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发展形势
近年来,国际国内能源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不断加速,能源生产总体过剩,能源结构低碳化、生产智能化、消费信息化、供需多极化特征较为明显。
从国际看,世界经济增长乏力,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加速,国家间技术竞争日益激烈,世界能源格局深度调整,能源发展主要呈现四个特征:一是能源供需持续宽松,能源需求增长减速。二是能源结构低碳化,可再生能源迅速增长。三是能源生产利用智能化,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与能源产业深度融合,分布式能源、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步入产业化发展阶段,“人人消费能源、人人生产能源”的新态势逐步形成。四是能源供需格局多极化,正在形成中东、中亚-俄罗斯、非洲、美洲多极发展的新格局。
从国内看,全国经济进入新常态、资源环境制约不断强化,能源发展新常态特征较为明显:一是能源消费增长减速换档。2001-2010年我国能源消费年均增长9.4%,2011-2014年平均增长4.3%,2015年仅增长0.9%,“十三五”预计年均增长3%左右。特别是电力消费增速明显放缓,2011-2014年平均增长7.7%,2015年仅增长0.5%,预计“十三五”期间华北、华东、华中等重点负荷地区用电需求仍将保持低速增长。二是能源结构优化步伐加快。当前,全国煤炭产能达60亿吨左右,煤炭产能过剩矛盾加剧,炼油产能过剩1亿吨以上,弃风、弃水、弃光问题凸显,电力过剩逐步显现。“十三五”期间,国家将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加快培育新动能,油气替代煤炭、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步伐加快,煤炭消费比重将进一步下降,天然气和可再生能源消费将加快增长。三是能源发展动力开始转换。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快推进,将大幅度提高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正在从高耗能产业向新兴产业、服务业和生活用能转变,分布式能源、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等新业态、新产业加快发展。
从区内看,受国际国内发展形势影响,全区能源发展的不确定因素和挑战增多,同时全区能源发展仍然存在自主创新能力不足、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不高、煤炭就地转化率较低、新能源消纳困难等问题,需要在未来一个时期认真研究加以解决。但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和西部大开发、新一轮东北等战略的深入实施,自治区得天独厚的资源禀赋、区位优势将得以更加凸显,能源发展的利好因素也在不断增多。全区电力体制改革将推向深入,电力市场活力将有效释放;锡盟-山东、锡盟-江苏、蒙西-天津南、上海庙-山东、扎鲁特-山东青州等5条特高压电力外送通道陆续建成投运并发挥效用。一批煤制燃料项目列入国家规划并将陆续核准开工建设,一批煤炭先进产能将得到有序释放,光伏“领跑者”基地、光伏扶贫项目“十三五”期间将陆续投产发挥效用,这些都将带动全区能源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推进能源“四个革命、一个合作”战略思想,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和绿色化,严守发展、生态、民生三条底线,着力调结构、补短板、提品质、增效益,建立安全稳定能源供应体系,加快能源网络体系建设,培育能源生产消费模式新业态,提升能源普遍服务水平,全面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现代能源体系,增强能源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努力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基地和国家能源革命示范区。
第二节基本原则
坚持能源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坚守生态底线,遵循主体功能区划,综合考虑能源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生态安全、经济性等因素,按照规模化、大型化、一体化、园区化、集约化发展模式,科学安排和优化重大能源生产力布局,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实现能源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促进绿色化发展。
坚持调整存量与优化增量并重。坚守发展底线,加快淘汰能源行业落后产能,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改造,提高能源开发利用效率。鼓励煤电、煤电铝、煤化一体化发展,科学引导煤炭生产企业与转化企业联合重组,不断提高产业集中度和综合竞争力。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强能源清洁高效综合利用,推进传统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互补集成优化,形成非化石能源与高效清洁利用化石能源并举、多能协同供应的发展模式。
坚持技术创新与体制改革并重。依托重大工程推进能源技术创新,积极培育能源发展新动能。加快推进能源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创新能源体制改革,推进能源市场化建设,形成有利于能源发展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激发市场活力,释放制度红利。
坚持两个市场与两种资源并重。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深化与俄蒙互利务实合作,加强与京津冀、东三省、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合作,推进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积极引进境外资源落地加工和国内大型企业投资兴业,积极主动加强能源产品受端市场的落实,不断拓展能源发展新空间,构建对内对外能源发展新格局。
坚持补齐短板与改善民生并重。坚守民生底线,加强能源网络体系建设,增强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开展配电网和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推进能源扶贫工程,加快气化内蒙古进程,进一步扩大能源产品服务的覆盖面。推进能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均等化,始终把服务民生、惠及民众作为能源发展的重要内容,使各族人民广泛参与发展过程,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和民族团结。
第三节发展目标
综合分析“十三五”时期能源发展趋势,按照自治区“十三五”规划纲要总体要求,统筹考虑安全、资源、环境、技术、经济等因素,“十三五”自治区能源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能源生产供应。保持能源生产供应稳步增长,全区一次能源生产总量达到7亿吨标准煤左右。原煤产量控制在11.5亿吨左右,原油产量达到210万吨,天然气(含非常规天然气)产量达到300亿立方米以上,非化石能源生产量达到3300万吨标准煤。电力装机容量达到1.65亿千瓦左右,其中火电1亿千瓦、风电4500万千瓦、光伏1500万千瓦左右。
——能源消费。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全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25亿吨标准煤左右。煤炭消费量5.5亿吨左右,石油消费量1200万吨左右,天然气消费量80亿立方米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量2500万吨标准煤左右。全社会用电量达到3480亿千瓦时左右。
——能源结构。进一步提高非化石能源装机和消费比重,非化石能源装机比重达到38%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国家要求。天然气消费比重提高到4%左右,煤炭消费比重降低到79%左右。煤炭终端消费比重下降到16%左右,电煤占煤炭消费比重提高到55%左右。
——能源效率。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达到国家要求。燃煤电厂煤耗进一步降低,力争2020年全区平均供电标准煤耗降低到325克/千瓦时。
——能源环境。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达到国家要求。燃煤电厂污染物排放显著降低,新建机组和具备改造条件的机组实现超低排放。
——用能水平。推进城乡居民用电和用能服务均等化,促进能源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提高能源普遍服务水平,居民生活人均用电量力争提高到800千瓦时左右。加快推进气化内蒙古进程,力争60%左右的旗县通管道天然气(煤制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