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基本原则。
1.坚持创新引领。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大力强化农业高新技术应用,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建设一批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集聚的园区,统筹推进科技、管理、品牌、商业模式等领域全面创新。
2.加强分类指导。根据各地区的资源禀赋与发展阶段,立足区域农业生态类型和产业布局,对园区进行分类建设和指导,促进区域特色优势产业集聚升级。
3.强化示范带动。创新完善园区核心区、示范区、辐射区之间的技术扩散和联动机制,增强园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辐射带动能力,提高农业生产的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
4.发挥“两个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集成科技、信息、资本、人才、政策等创新要素,加大对园区支持;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调动园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新型经营主体等各方面的积极性。
(四)发展目标。
到2020年,构建以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为引领,以省级农业科技园区为基础的层次分明、功能互补、特色鲜明、创新发展的农业科技园区体系。
——园区布局更加优化。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达到300个,带动省级园区发展到3000个,基本覆盖我国主要农业功能类型区和优势农产品产业带。
——园区成果转移转化能力不断增强。累计推广应用农业新技术4000项、新品种6000个以上,授权发明专利数在1000个以上。
——园区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度有较大提升。培育20个产值过100亿元、30个产值过50亿的园区,3000个农业高新技术企业,10000个农业技术成果推广示范基地。
——园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成效显著。园区累计创建500个“星创天地”,创新创业活动持续涌现,创新创业氛围更加浓厚。
——园区精准脱贫带动能力大幅提升。累计培训农民1000万人次以上,带动周边农民收入增长20%以上,推动园区成为科技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载体。
到2025年,把园区建设成为农业科技成果培育与转移转化的创新高地,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及其服务业集聚的核心载体,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阵地,产城镇村融合发展与农村综合改革的示范典型。
四、重点任务
(一)全面深化体制改革,积极探索机制创新。
以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为根本途径,在农业转方式、调结构、促改革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推进农业转型升级,促进农业高新技术转移转化,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通过“后补助”等方式支持农业科技创新,深入推进科研成果权益改革试点。加快落实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科技人员兼职取酬等制度规定。完善政策、金融、社会资本等多元投入机制,着力优化投入结构,创新使用方式,提升支农效能,通过创新驱动将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的轨道。
(二)集聚优势科教资源,提升创新服务能力。
引导科技、信息、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向园区高度集聚。吸引汇聚农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等科教资源,在园区发展面向市场的新型农业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孵化机构,建设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科技人员创业平台、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基地。支持园区企业和科研机构结合区域实际,自主承担或联合参与国家科研项目,开展特色优势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推广。吸引汇聚农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等科教资源,搭建各类研发机构、测试检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技术交易机构等重大功能型和科研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国际先进技术、原创技术的对接与转化。引导园区积极开展技术培训、创新创业、企业孵化、信息交流、投融资等一体化服务,加强先进实用技术集成示范,打造科技精准扶贫模式,发挥园区窗口效应和带动作用。
(三)培育科技创新主体,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打造科技创业苗圃、企业孵化器、星创天地、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等“双创”载体,培育一批技术水平高、成长潜力大的科技型企业,形成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群。依托园区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打造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实现标准化生产、区域化布局、品牌化经营和高值化发展,形成一批带动性强、特色鲜明的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互联网+园区”等创新模式和新型业态,强化现代服务业与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的融合发展。加强特色优势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增强创新能力和发展后劲。突出“高”、“新”特征,强化高新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使产业链向中高端延伸,形成现代农业发展和经济增长的新业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