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情报网讯:据从民营银行筹建申请辅导咨询机构中商产业研究院获悉的数据显示:2017年6月全国共有15家民营银行核名,1-6月民营银行核名总数共计68家,与2016年上半年的96家核名相比下降了不少。
2017年上半年,银监会批准筹建的17家民营银行中,已有15家正式开业,包括深圳前海微众银行、上海华瑞银行、温州民商银行、天津金城银行、浙江网商银行、重庆富民银行、四川新网银行、湖南三湘银行、福建华通银行、武汉众邦银行、山东威海蓝海银行、北京中关村银行、江苏苏宁银行、吉林亿联银行、梅州客商银行。另外,辽宁振兴银行、安徽新安银行2家银行正在筹备开业中。
银监会于2014年启动了民营银行试点工作,当年批准了5家试点银行。2015年6月,《关于促进民营银行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后,民营银行组建由试点转为常态化设立。截至目前,包括五家试点银行在内,银监会共批准筹建17家民营银行,民营银行发展步入改革发展机遇期。
2016年12月银监会出台《关于民营银行监管的指导意见》,再次对民营银行发展提出了四大要求:一是明确发展定位。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总要求,突出民营银行有别于传统银行的发展特色,要求民营银行明确差异化发展战略,坚持特色经营,为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三农”和社区,以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更有针对性、更加便利的金融服务,提高普惠金融服务水平;二是推动创新发展。坚持鼓励与规范并重、创新与防险并举,加强监管服务,推动监管创新,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支持民营银行开展业务、服务、流程和管理创新,注重监管政策的激励相容,对特色经营和提供普惠金融服务成效显著的,实行监管正向激励措施;三是强化审慎监管。针对民营银行关联交易管理、股权管理、股东监管等重点领域提出监管要求,强化银行自我约束、市场约束和监管约束,引导民营银行股东为银行增信,形成股东关心银行发展以及银行有效管理风险的良性机制,提高民营银行可持续发展能力;四是落实监管责任。明确属地监管责任,加强监管联动,提高市场准入、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等日常监管工作有效性,加强监管部门与地方各级政府在民营银行风险处置过程中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配合地方各级政府建立有关协调机制,及时有效防范和处置风险。
2017年3月银监会主席郭树清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指出:”今年的工作无论是地方还是民营企业,在申请办民营银行的时候还是很踊跃、很有序的。大家都是以一种很理性、很平常的心态来看待民营银行的发展,并没有出现一哄而起,良莠不齐的都上了,没有这种情况出现。他还同时强调,民营资本进入金融市场对于实体经济发展是非常有必要的,但千万不能将民营银行办成少数人或少数资本控制的银行,变成自己的“提款机”,进行关联交易,吸收公众存款用于自己特殊目的的投资。”
而据长期跟踪监测民营银行发展及民营银行申办筹建申请辅导专家中商产业研究院袁健教授指出:“据商情数据(股票代码:838497)的大数据监测示,民营银行申办的确已回归理性,但是我们从与拟申请民营银行的企业沟通过程中,仍然发现有许多企业对银行业及民营银行的许多政策没有做深入的了解,有些甚至就是一知半解,这一点从银营银行的核名的公司性质上也可以佐证。”
对此,中商产业研究院民营银行辅导专家袁健教授再次指出:“对于具备雄厚经济实力与良好社会影响的民营企业,在设立具有特色的民营银行时,需要结合企业业务发展与战略规划,找准市场定位,通过经营银行可以将多年来积累的资产或资本投资到不同的行业中,分散因部分行业、产业周期带来的经营风险;同时还可以提升公司的信用、影响力和知名度。但是民营银行发起人自身的要求较高,不仅对企业总资产、净资产要求高,而且对企业的主营业务、社会信誉等多方面亦有要求,并且还需要评估企业的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因此企业应结合自身的经济实力、发展需要,理性对待民营银行的申报。
对于民营银行的批复原则,据银监会城市银行部主任凌敢在银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民营银行的设立不搞“计划生育”,将继续按照“成熟一家、设立一家、不一哄而起”原则积极稳妥推动民营银行常态化发展。凌敢称,民营银行的批设,不是简单的增加机构数量,而是要增加金融服务的有效供给。民营银行要发挥好机制灵活、决策灵活的优势,用新的体制机制、新的商业模式、新的技术手段,解决传统金融机构不能或者不愿解决的问题,填补金融服务空白点,有效缓解“融资贵、融资难”等突出问题。
据中商产业研究院袁健教授指出:虽然监管层的态度是“成熟一家、设立一家",从目前来看,在没有民营银行批筹的省份进行申报,成功率显然要更高,不过未来竞争可能会很激烈。