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以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为方向,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完善服务项目和基本标准,强化公共资源投入保障,提高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公平感、安全感和幸福感,为全省人民如期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节发展原则
——以人为本,兜底保障。立足省情,充分发挥基本公共服务兜底作用,严格落实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合理引导社会预期,通过人人参与、人人尽力,实现人人共享。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增强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职责,强化公共财政保障和监督问责。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支持各类主体平等参与并提供服务,形成扩大供给合力。
——统筹资源,促进均等。统筹运用公共资源,优化整合,科学布局,均衡配置,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向贫困地区、薄弱环节、重点人群倾斜,促进城乡、区域、群体间均等享受和协调发展,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完善制度,改革创新。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法制化。改革和创新服务供给模式和供给体系,全面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质量、效益和群众满意度。
第三节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经过努力,到2020年,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方面持续取得新进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
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广大群众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显著提升,城乡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大体均衡,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标准体系全面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基本建立并逐步完善,标准体系更加明确并实现动态调整,各领域建设类、管理类、服务类标准基本健全并有效实施。
保障机制巩固健全。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保障有力,基层服务设施更加完善,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供给模式创新提效,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制度规范形成体系。各领域制度规范衔接配套、基本完备,服务提供和享有有据可依、有规可循,基本公共服务依法治理水平明显提升。
(二)分领域目标。
——15年基础教育全面普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学前教育资源更加丰富,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布局更加合理。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0%,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2%以上。
——劳动就业更加稳定充分。城乡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就业创业规模不断扩大,城镇新增就业超过3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左右。劳动关系协调和争议调处机制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更加和谐。
——覆盖城乡的社保体系全面建立。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形成,社会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更加健全,社保待遇水平稳步提升。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9%。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更加完善,失业、工伤保险逐步实现省级统筹。
——基本社会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福利实现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一体化建设进程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不少于45张。优抚安置、防灾减灾、社区、地名、婚姻、殡葬等基本社会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持续加强。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主要卫生资源和健康指标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达到2.32人,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6张。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更加优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明显改善。
——基本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建立和完善购租并举的住房保障制度,力争完成105万套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和49.8万户贫困地区存量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切实改善城乡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
——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特色明显的现代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基本建成,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全覆盖、互联互通。每万人拥有群众文化设施面积达到180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力争达到1.8平方米。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和形式不断创新,文化惠民供给能力进一步提升。
——残疾人生活水平同步达到小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残疾人康复托养体系更加健全,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80%以上。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其他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残疾人就业水平明显提高,家庭收入不断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