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落实财政资金保障。统筹整合省服务业发展引导、商务促进等财政专项资金,充分利用高成长服务业发展引导基金、现代服务业产业投资基金、“互联网+”物流产业发展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加大对冷链、快递、电商物流转型发展的支持力度。
提供通行便利。对国家级、省级冷链标准化试点示范企业购置的冷链配送车辆办理配送货运车辆市区通行证,并提供相应停靠便利条件。进一步落实鲜活农产品配送车辆便利通行、停靠政策。放宽对冷藏配送货车的城市交通管制,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行驶路线和时段、停靠时间和地点后,给予城区通行权和停靠权。海关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出口鲜活农产品实行“一次查验、一次放行”。
改进城市快递配送车辆通行和时限控制,结合实际制定城市快递配送专用汽车、快递专用电动车等车辆管理办法和临时停车管理措施。为快递城市投递作业提供通行便利,合理规划快递配送车辆通行路线和货物装卸地点。机关、企事业单位、院校、园区、住宅小区管理单位等要为快递企业收投快件提供通行、临时停车等便利。
加强统计监测分析。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作用,在统计部门指导下建立冷链、快递物流行业统计制度,加强行业数据收集、分析、发布等基础工作。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统计监测,全面掌握行业发展状况。
加快人才培育。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市场需求,增设冷链、快递、电商物流相关专业,加强人才培养。鼓励校企合作,设立实训基地,对经省相关部门认定的物流专业培训孵化基地和机构开展的冷链、快递、电商物流培训给予支持。以政府采购服务方式,开展冷藏加工企业、冷链物流企业管理操作人员在职培训。引进符合条件的冷链、快递、电商物流人才,享受我省引进人才、总部经济技术人员的优惠政策。
八、实施全程监管
建立冷链物流全链条监控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操作规范,加强对冷链各环节温控记录和产品品质的监督和不定期抽查,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建立涵盖保质期、温度控制、冷藏冷冻设施、贮存温度控制等冷链物流全链条监管体系,探索建立对运输环节制冷和温控记录设备合规合法使用的监管机制。
建立冷链物流企业信用制度。研究制定我省《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加强冷链物流企业信用记录,将全程温控情况等技术性指标纳入信用评价体系,通过“信用河南”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冷链物流企业信用信息,加快建立褒扬诚信、惩戒失信联动机制。加大对违建冷库、非法运营冷库的查处力度。
以上政策措施除有明确适用期限的以外,执行至2020年年底。各级政府、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抓好落实,省商务厅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组织协调、督导推进工作。具体项目资金管理细则,由省直相关部门分别会同省财政厅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