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措施
(一)精准摸底,挂图作战。采取卫片判读、实地核查等方式,准确摸清全省所有宜林荒山的具体位置、面积大小和立地条件,以县为单位绘制荒山分布图,制订灭荒时间表,并录入全省造林信息系统,实行动态化管理,绿化一块、验收一块、核减一块。
(二)分类施策,科学造林。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气候、不同土壤条件,科学制定荒山造林设计方案。合理选择造林主体。对于土壤和气候条件相对适宜的地区,积极支持林业企业通过林地流转实行规模化造林,发展经济林、商品林;对于立地条件差、造林难度大的地区,由政府主导,组织专业造林队或造林公司实行工程化造林;鼓励义务植树基地化,推进精准灭荒。合理选择造林方式。对于立地条件较好、集中成片地块,按照造林技术规程实行机械整地,成片造林;对于立地条件较差且分散的地块,可实施点播或点栽,并进行封山育林;对于难利用地或杂灌、杂草茂密而难以实施造林的地块,可在清除杂草保留目的树种的基础上直播造林、封山育林。严禁毁林造林。合理选择树种苗木。广泛推广乡土树种和侧柏、湿地松等适宜山区贫瘠土壤生长的树种,大力培育良种壮苗,实行大苗、容器苗上山,提高荒山绿化的成活率。
(三)造管一体,强化管护。落实新造林管护主体和责任,推广专业队伍市场化管护。加大管护资金投入,将荒山造林纳入森林抚育项目范围,连续支持三年。强化管护措施,适时对新造林进行松土、割草、清杂、补植等抚育管理,杜绝一栽了之。切实做好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提高新造林保存率。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承担主体责任,把精准灭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省政府成立“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省长任组长;下设精准灭荒工程指挥部,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任指挥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林业厅。指挥部负责协调解决精准灭荒中的重大问题。各市州县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实行部门联动。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林业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发改、财政等部门要完善扶持政策,加大对造林绿化的投入力度;国土、交通、水利、铁路等部门要做好矿山复绿和道路、河堤沿线的生态修复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发挥各自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群众开展义务植树和荒山造林活动。
(三)加大资金投入。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省政府进一步加大对造林绿化的投入力度,统筹资金按每亩600元的标准对精准灭荒造林实行以奖代补。各级政府要加大精准灭荒投入,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荒山造林,发挥好政府资金的撬动作用。同时,广泛采取租赁、入股、合作、承包等多种方式,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入造林,积极推行PPP模式进行精准灭荒,实现政府投入、社会资本的有效融合,拓宽精准灭荒筹资渠道。
(四)加强检查督办。精准灭荒工程指挥部及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办检查,对所有有灭荒任务的县(市、区)实行包保督办、挂图督办,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定期向省政府报告荒山绿化进展情况,每年组织开展荒山造林专项检查验收,确保如期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