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省属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12-19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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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报网讯: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属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背景和意义

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组织形式,有利于明确出资人、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党组织之间的权责边界。通过公司制改制,实现出资人所有权和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赋予企业独立的法人财产权,促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从而激发企业内生活力,深入转换经营机制,实现更好更快发展。目前,我省省属企业公司制改制面已超过96%。

今年7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69号),对中央企业改制工作进行了部署。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做好我省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省政府以办公厅名义印发《方案》。

二、公司制改制核心内容和要求

公司制改制在企业组织形式上体现为将依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登记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变更为依照公司法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是转换体制机制,不能简单翻牌。各企业要以公司制改革为契机,以推进董事会建设为重点,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落实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实现权利和责任对等;不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真正形成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

三、《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目标任务、规范操作、政策支持、统筹推进、保障措施等五个方面内容。

(一)目标任务。2017年底前,按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登记、省国资委监管的省属企业(不含省属金融、文化企业),基本改制为按照《公司法》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二)规范操作。包括制定改制方案、严格审批程序、确定注册资本等。省属企业集团层面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由省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批准;改制为股权多元化企业,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按程序报省政府批准。

(三)政策支持。主要包括划拨土地处置、税收优惠支持、工商变更登记、资质资格承继等。

(四)统筹推进。主要包括加强党的领导、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等。

(五)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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