗研发推广,开展自家疫苗试点。落实《全国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建设规划》,加快国家级水生动物疫病实验室、试验基地、参考物质中心和省级、区域级水生动物疫病监测体系建设,推进国家级水生动物疫病监控中心前期工作。

六、大力推进渔业走出去

(二十)深入推进远洋渔业规范有序发展

全面落实《“十三五”全国远洋渔业发展规划》,严控渔船规模,建立新增远洋渔船项目专家论证机制,继续实施老旧渔船更新改造,推进远洋渔业海外基地建设,稳妥推进专业南极磷虾渔船建造。继续以“零容忍”态度依法查处违规渔业行为,组织召开远洋渔业规范管理经验交流会,研究建立远洋渔业企业履约综合评价考核体系,开展明星企业创建活动,完善并继续实施远洋渔业“黑名单”制度,强化远洋渔船船位监测和预警系统,及时妥善处置远洋渔业涉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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