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矿业发展
一、开发利用结构调整
1.矿业结构优化,集约规模开发
规划目标年,全省矿山企业总数量控制在1500家左右,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45%左右,小型矿山企业在基期年总数基础上压缩20%左右。重点压缩煤炭、建筑石料、砖瓦用粘土,非金属等小型矿山,进一步提高大中型矿山企业集约开发规模。
2.供给侧结构改革,提质增效
适应国民经济发展新常态、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实现矿产品结构优化,逐步调整低档产品与高档产品、单一产品与配套产品、低附加值产品与高附加值产品、高耗能产品与低耗能产品的比例,使矿产品结构向高档、配套、高附加值和低能耗转变,实现出口产品由初级产品为主向深加工制品转变。
(1)原煤有序退出过剩产能。进一步优化煤炭矿山结构,关闭一批产能小于30万吨的煤炭矿山企业,有序退出过剩产能。原则上3年内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
(2)限制砖瓦用粘土开采。禁止实心砖生产,限制砖瓦用粘土开采,提倡开拓砖瓦用粘土替代矿产(如砖瓦用页岩、砖瓦用砂页岩、砖瓦用风化残坡积层、煤矸石、尾矿砂等),积极推进空心砖、免烧砖、煤灰砖生产。
(3)积极推进纳米材料和超细粉体材料发展。加强方解石、膨润土、凹凸棒石粘土、沸石、珍珠岩、绢云母等矿产的深加工,积极推进超细粉体材料、纳米材料、改性材料和特殊用途材料等系列矿产品的开发利用,逐步达到国内领先地位。
(4)积极推进铜基、铁基、硅基等新产品研发。在经济新常态下,助推钢材和水泥性能与质量的提升。积极推进创新开发“板、型、线、轮、特”钢材产品系列,积极发展抗硫酸盐水泥、中低热水泥、无磁水泥等特种水泥系列品牌,做大做强铜材“中国名牌”产品。
3.创新发展,采选冶技术、设备升级
采用经济、行政、法律、技术等多种手段,切实落实《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鼓励、限制和淘汰技术目录》。
(1)积极推进技术目录中的鼓励技术。推进高效采矿技术,高效利用技术,矿业固体废弃物、废水、废气利用技术,高效选矿技术,积极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资源利用水平。
(2)切实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新建矿山不得采用技术目录中的开采、选矿、冶炼加工等限制类技术,生产矿山采用属于限制类技术工艺的,应积极推进替代技术的应用。
(3)坚决淘汰技术目录中列入的采、选、冶淘汰技术,淘汰落后设备,禁止新建矿山项目采用淘汰技术,生产矿山已采用淘汰项目的,主管部门应责令限期整改。
4.调整最低开采规模标准
严格实施差别化管理措施,适度调整最低开采规模标准:
(1)针对供大于求、产能过剩的煤炭、水泥用灰岩等企业和对生态环境破坏较为严重的建筑石料矿山、砖瓦用粘土矿山,进一步提高小型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附表9)。
(2)针对紧缺矿产铁、铜、铅、锌、金等大矿少、小矿多,富矿少、贫矿多的资源特点,适度降低小型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
(3)对于保护生态环境和保护优势矿产资源实施限制开采的矿产,适度提高小型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
(4)严格执行小型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对没有达标的矿山企业,应当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然没有达标的矿山应依法予以关闭,注销采矿许可证。
二、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强化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稳步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积极推广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适用先进技术,创新节约与综合利用方法。
1.大型露天矿山采用规范开采、高效开采,实施无废开采零排放综合技术。
2.对于急缺矿产铁矿、铜矿等地下开采矿山,加强综合利用和综合开采技术方法研究,实施工程示范。
3.含有共伴生矿产的矿山,在矿山设计和生产中要统筹兼顾,不得丢弃共伴生矿产。大力推广复杂共伴生、难选铜铅锌钨钼矿、多金属硫化矿、低品位多金属矿的高效选矿技术以及有效提取技术。
4.加强混合型铁矿、含砷铅锌矿、含砷金矿等复杂共生矿产、难选矿产的工艺处理方法研究,攻关解决开采和选矿难点,提高选矿回收率。积极推广低品位难选赤铁矿、磁铁矿、褐铁矿等矿产的高效选矿技术,提高选矿回收率。
5.加强煤炭洁净加工、高效利用技术推广应用。推广煤炭高效洗选技术与装备、煤炭高效检测设备、煤炭提质加工利用技术、煤炭转化技术、薄层煤开采技术、煤矸石井下充填换煤技术、采空区上覆岩层离层注浆充填减沉技术,攻关煤层气地面直井抽采技术和井下瓦斯抽采及煤层气的综合利用技术。
6.加强低品位铁矿、铜矿、白钨矿等矿产资源的选矿技术方法研究,提高采矿和选矿技术,达到节约资源、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延长矿山服务年限。
7.提高非金属矿产品深加工、功能化水平。推广应用纳米微粉制备技术、矿物改型改性新材料技术等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提高非金属矿有效选矿、提纯、深加工水平,开发系列化矿产品,增加附加值。
8.矿山固体废弃物基本实现零排放。矿山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达到废弃物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推广废石、尾砂生产充填混凝土技术、矿山废水处理和回水利用技术、废气减排与利用技术、矿业废热利用技术、矿山尾矿库无土植被生态恢复技术、废弃地复垦及植被恢复技术等,实现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一般大中型矿山采矿废石的回填不小于50%,废石综合利用率大于80%。
三、绿色矿山建设
建设绿色矿山、发展绿色矿业,以节约资源、充分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与有效地保护生态环境为核心,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一)绿色矿山建设目标。
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体系、政策和管理制度。到2020年,全省绿色矿山建设格局基本形成,绿色矿山达标率20%左右,大中型生产矿山实现绿色矿山达标,小型矿山企业按照绿色矿山条件严格规范管理。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矿山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矿区土地复垦水平全面提升,矿山企业与地方和谐发展,努力构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长效机制。
到2025年,全省绿色矿山达标率40%,形成资源合理利用、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与矿地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绿色矿山建设的主要任务。
1.试点经验总结和推广
认真总结“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绿色矿山建设经验,坚持政府指导、矿山主体的原则,建立具有地区特点或重点矿种的绿色示范矿山典型;总结推广不同类型绿色矿山建设的经验;进一步探索绿色矿山建设的有效途径。
2.制定绿色矿山建设发展规划
按照绿色矿山建设的基本要求编制本地区绿色矿山建设发展规划,明确建设目标、发展任务和发展路径,制定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措施和监督管理方法,有效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各项工作。
3.建立省、市、县三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体系
积极推进绿色矿山标准体系建设,为全面推进绿色矿山达标工作奠定基础。在绿色示范矿山建设的基础上,广泛借鉴和吸收国内外经验,结合自身条件,逐渐形成适合全省矿山企业特点的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为建设“资源型、环保型、效益型、安全型”的现代化矿山提供考核标准。
4.强化绿色矿山达标监督管理
制定省级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绿色矿山达标管理。对已获得绿色矿山称号的企业实行年审制度,年审不合格或发生重大违规违法行为的,实施退出机制,撤销“绿色矿山”称号。
四、积极推进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
(一)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任务。
1.重点推进淮北市、马鞍山市、铜陵市、芜湖市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努力将示范区建设成全省绿色矿业发展的样板。
2.整体推动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实现整体突破,由点到面、集中连片地整体推动绿色矿业示范区建设,力争3~5年内,示范区内绿色矿山达标比例达到30%以上。
3.优化矿业结构。积极推动矿业生态化、集约化、规模化和基地化建设,基本形成大中型生产矿山企业为主体的绿色矿山总体格局。确保大中型矿山企业年产矿石量达到示范区总量的95%以上,矿业产值达到示范区总产值的95%以上。
4.整体提升开发利用效率。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矿山开采“三率”水平总体达标率达到80%以上。
5.矿业开发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全面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使历史遗留矿山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6.增强矿业开发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提高矿产品对区域经济发展的保障程度,优化产业结构,延伸产业链,惠民生,促进社会和谐,逐步构建绿色矿业发展长效机制。
(二)保障绿色矿业示范区建设的管理措施。
1.政府重视,高位推动
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引导推动绿色矿业示范区建设,实施政策扶持、企业主体、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发展模式。积极推进经济高效、绿色环保、科技创新和可持续发展矿业建设。
2.加快制度建设,保障示范区建设
突出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制度建设,适时启动绿色矿业发展规划编制和管理制度制定,确定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坚定科技进步是关键,规范管理是保障,创新改革是动力。
3.完善财税政策,建立引导激励机制
开展绿色矿业示范区建设在国家现有土地、矿产资源相关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提供土地资源配置、税费、资金等方面支持力度,建立引导激励机制。鼓励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开发矿山旅游、废弃矿区种植、水面养殖、浅层地热能利用等链接产业。
五、推动矿产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
积极推进淮北市、淮南市、铜陵市、马鞍山市四个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实施分类指导,推进成长型、成熟型城市集约规模发展,加强节约与综合利用,推进开发利用方式转型,引导资源型城市由单一资源型产业经济向多元化经济转变,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益,促进矿业开发与城市经济协调发展,保障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两淮煤炭资源型城市在推进煤炭资源勘查开发的同时,大力推进煤电、煤化工一体化建设,积极推进煤转换技术,不断提高转换水平,提高煤矿区“三率”达标比例,开发煤炭洁净技术,提高洁洗比例,加快优质煤、煤层气开发利用和煤化工产业发展。
进一步推进马鞍山市、铜陵市矿产资源勘查基地和开发利用基地建设,不断提升危机矿山资源保障能力,积极推广采、选、冶先进适用技术,提高“三率”达标比例,提高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开发。着力加快以矿产资源开发为基础,链接产业发展为龙头,国际市场合作为纽带,发展壮大矿业集团,不断推进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