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动应急产业融合集聚发展
9.推动应急产业融合发展。落实制造强国战略,推动应急产业与机械装备、医药卫生、轻工纺织、信息通信、交通物流、保险租赁等协同发展,以应急需求带动相关行业发展,用相关行业成果推动应急产业发展。落实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促进应急应战协同发展,发挥国防科技资源优势,加快核、航天、航空、船舶、兵器等军工技术向应急领域转移转化,发展高技术应急产品和装备。落实网络强国战略,促进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在突发事件处置全流程中的应用,大力发展信息化应急管理产品。积极推动应急产业融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
10.加快应急产业集聚发展。依托具有应急产业发展基础的现有工业园区(基地)、科技园区、经济开发区和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发展各具特色的应急产品和服务,提高要素配置和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形成区域应急产业链。地方应根据各自发展优势,进行差异化发展,对有产业优势、区位优势和突发事件易发地区,鼓励其培育和发展应急产业。鼓励大型企业建设“安全谷”等项目。完善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支持措施,合理规划专业类示范基地发展布局,探索综合类示范基地发展模式,研究推进应急产业特色城镇建设。
(五)培育应急产业骨干力量
11.努力营造应急产业骨干力量成长良好环境。支持应急产业优势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拓展产业链,鼓励有发展基础的大型企业发展应急产业,培育具有研发制造、集成创新、工程实施和运营服务能力的龙头企业,提高产业集中度。探索整合优势资源,推动形成国家级应急产业核心力量。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将重点企业作为重大政策措施的先行先试对象,提供政策、法规、标准、指南等公共服务产品。充分发挥骨干企业示范引领作用,促进特色明显、创新能力强的中小微企业加速发展,形成大中小微企业相互支撑、协同合作的产业格局。力争到2019年,培育10家左右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六)完善应急产业技术等基础体系
12.健全和完善应急产业标准体系。加快推进相关标准化技术机构建设,发布应急产业综合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确定急需制修订的国家、行业和团体应急产品、应急服务和应急物资配置等标准,发挥标准对应急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加强标准国际交流合作,鼓励企业及科研院所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推动我国优势领域的标准升级为国际标准,提升国际话语权。
13.推进应急产业计量和认证体系建设。借鉴节能环保产品、消防产品等新兴产业认证模式,发挥现有相关认证机构作用,研究建立应急产业认证体系和管理模式,对涉及人民生产生活安全的应急产品和服务进行分类分级认证,促进应急产品和服务推广应用。加强认证采信工作力度,带动认证产品扩大应用。加强具有应急产业特点的量值传递和溯源技术、产业关键领域关键参数的测量、测试技术研究,开发应急产业专用测量、测试设备,构建应急产业计量测试服务体系。
14.推进应急产业品牌建设。围绕技术研发、产品生产和客户服务,引导应急企业以质量和信誉为核心建立品牌管理体系。培育我国应急产业文化,加快应急产业品牌文化建设,引导社会消费理念,提升品牌附加值和软实力。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加大国产品牌宣传推广力度,加速我国应急产业品牌价值评价国际化进程。
(七)加强应急产业国际交流合作
15.积极推动应急产业纳入我国对外各类合作机制,支持举办和参与国际交流活动,主动设置议题,在世界范围扩大我国应急产业国际影响力。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德国、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应急产业国际合作,推动我国应急产品、技术、标准“走出去”。鼓励企业积极开拓海外市场,提供系统集成、产品供应、应急服务、运营维护等全链条保障,在对外援助、境外救援等事项中体现我国应急产业实力和综合救援能力。将应急产业相关内容纳入鼓励外商投资目录,吸引国外优秀企业在华设立研发机构和生产基地,支持地方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国际应急产业合作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