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医疗和社会福利机构
2016年末,99.9%的乡镇有医疗卫生机构,98.4%的乡镇有执业(助理)医师,66.8%的乡镇有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56.4%的乡镇有本级政府创办的敬老院。
81.9%的村有卫生室,54.9%的村有执业(助理)医师。
六、市场建设
2016年末,68.1%的乡镇有商品交易市场,39.4%的乡镇有以粮油、蔬菜、水果为主的专业市场,10.8%的乡镇有以畜禽为主的专业市场,4.3%的乡镇有以水产为主的专业市场。
47.5%的村有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4.9%的村开展旅游接待服务,30.0%的村有营业执照的餐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