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立综合储气调峰设施
按照《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8号)要求,明确天然气生产企业、运输企业、销售企业、城镇燃气企业和用户储气调峰责任,积极建立以LNG、可中断用户多种方式结合的综合储气调峰体系。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分步实施的原则,在长株潭、常德、邵阳、郴州和怀化配套建设5座LNG应急调峰储配站;在岳阳长江沿岸建设150万吨/年的LNG战略储备中心(LNG接收站),同时作为湖南省天然气应急储备和调峰中心;在衡阳建设区域性LNG储备中心,作为衡阳、郴州和永州地区的补充气源。鼓励现有接收站新建储罐、泊位,扩建增压、气化设施,提高接收站储转能力。结合天然气消费和调峰需求分布,将城市燃气调峰设施建设计划纳入特许经营实施方案,鼓励城市燃气企业建设调峰储气设施。
4、加快页岩气、煤层气的开发利用
围绕“实现页岩气产业跨越式发展”的战略目标,加强页岩气资源调查评价与基础理论研究,开展勘查开发关键技术攻关,加大页岩气勘查力度,积极推进勘查示范工程建设。加快推进煤层气开发利用,“十三五”末煤矿瓦斯年抽采量达到1.09亿立方米;推进渣渡、洪山殿、白沙等9个瓦斯重点矿区勘探工作,加快短陂桥、涟源凹陷北区、利民煤矿等地面抽采试验,建设地面瓦斯开发利用示范区3~4个;新建瓦斯发电站20座,新增瓦斯发电装机容量3.4万千瓦。
5、推进天然气体制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制定并实施我省改革方案和措施。根据行业发展要求,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天然气监管体制,形成规范有序、公开透明的监管体系。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天然气管道等基础设施第三方公平准入,保证天然气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公平公正为所有用户提供管输、储备、气化、液化和压缩等服务。创新管道项目投融资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引入其他资本参股管道项目,鼓励组建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城市天然气管道等项目建设和运营。
6、加强天然气管网保护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分门别类、突出重点,依法依规、标本兼治”的原则,督促天然气企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开展油气隐患排查整治攻坚行动,进一步完善管道保护和管理机制,有效防止管道隐患反弹和新隐患出现,坚决防止管道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7、加大科技创新力度
加快科技攻关和装备产业化,推动政、产、学、研、用相结合创新,建立有效的研制和发展机制,加强核心技术研究与验证,促进成果转化,加大天然气利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投入,紧密跟踪世界前沿技术发展,加强交流合作。推动天然气利用装备(包括燃气轮机、小型燃机、车用第五代高压直喷发动机、大型LNG船用单燃料发动机等)科技攻关及国产化。探索研发集装箱方式运输LNG的技术和装备,增强LNG运输的灵活性。鼓励并引导LNG整车企业加大对电控、发动机、气瓶和蒸发气体回收等方面技术的研发力度,提高天然气车辆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