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般贸易占比进一步提高
前三季度,一般贸易进出口11.49万亿元,增长18.1%,占全国外贸总值的56.6%,较2016年同期提高0.7个百分点。其中,出口6.10万亿元,增长12.0%,占出口总值的54.6%;进口5.40万亿元,增长25.8%,占进口总值的59.1%。
前三季度,加工贸易进出口5.81万亿元,增长12.7%,占全国外贸总值的28.6%。其中,出口3.70万亿元,增长11.2%,占出口总值的33.1%,与2016年同期基本持平。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取得初步成效,中西部地区加工贸易出口增长快于东部地区。加工贸易进口2.12万亿元,增长15.5%,占进口总值的23.3%,较2016年同期下降1.4%。前三季度,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继续保持较快增长,成为外贸发展的亮点。
专栏二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近年来,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已经形成了较大的交易规模和产业集群。2016年以来,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促进跨境电商健康有序发展的政策措施,为跨境电商创造了更加公平、便利的发展环境。13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配套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交易规模快速增长,业务模式不断创新。
2017年上半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3.6万亿元,增长30.7%。其中,出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2.75万亿元,增长31.5%;进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8624亿元,增长66.3%。跨境电商已经成为中国外贸增长的重要动力,是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引擎。
2017年9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深入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的措施,提出:
一要在全国复制推广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和线下产业园区“两平台”及信息共享、金融服务、智能物流、风险防控等监管和服务“六体系”等成熟做法,积极探索新经验,在制定跨境电商国际标准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要再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城市建设新的综合试验区,推动跨境电商在更大范围发展。
三要围绕推动“一带一路”建设,着力打造互联互通、智能化的新型外贸基础设施,鼓励建设覆盖重要国别、重点市场的海外仓,加强物流网络等配套服务体系建设。四要按照包容审慎有效的要求加大监管创新,促进各综合试验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对接,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推动建立针对跨境电商的交易风险防范和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大力打击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会议还决定,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再延长一年至2018年底,并加快完善相关制度。
跨境电商的快速发展,有利于发挥中国制造业大国优势,拓展海外营销渠道,合理增加进口,扩大国内消费,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推动外贸转型升级;有利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有利于促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增添共同发展新动力。商务部和相关部门将落实好国务院确定的支持跨境电商发展政策措施,推动跨境电商健康发展。
中国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向规模化、标准化、集群化、规范化方向发展,支持企业围绕技术、物流、服务创新商业模式,加强与境外企业合作,通过规范的海外仓、体验店等模式融入国外零售体系,逐步实现经营规范化、管理专业化、物流标准化和监管科学化。商务部将继续积极参与电子商务国际规则制定,鼓励行业组织及企业参与电子商务国际标准、规范和规则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