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促进铁路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发展
(一)支持铁路多式联运工作。
落实进一步鼓励开展多式联运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铁路参与多式联运工作。积极参与多式联运法研究以及多式联运设备设施、信息共享等标准和服务规则建设方面的工作。研究修改《铁路货物运输规程》《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规则》等相关铁路运输规则,促进与多式联运服务规则、其他运输方式及国际联运规则的衔接。
(二)促进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发展。
加强与铁路合作组织、大湄公河区域铁路联盟、国际铁路运输政府间组织等国际组织及双边铁路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国际铁路联运规则制修订工作,推广应用国际货约/国际货协运单,简化联运手续、提高运输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提高国际铁路货物联运服务质量。
四、全面加强铁路行业质量监管
(一)加强铁路运输服务质量监管。
1.强化监督检查。坚持把铁路运输安全作为履职监管的首要任务,突出旅客和高铁安全,以运输高峰期和国家重大活动等运输关键时期为重点,加强车票实名制、旅客安检、危险货物运输等运输安全关键环节和运输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督促运输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保障运输安全,提高运输服务质量。
2.开展问卷调查。深入车站、列车等生产一线,围绕广大旅客和社会各界关注的购票、站车服务、餐饮供应、服务态度、选座等热点问题,持续开展服务质量问卷调查,倾听了解旅客意见。同时,认真收集、分析旅客反映的问题,整理汇总作为铁路供给侧改革的重要输入内容,督促运输企业不断改进。
3.积极处理投诉。完善铁路运输服务质量投诉处理机制,制定铁路运输服务质量投诉处理办法。认真处理铁路运输服务质量投诉,做到件件有登记、有处理,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针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投诉,及时调查核实处理反馈。依法公开铁路运输服务质量投诉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