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的通知》/(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1-29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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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技术保障,做好系统衔接

各级工商部门要严格按照简易注销技术方案(附件4)以及增加登记信息校验、对账等技术方案(另行下发)的要求,做好线上、线下企业登记系统,以及相关信息共享系统的优化升级改造及部署,确保采集到的数据精准可靠,传输的数据及时、完整;各级税务部门要严格按照上述技术方案的要求,升级改造业务系统和相关信息共享系统,做好数据的导入、整理、转化和反馈,确保工商、税务系统之间的有序衔接。

(四)加大宣传辅导,推动工作开展

各级工商部门和税务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博、微信等各种媒介,做好宣传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和社会参与度,引导公众全面了解其享有的权利和对应的义务,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努力营造全社会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

附件:1.“多证合一”企业办理涉税事项告知书

2.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3.温馨提示

4.“简易注销”工商税务信息共享技术方案(略)

工商总局 税务总局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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