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实施意见》(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2-05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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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策保障

(一)持续推动“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化体育事务的行政审批,认真做好体育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监管方式,制定《体育部门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规范随机抽查执法行为等措施,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制定公共体育服务事项目录、清理规范不合法不合理的证明和手续、编制办事指南等措施,简化办事流程,优化政府服务。(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人社厅)

(二)优化规划与土地利用政策。各级政府要保障健身休闲产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有效落实健身休闲重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健身休闲项目用地中,用途单一且符合法定划拨范围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应。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应健身休闲项目建设用地。在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支持利用现有房屋和存量土地开展健身休闲产业项目,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非营利性健身休闲项目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经营性健身休闲项目,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的可采取协议方式办理用地手续。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在工业用地、科教用地中建设生产服务、行政办公、健身休闲等生活服务设施且建筑面积不超过15%的,仍可按工业、科教用途管理。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参与健身休闲项目。(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体育局,各市、县〔区〕政府)

(三)加大财税金融支持。把健身休闲产业纳入到各级支持体育产业、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康养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享受同等的优惠扶持政策。省发展升级引导基金在市场化运作的前提下,对设立江西省体育产业类子基金及健身休闲类项目给予支持。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设立健身休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各级政府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健身休闲设施和项目,落实PPP项目的相关优惠政策。完善抵质押品登记制度,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拓宽健身休闲企业贷款的抵质押品种类和范围。鼓励符合条件的健身休闲企业发行体育产业专项债券。(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体育局、省文化厅、省旅发委、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各市、县〔区〕政府)

(四)优化健身休闲消费环境。加大宣传力度,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引导民众树立健身消费理念,养成健康生活方式。鼓励发展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广播电视、手机应用程序(APP)等体育传媒新业态,促进消费者利用各类社交平台互动交流,提升消费体验。鼓励健身休闲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尝试发行健身休闲联名银行卡,实施特惠商户折扣。引导保险公司根据健身休闲运动特点和不同年龄段人群身体状况,完善场地责任保险、运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积极推动青少年参加体育活动相关责任保险发展。规范市场秩序,对开展游泳、滑雪、潜水和攀岩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企业依法开展行政许可审批并加强监督检查,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强化企业自律,大力推进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健身休闲行业协会的力量,研制相关行业标准,实行自律管理。加强健身休闲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信用建设,建立信用档案,健全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对进入“黑名单”的相关企业要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及时向消费者公示。(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体育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文联、省工信委、江西银监局、江西保监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工商局)

(五)加强人才保障。成立省体育产业专家智库,借助省内外专家学者、行业精英的知识经验为健身休闲产业发展提供智力保障。鼓励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设立健身休闲产业研究中心,开设健身休闲相关专业,培养各类健身休闲项目经营策划、运营管理、技能操作等应用型专业人才。支持高校、企业及社会组织合作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健身休闲产业从业人员相关职业技能。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对群众参与健身休闲的服务和示范引领作用。鼓励街道、社区设立公益性岗位,采取政府购买方式吸纳退役运动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开展群众休闲健身活动,对公益性岗位吸纳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申请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分析健身休闲产业发展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落实惠及健身休闲产业的各项相关政策。各设区市要将健身休闲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于2020年前完成本地健身休闲产业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省、市、县体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健身休闲产业管理职能建设,充实体育产业管理干部队伍,提升产业工作治理能力。

(二)完善标准和产业统计。在国家健身休闲标准体系基础上制定省级健身休闲服务规范和质量标准,在服务提供、技能培训、活动管理、设施建设、器材装备制造等各方面提高健身休闲产业标准化水平。引导和鼓励本土优秀企业积极参与行业和国家标准制定。在统计部门指导下,以国家体育产业统计分类为基础,完善健身休闲产业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规范我省健身休闲产业统计工作,定期对我省健身休闲产业进行统计,并依法依规公布。

(三)强化督查与落实。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根据责任分工落实本地、本部门的工作职责,要加强沟通、配合,确保工作成效。省体育局、省发改委、省旅发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落实本意见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大事项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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