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奖励放映国产影片成绩突出影院的通知》(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12-13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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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报网讯:12月13日,国家电影资金办发布《关于奖励放映国产影片成绩突出影院的通知》,《通知》指出从2017年开始,影院全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放映国产影片票房收入占票房总收入55%以上的,将按照三档奖励标准。新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原《关于奖励放映国产影片成绩突出影院的通知》同时废止。

关于奖励放映国产影片成绩突出影院的通知

电专办字【2017】41号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省级管委会:

为推动我国电影事业繁荣发展,鼓励影院放映国产影片,根据财政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91号)(简称“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及《中央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办法》(财教[2016]4号)(简称“预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简称“国家管委会”)研究决定:对放映国产影片成绩突出的影院继续给予奖励。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励条件

1.影院使用经国家管委会办公室备案的售票软件,并向全国电影票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正常、准确报送票房数据;

2.按“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要求,及时足额上缴电影专项资金;每月及时、准确按要求在“系统”中填报数据;

3.无偷、漏、瞒、虚报影片票房收入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奖励档次

从2017年开始,影院全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放映国产影片票房收入占票房总收入55%以上的,按以下档次对影院进行奖励:

档次 年放映国产影片票房收入占总票房收入比例 按国产影片票房收入上缴到中央的电影专项资金的比例奖励
一档 66%(含)以上 100%
二档 60%(含)-66% 75%
三档 55%(含)-60% 50%

奖励金额采用四舍五入原则,取整到万元。如奖励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可按年累计至超过万元后一并申报。

影院因特殊情况,如装修、停电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未能正常营业的,须于申报时出具说明文件,且累计未营业天数不得多于30天(含30天)。

三、申请与审核

1.符合条件的影院根据本省有关上报要求,逐级或直接向所在地省级电影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省级向中央级申请,按照“预算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执行。

2.省级向中央级申请材料包括:(1)《奖励放映国产影片成绩突出影院申请表》;(2)省级审核报告和《省奖励放映国产影片成绩突出影院审核表》(见附件2);(3)《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3)

四、国家管委会办公室对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的省份,根据当年预算情况,安排资助方案,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及财政部审批。

五、省级管委会应当参照本通知精神,制定本省奖励影院放映国产影片的政策。

六、享受本通知奖励的影院,不与《关于支持中西部县城数字影院建设发展的通知》电专办字【2017】40号重复执行。

七、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原《关于奖励放映国产影片成绩突出影院的通知》同时废止。

八、本通知由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省级管委会通知到本省影院。

九、本通知由国家管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奖励放映国产影片成绩突出影院申请表》

2.《省奖励放映国产影片成绩突出影院审核表》

3.《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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