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一)女性生育保障水平提高。《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发布以来,女职工在产假、怀孕流产等各个特殊时期的保护有了明确的规定,女性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迅速增加。2016年,女性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达8020万人,比2010年增长49%。
(二)城镇女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2016年,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超过7.4亿人,其中女性3.3亿人,比2011年分别增长57%和73%。2016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女性1.4亿人,比2011年增长21.5%;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女性1.9亿人,增长了1.5倍。
(三)女性同步享有基本养老社会保障。2016年,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8.9亿人,其中女性3.5亿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8亿人,其中女性1.8亿人,占比为46.6%,比2010年提高3个百分点;2016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5.1亿人,其中女性超过1.7亿人[1]。
(四)女性参加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人数增加。2016年,全国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超过1.8亿人,其中女性7551万人,分别比2010年增加4713万人和2402万人,增长35%和47%;参加工伤保险人数2.2亿人,其中女性8129万人,分别增加5728万人和2429万人,增长35%和43%。
六、妇女与环境
(一)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2016年,全国共建立各种类型、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2750个,比2010年增加162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46个,增加127个。自然保护区面积约占我国陆地国土面积的14.8%,自然保护区布局进一步优化。
(二)城乡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善。2016年,全国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3.7平方米,比2010年增加2.5平方米。与2010年相比,城市用水普及率、城市燃气普及率和城市污水处理率均有明显提高。2016年,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占84.1%,比2010年提高了26.1个百分点,持续接近85%的《纲要》目标。2016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由67.4%提高到80.4%,提高了13个百分点。
(三)社区服务机构设施覆盖率快速提高。2016年,全国共有各类社区服务机构38.6万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2.3万个,社区服务站13.8万个。社区服务机构和设施覆盖率快速提高,由2010年的22.4%提高到58.3%,人民群众的生活更为便捷。
七、妇女与法律
(一)中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行。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暴法》)正式实行。《反家暴法》明确了家庭暴力的预防和处置机制措施,家暴行为被正式纳入法律监管范畴。《反家暴法》的出台和实行,对于我国反对家庭暴力、保护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具有里程碑意义。
(二)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为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行为,我国发布了第二个反拐行动计划《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13-2020年)》,各相关部门通过开展各种专项行动,加大对拐卖人口犯罪“买方市场”的整治力度,从源头减少拐卖人口案件的发生。2011-2016年,公安机关共破获拐卖妇女案件1.6万起,破获拐卖儿童案件1.1万余起。
(三)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2016年,全国共建立省、市、县三级政府法律援助机构3758个,比2010年增加166个;2011-2016年共有超过189万人次的妇女获得了法律援助,有效地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