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构建系统完善的智能汽车法规标准体系
1.健全法律法规。结合智能汽车发展需要,开展法律法规条款适用性研究,推动智能汽车管理规则和司法监管律条协同联动。通过立法、修法、释法等方法,消除影响智能汽车发展的法律障碍。尽快出台公共道路自动驾驶测试规范,适时出台智能汽车测试、准入、使用等环节的法律法规。加强对“机器驾驶人”认定、法律责任确定等问题的研究,在条件成熟时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进行修订,为智能汽车发展预留空间。完善测绘地理信息相关法律法规,为车用基础地图的测绘和应用提供制度保障。
2.完善技术标准。立足国情,着力构建智能汽车中国标准体系,全面覆盖汽车制造、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信息安全、运行监管、应用服务等领域。重点制定车载关键系统、智能道路基础设施、车用基础地图、云控基础平台、安全防护等技术标准和规范,以及“人–车–路–云”系统协同的车用无线通信技术标准和设备接口规范。建立中国标准智能汽车等级划分及评估准则,抓紧制定智能汽车运行安全、自动驾驶能力、封闭场地、半开放场地、公共道路测试标准,开展不同等级智能汽车驾驶人的操作技能和资质要求等研究。制定人机控制转换及事件记录等标准,为智能汽车事故责任判定创造条件。
3.推动认证认可。建立健全企业自评估、报备和第三方技术检验相结合的认证认可机制,统筹运用强制性认证和自愿性认证,形成覆盖智能汽车全生命周期的综合认证服务体系。针对智能汽车及相关系统的关键软硬件开展功能性、可靠性、安全性认证,制定面向不同等级智能汽车的多层次认证规范。加强企业及第三方机构实验室的能力认可,建立智能汽车自动驾驶能力测试认证中心。
(五)构建科学规范的智能汽车产品监管体系
1.加强车辆产品管理。完善智能汽车生产、准入、销售、检验、登记等管理规定。研究制定智能汽车相关产品安全审核和行业准入、退出管理办法,明确对研发制造、测试应用等方面的要求。加强智能汽车产品研发、生产制造、认证认可等监管,构建质量安全、功能安全、信息安全防控体系,明确智能汽车产品安全责任主体,完善智能汽车产品安全事故追溯和责任追究相关规定。明确车用无线通信设备型号核准和入网许可办理流程。制定智能汽车测试管理办法,加强公共道路测试审核和监管,建立国家级智能汽车运行安全和自动驾驶能力测试基地。
2.加强车辆使用管理。颁布智能汽车标识管理办法,加强实体标识和逻辑标识的对应统一,强化智能汽车的身份认证、实时跟踪和事件溯源。建立公开透明的智能汽车在线监管机制,搭建多方联动、信息共享、实时精准的运行监管平台,明确智能汽车制造商、运营商、用户和监管部门的责任。加强道路基础设施领域联网通信设备入网许可管理,提升其智能化水平和信息开放能力。制定智能汽车升级更新、售后服务、金融保险等领域管理规定,积极推进智能汽车商业化应用。
(六)构建全面高效的智能汽车信息安全体系
1.完善信息安全管理联动机制。严格落实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以智能汽车相关系统运行安全、数据安全和设备安全为重点,明确相关主体的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建立风险评估、运行监测、应急响应等机制,全面覆盖智能汽车制造企业、运营企业、管理机构,防范各种非法入侵攻击和信息安全事件。
2.加强信息安全系统防护能力。实施智能汽车信息安全分域隔离,搭建多层纵深防御、软硬件结合的安全防护体系,保障通信接口信息传输安全,加强车载芯片、应用软件、操作系统和车用密码等安全性设计。完善车用无线通信网络防护架构,研究制定车用通信安全协议,实施权限认证管理,保障通过认证车辆与道路设施、云控基础平台及相互间的通信安全。建立北斗抗干扰和防欺骗安全防护体系。完善远程软件更新管理和监控管理服务,加强异常行为、恶意行为以及隐私数据泄露等风险监测。
3.加强数据安全防护管理。建立智能汽车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管理机制,明确相关主体的数据安全保护责任和具体要求,保障数据采集、处理、存储和传输的机密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可用性。实行重要数据分类分级管理,确保用户信息、车辆信息、测绘地理信息等数据安全可控。加强数据安全监督检查,开展数据风险、数据出境安全等评估工作,加强管理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