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情报网讯:今年6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住建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将建成100个左右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精而美”、机制“活而新”的省级特色小镇,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8月,广东全省首批36个特色小镇成为全省特色小镇创建示范点。
关于加快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
特色小(城)镇包括特色小城镇和特色小镇两种形态。特色小城镇是指以传统行政区划为单元,特色产业鲜明、具有一定人口和经济规模的建制镇。特色小镇是指聚焦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集聚发展要素,融合产业、文化、旅游、生活和生态等功能,不同于行政建制镇和产业园区的创新创业平台。特色小城镇和特色小镇相得益彰、互为支撑。规划建设一批符合我省实际的特色小(城)镇,有利于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发展动能转换,有利于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有利于从供给侧培育小镇经济,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关于加快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有关要求,为加快我省特色小(城)镇建设,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规划引领、以人为本、突出特色、创新驱动,做精做强主导产业,转换增强发展动能,完善综合服务功能,全面优化生态环境,建设一批独具岭南魅力、产业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美、形态多式多样的美丽特色小(城)镇,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新动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探索、融合发展。创新特色小(城)镇规划建设的理念、方法和机制,促进“产、城、人、文”有机结合,推动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融合发展,努力走出一条特色鲜明、产城融合、惠及群众的新型小(城)镇之路。
——坚持产业兴镇、特色发展。从实际出发,发挥特色优势,体现区域差异性,提倡形态多样性。挖掘本地最具发展基础、发展潜力和成长性的特色产业,做精做强主导特色产业,打造具有持续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特征的独特产业生态,防止千镇一面。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围绕人的城镇化,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完善城镇功能,补齐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文化传承和保护短板,打造宜居宜业环境,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创新建设模式、管理方式和服务手段,提高多元化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共同推动美丽特色小(城)镇发展。发挥好政府制定规划政策、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持作用,为特色小(城)镇提供良好发展环境。
(三)分类指导。
——积极建设美丽特色小城镇。鼓励重点镇、专业镇、中心镇、生态乡镇、历史文化名镇等建制镇,优化提升特色产业,着力完善城镇功能,彰显地方特色文化,积极创新体制机制,切实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美丽特色小城镇。到2020年,全省建成100个左右产业集聚发展、生态环境优美、人文气息浓厚、城镇功能完善的美丽特色小城镇。
——科学规划建设特色小镇。支持具备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规划建设特色小镇,按照集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服务链于一体的理念,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促进产业、文化、社区和旅游融合发展,实现小空间大战略、小平台大产业、小载体大创新。特色小镇可分为特色产业类、科技创新类、历史文化类(综合文旅类)三种主要类型。每个特色小镇突出发展一个最有基础、最有优势、最具特色的主导产业。到2020年,全省建成100个左右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精而美”、机制“活而新”的省级特色小镇,成为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